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克齐大葱,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特产,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毕克齐大葱,葱白质地紧密脆嫩,辛辣味浓,清香味好。鲜葱葱白长30至40厘米,假茎粗2.2至2.9厘米。理化指标:水分≤94%,全硫≥0.4克/千克,可溶性总糖≥5.5%。
2018年7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毕克齐大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毕克齐大葱产地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现辖行政区域。
毕克齐大葱,葱白质地紧密脆嫩,辛辣味浓,清香味好。鲜葱葱白长30至40厘米,假茎粗2.2至2.9厘米。理化指标:水分≤94%,全硫≥0.4克/千克,可溶性总糖≥5.5%。
毕克齐大葱产自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毕克齐镇地处大青山南麓富饶的土默川平原,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四季分明、昼夜温差较大,境内水资源丰富,水质甘甜清凉,富含多种有益健康的矿物质,适宜种植毕克齐大葱。
苗床选择排水良好、疏松肥沃的土壤,前茬不能为葱蒜茬。施腐熟有机肥2000至3000千克/667米(亩),同时撒施复合肥50至100千克/667米(亩),混合均匀,浅耕细耙,整平作畦。
每667平方米(亩)播种3.5至4千克,每667米(亩)苗床所育秧苗可定植5至6亩。
播种分条播和撒播,播后覆土1至2厘米。
苗出齐后,保持土壤见干见湿,适当控制水肥,定植前7至10天停止浇水。
上一年9月上旬育苗。
二年以上。
每667米(亩)施腐熟有机肥≥5000千克,翌年7月上旬定植。
行距72至75厘米,株距4至5厘米,每667米(亩)植苗1.8至1.9万株。定植时埋土至最低出口处。
中耕和水肥管理:8月中下旬加强中耕保墒,浇水和雨后及时中耕,每667米(亩)追复合肥不少于30千克。
结合追肥浇水进行3至4次培土,每次培土至最低出口处。
收获前7至10天停止浇水,9月中下旬开始收获。
1996年,毕克齐大葱栽培面积在240公顷以上,年总产逾7500吨。
截至2017年底,毕克齐大葱的种植面积15000多亩。
2018年7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毕克齐大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明朝弘治年间(1488-1505年),毕克齐大葱始栽培大葱;198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毕克齐大葱是呼和浩特地区农家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