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0月,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期占地261亩,二期预留土地157.76亩。校舍建筑面积 142395.72平方米,校园建筑设计新颖,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设有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学校固定资产总值48139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4525万元。学校馆藏图书57.8万册,电子图书8.5万册。
学校面向全省及甘肃、青海、宁夏等西部省份招生,共设有34个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14个,非师范类专业20个,现有央财支持专业2个,省级百强骨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重点专业一个,“以师为主,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相互支撑”的多个专业群正在形成,校外实习基地215个,校内实训室(基地)256个。学校设有25个职能部门,其中党委部门6个,行政部门9个,教学教辅部门2个,教学系8个。设有党总支8个,党支部26个(含3个离退休党支部)。
学校坚持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培养一流人才,与太原师范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晋中市“五馆”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不断拓展教育资源;与左权县职业中学等多所中等职业学校签订招生合作协议,打通“中职—高职”直升通道,大力实施“五口招生”,招生规模与办学效益实现同步发展。同时,大力推进转型发展,构建“学前教育+特色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举全校之力兴办学前教育专业,积极推进空中乘务、电子商务等非师专业发展步伐。学校现有34个专业中教育类专业14个,非师类专业达到了20个,逐步构建了“以师为主,师范专业和非师专业相互支撑”的专业发展格局,并形成了学前教育、语文教育类等7个专业集群。
学校加大各类实验室的建设力度,60多个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已投入使用,小型智慧教室也正在加紧建设。学校和地方、企业密切沟通,共签订师范和非师范专业实习实训基地260多个。这些都满足了师范专业学生教育见习、实习和非师范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需要。学校大力倡导“大专学历教育+职业技能证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毕业生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大大提高,在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和省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屡获大奖。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270
3.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189号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8.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9. 联系电话:0354-3127188
10. 网 址:www.sxjzsf.edu.cn
11.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史建红 校长
12.专业教学培养对外语要求: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创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有关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宏观政策新要求,结合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2024年招生计划总规模,统筹安排普通高考招生、对口高职招生比例,确保足额完成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学校分专业计划根据行业人才需求,结合我校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以及历年招生报到率和就业去向落实率,由各系提出分类别、分专业招生初步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山西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批准。招生计划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下达、各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1.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2.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 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4.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体文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体理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5.进档考生录取原则: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达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总成绩和考生志愿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专业达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测试成绩和考生志愿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一条 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校长(法人)签字: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28日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 | 专业代码 | 类别 | 收费标准(每生每年) |
1 | 早期教育 | 570101K | 师范类 | 2600 |
2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师范类 | 2600 |
3 | 小学教育(全科教育方向) | 570103K | 师范类 | 2600 |
4 | 小学语文教育 | 570104K | 师范类 | 2600 |
5 | 小学数学教育 | 570105K | 师范类 | 2600 |
6 | 小学英语教育 | 570106K | 师范类 | 4000 |
7 | 音乐教育 | 570108K | 师范类 | 5000 |
8 | 美术教育 | 570109K | 师范类 | 5000 |
9 | 体育教育 | 570110K | 师范类 | 3000 |
10 | 舞蹈教育 | 570112K | 师范类 | 5000 |
11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普通类 | 4000 |
12 | 中文 | 570209 | 普通类 | 4000 |
13 | 图书档案管理 | 550407 | 普通类 | 4000 |
14 | 电子商务 | 530701 | 普通类 | 4000 |
15 | 软件技术 | 510203 | 普通类 | 4000 |
16 | 农村电子商务 | 530705 | 普通类 | 4000 |
17 | 应用英语 | 570202 | 普通类 | 4000 |
18 | 舞蹈表演 | 550202 | 普通类 | 6000 |
19 | 钢琴调律 | 550214 | 普通类 | 6000 |
20 | 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 550106 | 普通类 | 6000 |
21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550122 | 普通类 | 6000 |
22 | 书画艺术(书法方向) | 550107 | 普通类 | 6000 |
23 | 展示艺术设计 | 550110 | 普通类 | 6000 |
24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560102 | 普通类 | 4000 |
25 | 民族传统体育(武术方向) | 570304 | 普通类 | 3000 |
26 | 运动训练(足球方向) | 570303 | 普通类 | 3000 |
27 | 运动训练(篮球方向) | 570303 | 普通类 | 3000 |
28 | 国际标准舞 | 550209 | 普通类 | 5000 |
29 | 社会体育 | 570301 | 普通类 | 3000 |
30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550112 | 普通类 | 6000 |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先后荣获国家教育部“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书法教育规范化示范校”、“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荣获“山西省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省级示范校”;荣获晋中市“文明和谐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四星级党组织”等多项荣誉。
学校前身
太谷师范学校
1949年4月10日,由晋中第三中学和太谷县立中学合并建立太谷师范学校,学校位于太谷县城内。创建初期,还占有孔祥熙宅院和无边寺白塔院,以办初师班为主,兼办高级短期培训班,附属小学设在安禅寺院内。
1952年8月,学校除招收三年制初师和短师班外,又招收后师(即中师)班,由初等师范开始向中师过渡。10月,寿(阳)榆(次)太(谷)祁(县)联师并入太谷师范。
1954年9月,平(遥)介(休)灵(石)联师又并入。学校由“山西省立太谷师范学校”更名为“山西省太谷师范学校”。
1959年,学校只招收中师生,初等师范向中等师范的过渡完成。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招生中断。
1967年,校办教具厂被山西省教学仪器供应站接管。
1970年,附属小学下放归太谷县管辖。
1971年7月,学校恢复招生。
1973年12月,恢复太谷师范附属小学。
1981年10月,白塔院被太谷县接管。
2002年,学校开始招收“3+2”学制大专生,设有小教文科、理科、英语、计算机、音乐等专业,学校进入由中师向小教大专的过渡时期。
2004年4月,学校与北京师范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学校成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实验基地”。
太行师范学校
太行师范学校于1985年筹建,1989年开始招生。
1990年,学校被定为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1990—1994合作加强小学教师培养培训项目校。
1991年,学校接受国家教委办学条件标准化检查验收。
合并组建
2003年10月,晋中市政府决定将两校合并,迁址晋中市榆次区建设新校(迁址前为两个校区办学)。
2004年2月,山西省教育厅同意组建“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晋中分校”。同年11月,山西省教育厅批复筹建的“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晋中分校”更名为“晋中学院师范分院”。
2005年10月10日,晋中学院师范分院新校建设工程奠基。
2007年10月,两个校区实现了实质性合并,迁入新校区。
2009年12月底,学校接受了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考察评估。
2010年3月,教育部发文批准学校为独立设置的“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