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原开物律师集团(洛阳)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11月,总部设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城路6号,集团合伙人5名,律师事务所获得证券业从业资格。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现有人员60余人,执业律师50余人,实习律师、行政人员10余人。律师中担任洛阳市十五届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洛阳市人大常委、洛阳市人大代表1名,洛阳市第十三届政协常委1名,西工区、洛龙区、老城区政协委员各1名,更有多名律师担任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洛阳市公安局特约监督员。
1、为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企业并购、改制、重组、重大投资项目全程法律服务、重大商务谈判等商事法律服务;
3、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4、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5、民事诉讼代理;
6、刑事辩护等业务。
开物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每年派律师3-5名到北京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在所内宣讲和讨论学习,以随时掌握前沿法律知识和动态、国家政策和策略变化及经济动向和应对措施。这一举措和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保证本所的业务水平始终保持领先地位并得到业内公认。
开物所采用独特的团队作业工作模式,根据法律服务需要,派出以主办律师为核心,从办律师、实习律师相互配合的服务团队,以保证每一项法律服务的精准、连续、高效。
开物律师事务所曾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先进单位,是洛阳市目前获得两项高荣誉的律师事务所,在河南省乃至全国律师界有较强的影响力,为执法机关、审判机关和政府部门所信赖和关注。
1997年,被河南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0年,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命名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5年12月,开物所被河南省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19年3月,开物所被洛阳是司法局评为“2018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
1994年11月,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原开物律师集团(洛阳)事务所】成立。
1998至2002年间,分别在郑州、广州、北京、上海、深圳设立分所。
2006年2月,经司法部批准开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成为河南省首家、全国第三家集团律师事务所。
2010年,司法部强制性规定禁止使用集团律师事务所名称,根据司法部行政规章要求集团更名为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各分所变更为独立律师事务所并冠以省、直辖市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