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北方所位于乌鲁木齐市铁路局商业圈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律师所现有办公房屋面积近千平方米。自创立以来,北方所一直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则,并坚持以建立国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为目标,力求为客户提供高效率、多方位的法律服务。多年来,北方所依靠良好的服务、扎实的理论、超群的诉讼能力,承办了众多大要案,新疆的重大、疑难和具有全国以至世界影响的案件。
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业务涉及合同、公司改制及并购、诉讼与仲裁等多方面的专业领域。
北方所律师对合同法有着较深的研究,不仅强调实践,更十分重视理论研究,并以此为基础进而为客户提供充分、可靠的法律保障。在此领域北方律师所有着十分骄人的业绩。
提供的法律服务有草拟、审查合同、相关资信审查、合同谈判、合同管理、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方所律师长期以来为许多政府机关和特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企业改制、兼并和重组等方面有着充分地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他们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解决困扰其发展的法律难题,先后为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庆泰证券有限公司等的重组与改制等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
提供的法律服务有公司设立与改制、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收购、兼并与重组、破产与清算等。
诉讼是北方所突出的强项之一,北方所拥有一批经验丰富、业绩卓著的诉讼律师和擅长刑事、民商、劳动仲裁的律师,为众多客户提供了涉及不同专业内容的诉讼、仲裁服务,并且均已取得了骄人业绩。
提供的法律服务有重大刑事案件、疑难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合同诉讼、物权纠纷、房地产案件、侵权之诉、其他民商案件等。
202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9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为民先进集体”;
2016年,被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
2014年,被评为“2013年度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0年,被新疆司法厅授予“优秀党支部”;
2008年,被授予“全国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2年至2019年,连续被司法厅授予自治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2年,被授予“新疆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1年,被授予“优秀党支部”;
1998年,被自治区司法厅和律师协会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