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初,由王建军、郭新征、张文恪三个先后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为了钟爱的律师事业放弃了自己原有工作、已是原国办运城地区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的志同道合师兄弟组建的一家民营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原名为运城地区第二律师事务所。1997年所更名为“晋华”,意喻要把该所打造为“三晋大地之精华”。
晋华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近20名,均为大学本科学历,其中法律、法学硕士5名。自所成立以来,律所将抓业务学习列为历年来的工作重点,每周集体学习制度坚持不懈,许多律师还自费赴全国各地参加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蔚然成风,也结出累累硕果,共有二十余篇论文被分别刊登在《中国律师》、《律师.法治》、《山西律师》和《山西审判》等杂志上。
由于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晋华律师先后被山西省政府、运城市政府、市人大法工委、市信访局、永济市政府、盐湖区政府、于乡农场、解州关帝庙文管所、市广播电视台、中国银行、运城城市信用社、民航机场、鑫源集团、武圣集团、舜都集团、华康药业、蒲津奥圣公司、爱客斯特科技集团等单位聘请为法律顾问,取得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资质,被运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指定为涉台法律服务定点单位。
晋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同时热心公益事业,不但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还担任过多所学校法律副校长免费为师生讲授法律知识;为运城市法院系统、运城市交警系统、盐湖检察院等单位进行法律培训;为山西省其他兄弟市律协进行刑事诉讼法培训;在电视台以案为例为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为云南灾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全程资助云南特困学生从上高中至大学毕业。
1、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政府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意见,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涉及政府的非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4、代理政府参加诉讼;
5、代理政府审查重大的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6、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政府行政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8、接受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投标的公正提供法律保障;
9、办理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刑事业务是山西晋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传统优势项目之一,所里云集了以王建军律师为核心的刑事辩护专业团队,曾参与了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众多案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3、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4、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5、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6、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二审诉讼代理人参照一审
7、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一审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8、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二审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参照一审
9、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一审辩护人
10、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二审辩护人参照一审
11、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12、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13、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1、担任一审案件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二审案件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3、担任一审案件被告的诉讼代理人
4、担任二审案件被告的诉讼代理人
5、担任审判监督程序中当事人的代理人
6、担任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宣告失踪、宣告死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7、担任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的代理人
8、担任涉外民诉诉讼程序中当事人的代理人
1、审查仲裁协议;
2、代理提起仲裁或代理答辩;
3、代理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4、代理参加仲裁活动:代理当事人选定仲裁员;代理当事人行使申请回避权;代理当事人选择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代理当事人向仲裁庭提供证据,并就证据进行质证;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他权利。
5、代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裁决。
2000年,被运城市司法局、运城市律师协会评为运城市先进集体;
2003年和2004年,被运城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和制度化建设先进单位;
2003年,被山西省司法厅评为队伍建设先进集体;
2005年,被山西省司法厅评为行风评议先进集体;
2007年,被山西省律师协会授予2006-2007年山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09年,荣获山西省律师公益性法律服务优秀集体称号;
2013年,被运城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
1994年8月18日,律所正式挂牌开业,王建军任主任。
2005年,由于人事变动变更为王建军独资所。
2019年8月9日,为便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需要改制为合伙所,合伙人为张芳、张万慧、吴国强、王建军,张芳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