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巴彦浩特、乌斯太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71亩。辖8个党总支、25个党支部,设有医疗护理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通用航空系、机电工程系、化工系等6个教学系部,继续教育部、基础部、体育教学部、培训部、网络信息中心、科研与技术服务处等6个教学辅助部门和党政办公室、组织统战部、人事处、宣传部、纪检处、计财处、教务处、后勤保卫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会等12个行政部门。
学院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调整专业布局,基本形成二产类专业集中在乌斯太校区办学,三产类专业、成人学历继续教育集中在巴彦浩特校区办学的格局。结合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学院明确提出振兴化工机电专业发展思路,确定将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打造成位列全区高职院校前列的工作目标,将乌斯太校区打造成集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创新创业、科研和社会服务为一体、主攻服务千亿元园区建设的综合性职业教育示范基地。目前开设高职专业33个、中职专业41个。
医疗护理系:前身为阿拉善盟卫生学校,建有实验实训室和综合教室21个,临床实习基地14个,现有护理学、康复治理与技术、口腔医学技术3个专业。
经济管理系:设立时间最久、品牌影响最广、师资力量最为雄厚的系部之一,多次斩获全国、自治区及行业中高职技能大赛大奖,现有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服务与管理3个专业。
艺术系:重点建设系部,已建成盟级职工创新工作室2个,名师带徒工作室3个,全国民族舞蹈培训基地1个,手工地毯织造工作室1个,现有民族表演艺术、学前教育、雕刻艺术、工艺美术4个专业。
通用航空系:2019年成立,现有航空电子电气技术、无人机技术应用、航空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5个中高职专业。
机电工程系:重点建设系部,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培养我盟和周边地区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生产企业、制造业生产一线中高级技术应用人才重要基地,现有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5个专业。
化工系:重点建设系部,近年来相继完成国家、自治区多项科研项目,获得多项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现有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工装备技术、精细化工技术4个专业。
学院所属阿拉善广播电视大学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立足地方、以人为本、崇尚品位、彰显特色”的办学理念,构建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为阿拉善地区经济发展培养本土高素质实用型专、本科人才。目前学校开设专、本科专业28个,在阿右旗职中和额济纳旗职中分别建立了学习中心。继续教育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持续深化课程建设与改革,稳步推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成立阿拉善城乡社区大学,积极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建立“电大书屋”20个,在全社会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建设学习型社会贡献力量,继续教育部将致力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电大事业发展繁荣。
学院始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产教融合,积极融入呼包银榆经济区职业院校联盟,与内蒙古农业大学合作,挂牌成立沙产业创新创业学院。不断拓宽跨地区合作办学,与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和内蒙古航空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娜日艺术学校开展有效合作,与内蒙古电大中专学校、卓资职业中学、杭后职业中学、宁夏中卫中职学校等开展合作办学,建立了稳定的生源基地。与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等14所公立医院签订定点教学实训基地合作协议,目前,建成校内实验实训室5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0多家。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性质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院名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39。学院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涵盖中职教育和成人高等函授教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农、经、管、医、艺相结合的多学科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下设医疗护理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通用航空系、机电工程系、化工工程系、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10个教学系(部)。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科目并且成绩合格,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发证学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现设两个校区,校区占地871亩,本部位于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
第四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分管院领导、纪检、招生、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相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第十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平行分考生择优录取,按各省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因受现有师资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第十四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开通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各项奖助学金,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校在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部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花园北街10号
邮 编:750300
招生咨询电话:0483-8337222/8337295 (传真)
网 址:www.alszyxy.cn Email:azyzjc@163.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2011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原阿拉善广播电视大学、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基础上合并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保留原中等职业教育和电大远程教育职能,同时承担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2012年12月,将阿拉善广播电视大学(原阿盟师范、阿盟卫校、阿盟技校、阿盟电大分校合并)、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中等职业学校和阿左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合并成立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9月,巴彦浩特新校区搬迁入驻。
2016年1月,阿拉善盟体育运动学校并入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