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拥有执业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三十余名。广为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充分利用律师事务所平台资源,极大限度激励执业律师的个人潜能,将律师个人专业特长和事务所团队合作有机的结合,努力打造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定位于专注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圈企业提供全方位常年法律顾问,通过组建一支专业资深的律师团队,确保提供的法律服务全面、高效、优质。
1、根据顾问企业的经营范围、营运手段及管理模式,通过一对一的服务,为企业量身制定全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销售营销管理制度等;
2、为企业的管理、营运业务策划提供法律咨询,及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3、协助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4、应企业要求,参与企业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
5、就企业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为企业讲授法律知识,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7、经特别授权,代企业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8、办理企业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民商事部分包括各类经济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产品质量、环境污染、医疗等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继承、分家析产纠纷等。
代表客户参与招、投标及项目融资的整个过程的谈判,准备所需的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并可对项目的实施阶段、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代表客户协调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并代表客户对违约方进行索赔。
在房地产方面包括:房地产开发(征地、报建、预售及物业管理);买卖土地及楼宇;银行按揭及赎契;商业、写字楼及住宅楼宇的租赁安排,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抵押的有关手续;中外合作(合资)房地产公司的立项、项目谈判、草拟合同章程,代办验资;房屋的继承及代办遗嘱等。
主要就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兼并收购、重组、破产、清算、拍卖等事务提供法律依据,起草、审查、制作各类法律文件,并代表客户参与以上事务的谈判。
矿业与能源新设项目的审慎调查、交易方案设计,探矿权、采矿权相关的政府审批、登记、备案方面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