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跨境贸易大厦713房间,现有办公房面积700余平方米,交通、通讯、电脑办公设备等方面实现了现代化办公条件。国豪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辅助工作人员三十余名,全部律师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部分律师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业务涉及公司、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建筑、房地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案件、常年法律顾问等领域,能够提供全面、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解答法律咨询,为甲方的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制定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文书,参与合同会签;参与甲方重大管理、经营活动中的讨论、磋商,参与甲方对外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服务;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代理甲方办理各种谈判、协调、调节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根据甲方授权,代理甲方参与诉讼及仲裁活动;对甲方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出具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要求应当由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各类法律文书。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中,接受委托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处理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等各类工程合同纠纷;在房地产的开发、合作、销售、租赁、抵押、银行按揭、拍卖等作价出资过程中,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在房地产公司的立项及项目谈判中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起草、审查、修改房地产业务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件。
起草、审查、修改劳动合同;接受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委托,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代理人;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就劳动人事管理的各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劳资纠纷。
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在全面开展律师业务的基础上,专业定位于民商、金融、建筑房地产及公司业务,并致力于专业定位的精心培育、探索、提高和创新发展。数年来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很大地推动了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服务专业化的形成,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所创立以来,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以培养、发展客户群体,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天职,以拓展、探求新的业务领域,向客户提供高质量周全的法律服务为己任,为多家大、中型企业的设立、改制、兼并、重组,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和策划,参与了房地产等多个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和谈判,草拟、审查了相关业务的法律文书,在国豪律师的运作下,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的客户实现了预期的目标,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所长年与省内多所高等院校保持战略合作或法律服务友好关系,并与众多知名法律学者、专家以及律师事务所保持着密切的业务协作,与社会各界建立了友好联系,保证了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满足各类客户寻求高水平法律服务的各项要求。长期与中国银行、农行及新乡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或担任法律顾问,或代理涉诉案件,或为金融业务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公司清算等,成功办理了多起金融涉诉案件,如某县行1100余万元借贷案、网银被盗引发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票据诈骗引发的状告银行侵权案、因不良资产转让引发的侵权案,因抵押房地产证被撤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以及近20起汽车消费贷款合同纠纷案、因催收通知瑕疵引发的借贷纠纷案件等等。
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团体作战,优势互补,共同奋斗的高素质的律师团队,这是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实现向客户承诺的基本保证;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规范严格的管理,周密详尽的律师培训,频繁经常的业务学习与交流,重大法律事务的集体合议与研究,为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实现向客户承诺奠定了管理与质量基础。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以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律师担当重任,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的效率保证了了客户能较快得到需要的法律服务。不仅如此,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均受过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有毕业于浙江大学的博士生和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等重点大学的法学硕士研究生,还有很多毕业于其他高等院校的双学历律师人才。
1999年,被评为“新乡市司法行政先进集体”;
2000年,被评为“新乡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01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
2005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6年,被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2007年,被授予“全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8年,被授予“全市2006-2007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2015年,荣获“新乡市优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