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佳木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是与齐齐哈尔事务所、佳木斯事务所、大庆事务所、牡丹江事务所共同组成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是黑龙江省内首家以律师集团形式开展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大型律师执业机构。
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的业务涵盖众多方面,有诉讼与争议解决、破产重组、公司法律服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劳动与雇佣、知识产权、资本市、涉外经济等。
股权与公司纠纷;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纠纷;银行与金融纠纷;大宗商品与国际贸易纠纷;投资基金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
提供与仲裁案件有关的法律咨询、提供与仲裁案件有关的书面法律分析和备忘录、全面代理或与境外律师事务所共同代理仲裁案件,包括制定仲裁策略,起草和提交所有仲裁文件,搜集和固定证据,出席庭审等、代理与仲裁案件相关的保全程序等。
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主持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工作、受人民法院指定为清算组,主持公司强制清算工作、接受管理人或清算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为管理人或清算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债务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