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2月,学校设有23个学院(含校本部、满洲里学院、创业学院),合办内蒙古大学人民医院、内蒙古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大学附属小学。设有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
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动物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生态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有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生物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和自治区“一流拔尖学科”,生态学、民族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入选自治区“一流拔尖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入选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化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和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现设有83个本科专业,有130个本科教学实验室、227个校内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现有4个国家级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西部卓越基层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有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师2人,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人,内蒙古自治区教学团队25个。
全校占地面积2232.77亩,建筑面积77.7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82亿元。图书馆是教育部民族学科蒙古学文献信息中心、教育部科技查新站、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和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联合目录项目B级成员馆、省级中心馆、中国高校机构知识库联盟(CHAIR)16个发起单位之一,“国家级全民阅读推广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内蒙古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全校馆藏印本文献362.73万册(校本部320.03万册),有中外文数据库102个、电子图书100.22万种、全文电子期刊7.84万种。校园网出口带宽22G,覆盖整个校园,学校网络中心是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下一代互联网(CNGI-CERNET2)内蒙古地区主节点。
内蒙古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玉泉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49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类型
学校(公办)于1957年高起点创办,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五)学习形式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六)学习地点
呼和浩特市(距北京2.5小时高铁)。
(七)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分省来源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
网址:http://zhaosheng.imu.edu.cn
咨询电话:0471-4993164
(二)录取批次
1.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2.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
(三)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
(四)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笔试)达到总分的60%。
(五)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提档比例
所有省区普通类计划均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三)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文化成绩不低于200分、篮球、田径项目专业成绩不低于70分、足球、排球、乒乓球项目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按照折合百分制后文化成绩×30% 与体育专项成绩×70% 相加后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单考中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四、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办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投档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五、收费标准、资助政策
(一)学费
文史类4620元/人年;财经类4840元/人年;理工农类5060元/人年;体育类7200元/人年;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9000元/人年。
(二)住宿费
六人间:1000元/人年;四人间:1100元/人年。
宿舍分配视学院所在校区情况而定。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三)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奖、助、贷、补、勤、减”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同时还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帮扶措施。系统化的资助和帮扶,有力地将国家“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政策落到实处。
六、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五)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六)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七)内蒙古大学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八)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九)本章程由内蒙古大学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2月,学校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另在生物学、生态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领域设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部级重点研究平台11个;有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53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完成理工科国家和部委科研项目760项、新获批立项1111项,主持或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级自然科学重大重点项目78项。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科研项目1122项、新获批1286项。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41项;共获准人文社科类项目1425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9项、重点项目20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4项、重大委托项目1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5项(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288项(其中,一等奖19项),全国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成果三等奖1项,全国第四届民族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3项,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三等奖1项。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推进现代生物育种工程,聚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成功研发双肌肉牛新品系,实现了牛羊繁殖生物技术体系和智慧牧云服务技术体系的完善与产业化应用,建立了牛、羊和骆驼生态养殖新模式,开展肉乳产业结合的肉牛产业模式研究与试点推广示范。集成草地适应性放牧利用技术、退化草地综合改良技术和刈割草场持续利用技术,开展现代家庭牧场生态畜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内蒙古“一湖两海”水生态综合治理,提出中国北方退化河湖水生态修复、水资源调控和生态系统多功能维持方案与对策;发挥学科优势,为自治区发展战略性新兴光伏产业、建设光伏小镇与现代农牧业融合示范基地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开发出国内首款蒙古语语音识别和语音合成系统、AI蒙古文智能平台、支持多字体的蒙古文OCR系统、蒙汉机器翻译系统、蒙古文与西里尔蒙古文相互转换系统、蒙古文手写识别系统等;加强国家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成立“蒙古国研究中心”“中蒙俄经济研究院”;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共建“内大智库”,2017年学校入选“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蒙古学研究中心、蒙古国研究中心先后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与自治区社科联共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经济战略研究智库联盟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战略研究智库联盟。
