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呼伦贝尔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被誉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中国十佳冰雪旅游城市”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占地面积60.42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花园式”校园环境。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内设12个教学系(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护理、学前教育、蒙医学、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旅游管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畜禽智能化养殖、音乐表演、应用化工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其中,高职专业51个、五年制高职(3+2)专业26个,中职专业45个,基本建成1个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护理,4个院级高水平专业群——机电、化工、中蒙医药、文旅,护理专业和蒙医学专业获批国家骨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获批自治区首批特色专业。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扎实构建了“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六核驱动”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成功入选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院校。坚持以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适应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紧密对接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重点产业链,全力打造服务现代农牧产业、文化旅游产业、智能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产业、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培养基地;聚焦企业用工需求优化课程设置、深化教学改革、建强师资团队,不断健全职业素质培养、专业能力训练和岗位综合能力提升为一体的“1+X”(学历证书+若干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校企合作办学、订单培养是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发展优势。目前已与区内外百余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呼伦贝尔市能源、化工、电力、农畜牧业、生物科技、医疗等领域的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实践实习、科研培训、学生就业合作机制;先后与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公司、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雁宝能源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女企业家协会、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呼伦贝尔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旅业旅游集团股份公司、满洲里口岸集团、中国电子集团、内蒙古大厦(北京)、青岛海尔集团、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敏实集团、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等190余家知名企业和单位签订了人才培养协议;建有能源化工实训基地、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创业培训基地等多个教科研基地;与神华宝日希勒能源公司在校内共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学院已成为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洲里产业园区、中俄互贸区等工业园区的人才培养基地。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国标代码:14283
三、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3街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组织机构
(一)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落实国家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招生方案。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二)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七、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但受师资、设备等因素限制,学生入学后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九、招收男女生比例
根据教育部教学〔2024〕2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在招收男女生比例中,无任何限制。
十、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招生计划分配及部分专业考生体格要求
(一)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学院招生计划根据年度招生规模,统筹考虑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编制2024年招生计划。
(二)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考生体格要求:男净身高170cm以上、女净身高160cm以上。体重:身高-110的公斤数(上下浮动5公斤)。无色盲色弱,体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无口吃等。
(三)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二)普通类及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相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投档分数相同的文理科、蒙授文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其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中职对口各科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课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的综合成绩排序,使用“分数清”规则择优录取。
当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和录取时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规则择优录取。
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五)我院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六)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学生待遇
学院对特困生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二)证书种类: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3街
电话:0470-2283111、2283118、2283112、2283113
传真:0470-2283113
E-mail:zhaosheng@hlbrzy.com
网址:http://zs.hlbrzy.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是由原呼伦贝尔蒙医学校、原呼伦贝尔市民族艺术学校、原呼伦贝尔工业学校、原内蒙古大兴安岭卫生学校四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整合组建而成。2008年7月1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开始筹建。2009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正式成立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报教育部备案。2010年9月招收首届大专生并正式运行。2015年4月3日,经呼伦贝尔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原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并入学院。
呼伦贝尔市工业学校
1958年呼伦贝尔盟工业学校创建。
2001年呼伦贝尔盟工业学校更名为呼伦贝尔市工业学校。
呼伦贝尔市民族技工学校并入呼伦贝尔市工业学校。
呼伦贝尔市民族艺术学校
1975年呼伦贝尔盟艺术学校创建。
1996年呼伦贝尔盟艺术学校更名为呼伦贝尔盟民族艺术学校。
2001年呼伦贝尔盟民族艺术学校更名为呼伦贝尔市民族艺术学校。
呼伦贝尔市蒙医学校
1958年呼伦贝尔盟卫生学校创建。
1976年呼伦贝尔盟卫生学校(海拉尔分校)创建。
呼伦贝尔盟卫生学校(海拉尔分校)改建为呼伦贝尔盟民族卫生学校。
1986年呼伦贝尔盟民族卫生学校更名为呼伦贝尔盟蒙医学校。
2001年呼伦贝尔盟蒙医学校更名为呼伦贝尔市蒙医学校。
大兴安岭卫生学校
1980年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林业中心卫生学校创建。
1986年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林业中心卫生学校更名为大兴安岭卫生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