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前身为河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是经河北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1999年经河北省财政厅批准完成脱钩改制,成为由注册会计师发起并出资的社会中介组织。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内设四部二室,分别为验资部、审计部、咨询部、质检部、办公室、财务室,审计部主要负责企业会计报表审计、破产清算审计、海关稽查审计等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的各类财务专项审计。
企业注册资本验证;
基本建设工程投资资金验证;
资信证明;
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及工商年检审计;
外汇年检审计;
离任审计;
银行贷款审计;
收支两条线检查;
企业工资审计;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经济案件审计;
财务决算审计等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的各类财务专项审计;
企业兼并改制策划;
破产清算;
经济案件鉴证;
经济项目的研究与论证;
财务制度设计;
会计咨询;
会计代理;
税务代理;
企业管理咨询;
会计培训。
1、河北省财政厅批准颁发的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资格;
2、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审计厅、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组批准颁发的企业工资审计资格;
3、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具备司法鉴定资格;
4、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具备破产管理人资格。
河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涵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及公民个人,成立多年来一直从事企业破产清算审计工作,配合企业破产清算组和破产管理人完成破产清算审计工作,并于2015年11月接受定兴县法院委托,作为河北丽华制帽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全面实施河北丽华制帽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