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49年3月,属于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朔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并管理,接受山西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截至2023年6月,学校设15个内设机构、3个附属机构,设置中文、外语、数计、自然科学、政史、学前教育、体育、美术、音乐9个系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
学校占地552亩,总建筑面积为23万平方米。包括综合教学楼、艺术中心、图书馆、培训中心、多功能餐厅、生活服务中心和学生公寓。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集教学、实验、电教、行政办公、实习实训等功能于一体;学生公寓4.6万平方米;艺术中心和综合教学楼建有奥尔夫实训室、蒙氏实训室、钢琴房、电钢室、画室、舞蹈室、语音室、微格教室等145个实训室,用于各专业日常教学及专业技能训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11530平米,图书48.6万册,期刊报纸520余种,大型电子阅览室有计算机200台。运动区由标准化体育场、篮球场、网球场等组成,总计2.5万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占校园总面积的40%,学校的各种教学设备配置符合专科办学的部颁标准。
学校附属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普惠制幼儿园试点,推动全市普惠制幼儿园的发展。朔州市歌舞团成立于1994年,隶属于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朔州师专音乐系教学实训基地;朔州市艺术研究院成立于2011年9月,2020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行政转隶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要职能是挖掘、研究、保护、传承朔州地域文化。近年来,按照校党委“新定位,新理念,新格局 ,新作为 ,建设一支繁荣朔州文艺事业的生力军”的要求,积极拓展演艺市场,主动投入教学实践,逐步形成“线上线下,双演融合,创新创优,同向发力”的良性发展之路,为“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团联合”做出了积极贡献。
显著的办学效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广泛开展文化下乡、志愿服务、专业实习、顶岗支教、社会调查、文化艺术等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先后接待教育部、省、市各级领导和兄弟院校的考察交流90余次,学校被国家授予“中西部教育顾问单位”、“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和“小学教育研究基地”等荣誉称号,获得省级“平安校园”、“绿色校园”、“文明校园”等荣誉,被朔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立德树人先进集体”。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本章程适用于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
2、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14462
2、学校名称: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专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 朱少英
三、学校地址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长宁东街85号 邮编:036000
四、咨询方式
电话:0349-8809888(传真) 8809222
学校网址:http://www.shuozhou.gov.cn/ztjs/szszz/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的编制:依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结合学校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往年招生情况、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及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
2、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3、专业安排办法:录取专业依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艺术类专业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投档录取规则,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二)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4、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它专业按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等文件精神。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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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学费/年 | 学制 | 备注 |
570102 | 学前教育 | 2600 | 3 | |
570103 | 小学教育 | 2600 | 3 | |
570104 | 小学语文教育 | 2600 | 3 | |
570105 | 小学数学教育 | 2800 | 3 | |
570106 | 小学英语教育 | 4000 | 3 | |
570107 | 小学科学教育 | 2800 | 3 | |
570108 | 音乐教育 | 5000 | 3 | |
570109 | 美术教育 | 5000 | 3 | |
570110 | 体育教育 | 3000 | 3 | |
570112 | 舞蹈教育 | 5000 | 3 | |
570115 | 现代教育技术 | 2800 | 3 | |
540101 | 旅游管理 | 2600 | 3 | |
550101 | 艺术设计 | 5000 | 3 | |
570202 | 应用英语 | 4000 | 3 | |
590401 | 现代文秘 | 2600 | 3 | |
550201 | 音乐表演 | 5000 | 3 | |
550122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5000 | 3 | |
52080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3000 | 3 | |
520804 | 心理咨询 | 4000 | 3 | |
550202 | 舞蹈表演 | 5000 | 3 |
八、证书颁发
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九、奖助学措施
1、被录取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3、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本章程由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22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加强应用型研究,建立基础教育研究与朔州地方文化研究并驾齐驱的科研工作格局:山西省社科院朔州分院、民革中山书画院先后落户学校,建立儿童心理、小学教育等学科领域的研究基地,省文联把我校列为挂牌艺术创作基地。截至2023年6月,近五年来被中国知网收录学术论文470多篇,出版著作38部;在研、结项省级课题14项。开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讲座16场,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奖励45项。每年参加朔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活动,申报的研究成果获奖的层次和数量均名列前茅。
1949年3月,雁北专署在朔县米昔马庄村开办雁北中学;同年11月,原雁北中学改为察哈尔省朔县师范学校,校址朔县新安庄原天主教区,时附设中师函授部、附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经营校办农场、商店等。
1951年,改为察哈尔省立朔县师范学校。
1953年,改为山西省朔县师范学校,为初等师范学校,设中等师范班;同年,更名为山西省雁北地区朔县师范学校。
1957年8月,增设简师班、初速师班、中速师班。
1960年,只招中师班。
1965年,推行半农半读新学制。
1971年2月,恢复招中师班。
1987年,迁址朔县小村西部。
1989年,更名为山西省朔州师范学校。
1994年9月,迁址朔州市府西街。
2003年,与山西雁北师范学院联合办学,开始招收专科生,改称山西雁北师范学院朔州分院。
2006年,更名为山西大同大学朔州师范分校。
2010年10月,迁址朔州市开发区新校区。
2012年9月,在山西大同大学朔州师范分校基础上建立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