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盛世律师事务所是于2000年12月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是牡丹江市较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黑龙江盛世律师事务所业务既包括民商事诉讼、仲裁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辩护、担任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起草审查各类经济、商事合同等传统业务,也包括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法律风险管控、投资咨询、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等非诉业务。参与政府主导或企业自主的并购重组案多起,均受到当事人好评。
1、为公司提供当地相关产业的政策、法律并进行可行性分析。
2、协助公司项目部门拟订项目可持性研究报告、合作开发方案。
3、协助公司项目部门编制工程招投标文件。
4、协助公司项目部门办理征地、出让、转让手续。
5、协助公司项目部门办理户外项目立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6、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出让、转让合同等。
7、协助公司销售部门制定销售、租赁方案,选择代理商、广告商等。
8、 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及按揭申请人资格向有关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
9、协助办理抵押登记和抵押权解除手续以及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
10、协助工程承办人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及抵押。
盛世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多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过众多重大、疑难案件。保留传统诉讼业务的同时,事务所积极开展非诉讼业务,其中在公司业务、重大项目法律顾问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盛世律所多次获得牡丹江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被评为“黑龙江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黑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牡丹江市司法局AAA级律师事务所”、“黑龙江省四星级信用律师事务所”、“牡丹江市精神文明单位”、“牡丹江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