截至2023年2月,学校与国(境)外的114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师生国际合作交流日益扩大和深入。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合作设有中美生态、能源及可持续性科学内蒙古研究中心,与日本爱知大学合作设有中日共同GIS应用与地域经济产业研究中心,与英国华威大学合作设有中英企业数字实验室。学校设有蒙古国研究中心、俄罗斯语言文化中心、加拿大研究中心、日本学研究中心、澳大利亚研究中心、美国研究中心,呼和浩特中日交流之窗,与俄罗斯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合作建有孔子学院。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蒙古国留学生汉语预科教育基地、国家汉办来华留学生新汉语水平网考考点,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学校设有国际教育学院,年接收来自亚、欧、美、非四大洲的蒙古国、俄罗斯、美国、尼日利亚等22个国家的国际学生近600人。
1956年3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内蒙古大学筹备委员会,由国务院副总理、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乌兰夫任筹委会主任。
1957年10月7日,举行首届学生开学典礼,来自区内外各高校的154名教师和340名各民族新生参加了开学典礼;同月14日,学校举行建校典礼。
1959年5月22日,校务委员会决定将蒙语系和汉语系合并为中国语言文学系,下设蒙古语言文学和汉语言文学两个专业。
1960年1月,中国科学院内蒙古分院与内蒙古大学联合办公,最后并入内蒙古大学。
1962年,国家高教部给内蒙古自治区3个研究生的培养指标,其中2个指标给了内蒙古大学蒙古语言学科,由清格尔泰副教授任导师。
1965年7月20日,历史系和马列教研室合并成立政治历史系,下设理论、历史两个教研室和蒙古史研究室。
1968年4月18日,内蒙古大学革委会成立;同年10月9日,全校各系按军训连编制,下辖排、班。
1972年,蒙古史研究室从政史系分出,直属学校。
1973年秋,在1971年招收试点班的基础上,学校各系各专业开始招收三年制工农兵学员。
1977年12月2日,工宣队撤离学校。
1978年2月17日,学校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88所重点大学之一;同年7月1日,学校撤销革委会和系领导小组,撤销学校“三部一室”,设立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总务处、教务处、科研处、设备处、保卫处、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武装部;9月,学校的经济系、外语系(英语专业)、电子工程系开始招收新生。同年,恢复研究生招生。
1979年4月,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在锡林郭勒共建内蒙古草原系统研究站;同年9月,外语系日语专业首次招收的学生入学。
198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开设法律系,计划在1982年正式招生;同年,学校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1981年,学校的8个学科专业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
1982年8月,学校新增设的法律系开始招收第一届学生。同年,蒙古史研究室改为蒙古史研究所。
1984年1月,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个学科专业为博士学位授予点。
1985年3月25日,内蒙古大学夜大学(管理干部专修科、实验技术专修科)开始上课;同年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试点;9月,学校进行推荐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试点工作。
1987年4月,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成立,原内蒙古艺术学校作为附属中专部继续保留。
1988年10月15日,学校成立计算机科学系。
1990年6月20日,学校设置党委保卫部、学生工作部;同年10月31日,学校领导体制由校长负责制改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1月20日,学校有3个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1991年9月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学校15个硕士点有权授予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1992年2月,学校蒙古语族语言文学学科被列入国家高校重点学科;同年8月24日,“内蒙古生物工程中心”成立;同日,学校成为有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高等学校。
1994年1月,建立“国家教委民族学科蒙古学文献信息中心”;同年4月,学校新增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同年,学校成为可单独组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单位。
1995年12月11日,生命科学学院、蒙古学研究院、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立。
1996年,学校取消自费生和委培生,全部实行并轨招生。
1997年1月22日,由内蒙古大学牵头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三校联合申报的“内蒙古地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成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同年6月6日,计算机学系和内蒙古科委计算中心共同组建的计算机学院成立;7月8日,原汉语系、历史系和哲学系组成人文学院;11月26日,国家计划委员会正式批准学校“211工程”建设立项;12月12日,蒙古文化研究所、周边国家研究所和蒙古语言文字处理研究中心成立。
1999年10月7日,由原数学系、物理系、电子系和新组建的自动化系共同组成理工学院;同年11月29日,“内蒙古大学高分子科学研究所”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高分子合成重点实验室”正式挂牌。
2000年3月17日,呼和浩特交通学校并入内蒙古大学,组建内蒙古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同年10月18日,学校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MBA);12月,学校获得1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2001年,学校获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02年1月9日,学校成立公共管理学院,并撤消马列教研部;同年1月18日,学校获评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点2个;4月8日,人文学院新闻系、旅游系成立;6月6日,学校MBA教育中心揭牌;7月25日,建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2003年6月20日,国际教育学院揭牌;同年9月9日,学校被批准为MPA试办单位。
2004年,学校成为省(区)部共建高校。
2005年3月,学校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月,内蒙古农业学校整体并入内蒙古大学;4月,学校成立软件学院,与计算机学院合署办公。
2007年3月13日,学校成为第三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之一;同年5月11日,学校与自治区文物局签署合作培养文博研究生协议;6月25日,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成立。
2008年3月5日,学校进行机构调整,撤销理工学院(交通系除外)、人文学院,成立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哲学学院。同年6月30日,学校满洲里学院成立。
2009年2月28日,学校南校区正式启用;同年8月19日,环境与资源学院揭牌;9月29日,历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准设立。
2011年3月3日,学校新增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012年11月6日,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
2013年7月8日,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高校。
2014年4月23日,学校成为中华多民族文化遗产与文化凝聚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单位。
2016年3月,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高校;同年5月16日,学校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重点支持单位。
2017年1月10日,生态与环境学院成立;同月,学校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同年9月21日,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018年1月8日,学校新增5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同年11月,学校入选2019年“英才计划”;同年,学校成为教育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享受教育部直属高校待遇。
2019年,学校通过“双一流”建设中期评估。
2021年3月17日,内蒙古大学监察官培训学院揭牌。
2022年1月,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同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2023年5月7日上午,内蒙古大学北疆民族语言文化交融与传播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举行。
2023年5月1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提名杜晓东同志任内蒙古大学副校长,提名杜凤莲同志任内蒙古大学副校长。
2023年6月16日,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作为“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的成果转化领军机构,牵头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成立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共同体。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