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察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指导下公安政法类公办普通本科学校。2025年2月24日,教育部正式发函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内蒙古警察学院,同时撤销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的建制。
校园占地总面积963亩、建筑面积25.36万平方米,其中和林格尔校区745亩、建筑面积15.88万平方米,新城校区218亩、建筑面积9.48万平方米。近年来,学院多个集体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公安教育成绩突出集体”等称号。
学院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学院教学训练条件完善,建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培训基地、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区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中心、内蒙古景愿司法鉴定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基地、警务实战模拟训练中心、警务障碍训练场、警用武器射击馆等实训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电子数据取证、舆情与媒体沟通引导、危机处理、刑事影像技术、文件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痕迹鉴定、痕迹实验、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等实验设施。图书馆藏书丰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学院紧紧围绕新时代内蒙古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公安厅“1+12+N”(学院+各盟市训练基地+公安厅业务总队)指导意见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坚持“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与自治区公安厅各警种及各盟市公安机关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深化校局合作、系队共建,着力培养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是中国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5所公安院校之一,前身为1948年3月成立的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纯正的红色基因,是我国公安高等教育事业的主体性院校。学校历经内蒙古公安学校(1953-1959年)、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1959-1980年)时期,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校),200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2012年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
在中等教育办学时期(1978-2000年),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共招收培养23届7168名中专学生,学校于1993、2000年先后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和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在内蒙古人民警察学校办学时期,曾与内蒙古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于1983-1987年附设公安大专班毕业五届334人,全部由学校完成教学和管理工作。2001年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成立,正式开始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办学历程。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
2012年,取消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
2025年2月24日,教育部正式发函,同意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内蒙古警察学院,同时撤销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的建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5年4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