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南麓、土默川腹地,是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56年的城市建设部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2005年11月,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2007年8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2016年5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校;2017年9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截至2023年2月,学校现设有建筑工程与测绘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山水绿景生态建设学院)、建筑设备与自动化学院、建设工程管理学院、交通与市政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现代服务与管理学院、信息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军体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网络信息与数据管理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等15个教学和教辅单位,设有党政办公室、教务处等18个管理服务职能部门。学校现有生态和新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12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8亿元;校内专业实训基地94个,校外稳定实习实训基地147个。
截至2023年2月,学院现有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建成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2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9门,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3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建筑信息模型(BIM)等1+X试点专业24个。
学校坚持“融通校企资源、共育塞外鲁班”人才培养模式,主动对接行业企业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工为主,建筑特色,在保持建筑类专业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各专业群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定位。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现已建成以土建大类为主,兼顾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信息管理等8大专业群、55个高职专业的布局。同时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积极通过合作办学形式举办职业本科教育。目前,分别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等5所本科院校合作举办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环境设计、工程造价、建筑学、会计学、工程管理等8个应用型本科专业。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71;自治区招生代码:771。办学层次:高职高专;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
一、学院概况
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建筑类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2009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
二、办学地点
校本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
三、考生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但考虑到学院师资力量等因素,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2、性别比例:无要求
3、健康状况: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录取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即投档考生按照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2、“平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照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科综合、理科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口升学”三校生考生,依次按照其所在科类的科类综合、高职数学、高职外语等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
3、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以投档分(综合成绩)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五、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六、招生计划
2024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或者“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届时,考生也可以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网址:https://zsw.imaa.edu.cn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3996910;0471—3964369
(fax):0471—3996910
网址:https://zsw.imaa.edu.cn;
Email:zsb6910@163.com;邮编:010070
以上章程内容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2月,建有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工程研究中心1个,主编“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8本,获全国优秀教材建设奖1项。学校承担了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支持的“内蒙古建设行业开放性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组织成立了由8个专业厅局、12个行业协会、346家区内外规模企业参与的政行企校合作发展理事会,建成消防技能训练中心等5个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与腾讯公司、兴泰集团共建产业学院8个,现有建筑信息模型等18个“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学校获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多所区内外院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合作关系。2021年,与泰国格乐大学签约合作办学,主要在名师联合指导授课、学生交流访学、教师留学深造等方面以及建筑类国际人才培养、鲁班工坊建设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拓展智能制造领域的中德合作,电气自动化专业牵头的“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即SGAVE项目)入围教育部备选项目;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推进ISEC项目;与马来西亚玛拉工艺大学联合成立产学研合作平台。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区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区高校维稳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区“五一劳动奖”荣誉称号、察右前旗人民政府2018年度“脱贫攻坚‘定点帮扶’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多次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定为工作实绩突出领导班子。
1956年,国家城市建设部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创建。
1958年,学校升格举办本科层次教育,更名为内蒙古建筑学院。
1961年,由于经济等原因自治区政府决定进行院校调整,将内蒙古建筑学院又恢复为中专建制,更名为内蒙古建筑学校。
1979年,经原国家教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采暖通风和建筑企业管理等专业举办本科层次教育,连续培养了6届本科毕业生。
1994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六所建筑类重点中专学校之一。
1999年7月,经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更名为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关系由自治区建设厅调整到自治区教育厅。
2002年3月,学校更名为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同年自治区政府决定将内蒙古建筑工程技工学校并入学院。
2005年11月,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2007年8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2016年5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校。
2017年9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2019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