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青虾,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2014年05月2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丹江口青虾”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丹江口青虾产地范围为湖北省丹江口市均县镇、六里坪镇、习家店镇、凉水河镇、浪河镇、丁家营镇、土台乡、武当山特区、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大坝办事处、丹赵路办事处、三宫殿办事处12个乡镇办事处区现辖行政区域。
感官特色:体形粗短。鲜体背部青灰色,光泽鲜亮,呈半透明体状。壳薄肉满,鲜肉呈玉白色,肉质紧密,口感细腻鲜嫩。
理化指标:肌肉中粗蛋白≥16.8%,粗脂肪≤1.2%。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日本沼虾(Macrobrachium nipponense de Haan)。
水深≥5.0m,流速0.15m/s 至0.5m/s,透明度≥45cm,溶解氧≥5.0mg/L,pH值7.5至8.4,水草覆盖率≥10%。
虾种来源:产地范围内青虾原种自然繁殖。
增殖方式:产地范围内自然生长。
饵喂:不投喂,食用自然水体中的天然饵料。
生长保护: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库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在习均渡口以西,习均大桥以东10万667㎡(亩)范围内设立常年禁渔区,永久性禁止一切捕捞作业;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和密网目围网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严禁底拖网作业、水下采砂和围库造田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在每年7月至翌年3月,持证捕捞,网具为网眼≥1.2cm的虾笼和拖网,起捕规格为体长≥4cm。
丹江口青虾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丹江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丹江口青虾的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