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原隶属于烟台市审计局,于1999年12月经山东省财政厅批准改制为烟台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于2008年10月改名为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现设六部二室:
负责各类财务审计查证;企业综合评价;绩效评价类工作;负责公司财务制度建设;
负责各类财务审计查证;企业综合评价;绩效评价类工作;负责公司财务制度建设;
负责各类预决算管理、财务核算、财务分析、资金调度、应收帐款管理等工作;
负责各类预决算管理、财务核算、财务分析、资金调度、应收帐款管理等工作;
负责公司财务制度建设、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
对本单位各类业务依法进行监管,提供各类财务审计、评估、投融资、抵押担保、税务等各类咨询业务;
负责本公司行政工作;负责指导公文处理、信息、保密、综合协调和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公司计划、规划和总结、报告等重要文稿并对本公司制定的行政性公文进行审核把关;负责重要文件、事项和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察工作;协助经理抓好财务工作和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公司计算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局域网畅通,接受报送审计公文;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安排使用,交通安全,以及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司综合大事级的记录;负责全室工作人员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公司业务档案及其他各类档案的整理归集;负责档案的查档调阅。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承接的各种类型的项目达数千件,无论是在清产核资、公司改制、破产清算、对外投资、司法鉴定、基建审计、验证注册资本方面还是在管理及税务咨询、代理记账方面,都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效地维护了企事业单位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永大成立以来,为烟台环境保护局及下属单位、烟台自来水公司及下属单位、烟台国际机场集团及下属单位、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质量监督局及下属单位、烟台园林处及下属单位、烟台市城市公交总公司、烟台市排水处、烟台市市政养护管理处、烟台造船厂、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烟台市建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百余家单位进行过各类专项资金、高新技术、离任等各类专项审计,有丰富的从事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的执业经验,并且具有相应理论研究基础。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年被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管企业年薪制财务审计机构,2008年被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部门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审计机构,2009至2014年又被省财政厅特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服务机构,2009至2016年被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0至2015年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定全省工程造价企业信用等级A级企业。
2010年入围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价中介机构;2013年入围烟台市芝罘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价机构;2014年入围烟台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价机构;2015年入围芝罘区审计局中介审计服务定点单位,入围烟台市芝罘区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定中介机构。2016年入围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基础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状况审计定点单位;2016年入围烟台市开发区财政局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2017年入围烟台市财政局第三方绩效评价库;2017年入围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第三方绩效评价库;2017年入围烟台市财政局中介机构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