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曾用名为温岭市律师事务所、明正律师事务所,是浙江省较早试行“一所两制”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000年9月,按司法部要求将事务所由原来的国有事业单位改制成为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台温所现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不仅规模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而且规范化、专业化、团队化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
台温所现已建立了先进的管理体制和专业化团队作业模式,奠定了有效控制业务质量的基础,建设了资源共享机制的路径,已成为一家能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许多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公司的设立、登记服务;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
公司合并、分立、收购、重组(改制);
公司股权纠纷调处;
公司的破产与清算。
审查、制定合同文本;
出具法律意见书;
刑事风险防范;
参与商业谈判;
提供法律培训讲座;
劳资争议解决;
协助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保密合同;
劳动争议的处理;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等工伤事故的处理。
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事务;
起草、审查许可、转让等合同;
指导企业维护权益,避免侵权纠纷。
参与重大保险业务项目谈判;
起草、修改各类保险法律文书;
保险纠纷处理;
代理被保险人索赔、退保。
一般银行业务;
信用证、商业票据纠纷处理;
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重组;
商业贷款及担保协议的草拟、审查;
银行按揭法律手续。
房屋拆迁安置与补偿;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
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开发;
建筑工程承包、招标与投标。
2016年,台温所作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受到司法部表彰。台温所以其卓越的服务水准和出色的工作业绩获得客户高度赞誉的同时,还获得多个专业机构的认可和奖励。多次被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台州市司法局、台州市律师协会评为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浙江省文明律师事务所、浙江省百强律师事务所、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浙江省优质法律服务优胜单位、台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台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台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并曾被浙江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台温所多名律师曾先后获得“浙江省十佳律师”、“浙江省优秀律师”、“台州市十佳律师”、“模范党员律师”、“优秀政治工作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