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金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设有党建活动室、行政办公室、财务室、异地律师服务驿站、档案室、多功能会议室等办公室。
1、担任公司企业或特定项目法律顾问:
2、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解、调解、谈判;
3、为公司设立、重组、融资、转让、收购兼并、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清算等提供包括建立法律构架、法律风险分析、法律文件准备等法律服务;
4、参加合同谈判,考察合同签订方的主体资格、资信与财产调查;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提供法律意见;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诉讼,催收债权(应收账款)、签发律师函;
5、金融、银行、证券法律业务;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提供银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法律服务,处理包括存单、票据、贷款、结算、保理、信用证等银行法律业务;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为公司股份制改组及股票境内、外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6、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秘密、商标、专利及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
7、涉外商事法律业务: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的合同、融资、知识产权、其他涉外法律事务。
8、其他公司企业法律服务。
1、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法律服务: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
2、代理技术秘密、商标、专利及著作权转让及许可;
3、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
4、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
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等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不动产征收、房地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反垄断、反倾销、税务等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件。
1、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2、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3、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4、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5、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等。
吉林金辉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开展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案件万余件、刑事案件千余件、行政数十件,为百余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服务,尤其在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成绩斐然。其中,担任所在地区中国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人保财险等银行机构和保险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并办理涉及银行、票据、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类案件数十件;担任所在地区天诚地产、恒丰地产、华兴地产等大型房地产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立项审批、招投标、建设施工、预售营销、物业管理等全程法律服务。
吉林金辉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吉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连续多年在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比中荣获“信用等级AAA所”等荣誉。
2000年,吉林金辉律师事务所被吉林省政法委员会、吉林省司法厅联合评为“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
2005年,吉林金辉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9年,被评为“白城市先进律师事务所”、司法部“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2018年,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