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前身是1993年2月2日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宝鸡市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早期名为宝鸡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2008年11月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整体改制为现今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新纪律师事务所在宝鸡市经二路上购有510余平方米办公楼,办公场所宽敞整洁;拥有办公桌椅30余套、计算机24台、复印机2台等,设有接待厅、会议室、档案室、密谈室。办公设施齐全,办公环境优雅,所容所貌令人赏心悦目。
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已承办了数以千计的经济、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担任过数百家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办理过中外合资企业纠纷、企业并购、转制、房地产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大量非诉讼案件。
新纪律师事务所用运事实和法律,为不幸走入法律困境的人争取取保候审,从轻,减轻,无罪辩护,保护其人身自由。
大多数经济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新纪律所律师熟谙合同法及其众多的司法解释和案例,定能帮客户走出合同关系的迷宫。
无论是人身还是财产,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当陷于纠纷时,律师为您出手,保护你的人身和财产合法利益,减少你的损失,维护你的财产安全。
如果您的个人生话和生产经营,有持续且不确定的法律需求时,律所可以为您提供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咨询,审查合同,代理诉讼,谈判,调解等。
2011年1月,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同年4月,被宝鸡市司法局授予“宝鸡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