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于一九九七年初组建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南宁设立分所。众维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近30名,均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有九名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其他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广西大学等院校,所有律师均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形成了高素质的专业团队,使得该所具有承办多种类型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
众维律所在柳州市河东新区的华信国际拥有一千三百多平方米自有产权的办公场所,并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交通通信工具,执业律师手提电脑和小轿车拥有率达到95%以上,并为全体执业律师投保执业责任保险,形成了雄厚的执业物质保障,使得律所能够独立承担对客户的执业责任。
业务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工程承包、工程招投标、各类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的开发、销售、租赁、抵押银行按揭、拍卖、合作、拆迁、继承、赠与、作价出资等;房地产纠纷、政府拆迁、征地赔偿;房地产公司的立项、项目谈判及设立等;起草、审查、修改房地产业务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件;其他房地产法律服务。
业务主要包括:并购和重组;重整和破产所有者权益管理;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安排;法律审计;市场监管法律事务;公司税负安排;高管刑事风险防范;其他公司日常事务。
业务主要包括:根据委托,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根据委托,在调查分析与论证基础上,制作《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制作《国有产权转让方案》;根据委托,编制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参与谈判,审核其他交易方提供的材料或法律文本;根据委托,协助完成国有企业各项内部审核与批准程序;根据委托,依法对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报批的《改制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职工安置的,一并发表意见;根据委托,协助改制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实施和产权交易工作,协助公司或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委托,对改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众维拥有众多有着深厚的经济、民商事、刑事辩护领域的优秀律师为您提供如下诉讼法、仲裁法律服务的全套解决方案,依据法律,综合分析各种解决办法,为客户设计纠纷解决策略,较大限度地节约客户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主要的业务有:各类民事、经济纠纷;知识产权、人身权、财产权的侵权民事诉讼;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转让及其他商事诉讼及仲裁事务;各种行政诉讼;担任刑事辩护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及仲裁事务。
众维律师凭借处理公司法律事务的丰富实践经验,依托全所的专业资源,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经常性、综合性、预防性、多领域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做好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理工作。
主要的业务有: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公司强制清算的清算组成员;作为公司、重组方、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顾问策划、参与公司重整;代理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法定主体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代理股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强制清算;作为债权人、取回权人等主体的法律顾问参与破产及强制清算程序接受股东、清算组委托担任公司清算组法律顾问;其他与破产重整、清算相关的业务。
除上述各项业务外,众维还从事:经济、民事合同及行为的见证;起草、出具各类法律文件,包括合同、协议、章程、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
众维律师事务所在长期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总结了一套以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为核心工作内容的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还为此制订了《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执业规范》,按照统一的标准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非诉法律业务领域,律所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众维律所清算团队截至目前共办理了60多件破产清算业务,是广西承办破产业务较多的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办理破产业务的实战经验。2018年成功办结柳州鑫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重整案和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重整案,2019年成功办结柳州市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通过续建方式盘活亚泰项目的烂尾楼,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历经二十多年奋斗,已成长为广西著名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柳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称号,是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一级破产管理人。
2020年12月,被评为2015-2019年度“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5年,被评为2011-2014年度“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1年,被评为2010年度柳州市“先进律师事务所”;同年10月,被评为“广西十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