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是由运城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医学职业院校,2011年10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教育部备案,其前身是1970年创办的运城地区卫生学校。学院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复旦西街,校园占地38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西依舜帝公园,东邻运城学院,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截至2022年3月,学院下设护理系、口腔系、临床医学系、医学技术系和医学基础部、普通学科部、思政部及一所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开设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针灸推拿、老年保健与管理等10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护理教育和口腔医学教育为主、医学技术教育为辅的办学格局,并积极进行临床医学类专业建设。护理专业为“山西省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山西省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为“山西省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山西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山西省现代学徒制试点”“运城市1331工程重点建设专业”;助产专业为“山西省职业教育高水平重点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为“山西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山西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为“山西省职业教育重点专业”。
学院建有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设施先进的教学大楼、实训楼、图书大楼、学生公寓、多功能餐厅和大礼堂、运动场,为全院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美的环境。学院建有护理、基础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共十大实训中心,实训室总面积10280m2,仪器设备总价值2970余万元。学院图书馆藏书28万册,电子图书13万册。拥有医学教学素材库和临床知识库2个教学资源平台。
学院坚持依托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瞄准职业岗位,构建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专业课程体系,积极推进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改革。在全省及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地建立了11个校外教学医院和130个实践实习基地。联合22家医疗机构、企业和院校,牵头组建了运城市卫生保健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开展校际交流合作,荣膺黄河金三角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西省康复专业联盟成员单位、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创新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学院先后获得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山西省五四红旗团委、山西省三八红旗集体、山西省园林式单位和运城市模范单位、运城市文明单位标兵、运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运城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2015年,学院顺利通过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承办山西省职业技能大赛口腔工艺赛项。2016年以来,护理、口腔、检验、康复等专业师生在全省及全国讲课比赛、职业技能大赛上荣获一等奖10个、二等奖53个、三等奖71个。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三二转段招生工作。
第三条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397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2155号
第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宋丽华 职务:院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主管院长、招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订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结合历年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八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再按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院不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该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填写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将调配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或未填写同意调配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一条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男女不限。
第二十三条 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院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六章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第二十五条 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六条 同意山西省教育行政机构或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对口升学录取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山西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院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七章 三二分段招生录取
第二十八条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原则及培养方案”录取。
第二十九条 录取专业根据协作学校三二分段协议专业进行录取。
第三十条 协议学校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一条 学院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学年;
学院奖学金:600元~1000元/学年。
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标准按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三十四条 学生入学前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章 颁发证书
第三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
第十章 录取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 学费、公寓费等按照山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收取。学院公寓管理费600元/年,各专业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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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费 |
520102K | 口腔医学 | 5200元 |
520201 | 护理 | 5200元 |
520202 | 助产 | 4000元 |
520401K | 中医学 | 4000元 |
520403K | 针灸推拿 | 5200元 |
520410 | 中药学 | 5200元 |
5205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000元 |
520502 | 医学影像技术 | 4000元 |
520504 | 口腔医学技术 | 4000元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4000元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4000元 |
52080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4000元 |
520901 | 眼视光技术 | 4000元 |
490210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 4000元 |
第三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八条 学院在招生期间,需要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将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在《高考信息登记表》中填写清楚。
第三十九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运城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2155号
邮政编码:044000
咨询电话:0359—2510888
传 真:0359—2510008
招生网址:www.ychlxy.com
电子邮件:ychy2510888@163.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1970年,原晋南专区被重新划分为临汾和运城两个地区后,原临汾卫校18名教职工到运城创建了一所新的地区级卫校——运城地区卫生学校。
1972年,运城军分区独立营将占地40亩的原运城县党校旧址移交给卫校。
1978年,经运城地委批准:运城卫校升格为县团级单位。
1985年,学校眼科门诊发展为附属眼科医院,并州医学院在学校设立分院,招收两个大专班。
1993年,学校增加了职业中专班,并与西安医科大学联办了临床医学大专。
2001年,运城撤地改市,原运城地区卫生学校更名为运城市卫生学校。
2002年,运城市卫生学校升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运城市卫生学校与运城市口腔卫生学校合并为运城卫生学校,在运城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成立山西医科大学运城学院,运城卫校为山西医科大学运城学院医学部,运城口校为山西医科大学运城学院口腔部。两部均实行大专和中专办学双轨制。
2011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运城市卫生学校升格为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2015年,学院顺利通过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