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张延平、张军、乔小飞三位青年律师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创立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格”取自《礼记•大学》中“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道”取自《道德经》,是指对一切事、物、思维认知的规律;“格道”涵义:认知并遵循法律的规则、原理和运行规律,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卓越的法律服务。
民商诉讼业务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案件、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纠纷等。
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起诉书、行政诉讼答辩书、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上诉书、行政再审申诉书等。
刑事诉讼业务,包括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及咨询,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的聘请、商事仲裁、再审申诉、信访、法律文书执行、涉黑/毒品犯罪、商事仲裁、集团讼诉、劳动争议、职务犯罪、死刑复核等。
格道律师事务所,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担任法律顾问。
为企业的合并、分立等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可行性和操作细节,相应法律文件的起草、审定,参与全部谈判。
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曾担任榆林市人民政府、中共榆林市政法委、神木县政府、榆林市供水、供气、供热三大公用企业、榆林文昌集团、榆林民生建工集团、陕西国信华居、陕西拓唐等房地产建筑企业、榆林奥森奥迪、榆林本田泓易、陕西佳豪沃尔沃等汽贸企业、榆林西部三辰、榆林仁山国际等商贸企业、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等煤炭企业等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2013年,被评为榆林市优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