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4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占地面积1730.8亩,建筑面积82.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9.3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69亿元。图书馆入藏纸质、电子图书共计210万余册。校园教学基础设施齐备,生活后勤保障完善,校园环境优美,可高质量保障各类在校学生2万余人的学习和生活。2020年,学校投入使用航空工程综合实训中心,可容纳近千人开展各类实训。2021年投入使用的研究生新宿舍楼,最大可入住近3000人。2023年将投入使用的新能源航空器教学实验科研综合楼,设置九个科研平台,可容纳13240人开展教学活动。
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工程学学科进入世界ESI排名前1%,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等5个学科先后获批国防特色学科(方向),省双一流建设优势特色学科2个。
学校下设25个教学、科研单位。现有51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9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3个,国防科工局国防重点专业和国防紧缺专业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33个,省级示范专业6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10个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虚拟仿真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3个省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综合实验实训基地,1个省级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近年来,先后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81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一等奖19项;目前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国家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82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包含精品课、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81项,校级资源共享课35门。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4万平方米(约合173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20.7:1;专任教师105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777.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398.5元;纸质图书140.3万册,生均纸质图书56.7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2、4、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名额。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本科“交通运输”专业、“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部门规定的英语等级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需与2022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2 | 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3 | 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4 | 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5 | 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6 | 80205 | 工业设计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7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8 | 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9 | 80405 | 金属材料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0 | 80408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1 | 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2 | 080502T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3 | 080503T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4 | 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5 | 80703 | 通信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6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7 | 80801 | 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8 | 080801H | 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19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0 | 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1 | 80902 | 软件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2 | 80903 | 网络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3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4 | 81801 | 交通运输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5 | 82001 | 航空航天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6 | 82002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7 | 082002H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28 | 82003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9 | 082003H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30 | 82004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1 | 082004H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学生自愿申请赴美国学习两年,成绩合格者,可同时获得美国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 55000 | 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办学 |
32 | 082006T |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3 | 082007T | 飞行器适航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4 | 82103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5 | 82502 | 环境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6 | 82901 | 安全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7 | 083102K | 消防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8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39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0 | 130208TK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4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3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4 | 260601 | 航空智能制造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45 | 300402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注:最终学费标准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相关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表“学费(元/年/生)”一栏。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上述各类收费,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核定,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若上级有关部门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和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现已构建以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奖学金为激励,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为辅助,以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为载体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校单项奖学金(500元/年)。
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学校资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举办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方案由双方院校共同制定,双方教师共同授课(美方教师授课语言为英语),学生在我校修完四年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后,成绩合格且符合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入学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赴该校交流学习,在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学习两年后,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举办“哈尔科夫航空学院”,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自动化三个本科专业,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采取“4+0”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学生无需出国,在我校完成四年本科学习后,达到我校毕业要求以及双方学校的学位授予标准后,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鉴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主要面向民航领域培养专门人才,对形象气质和身体条件有专门要求,建议“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5cm”,且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乘务员及安全员的体检相关标准。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在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该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招生省份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物理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类(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招办有明确投档及录取原则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规定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制造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分配原则按各省投档原则进行分配,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省统考专业成绩×50%。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艺术文(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物理类)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该专业拟面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招生。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服装表演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事宜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7.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和相应考核等形式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8.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网址:http://www.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24-89723973
本章程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4年4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4月,学校现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2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军民融合发展研究基地,2个省级新型重点智库。学校承担各类国家级项目370余项。2018年以来,科研经费总额达14.2亿元,成果转化额5.8亿元。发表高水平论文38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426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52项,其中省部级一等奖10项。学校获批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试点单位,被授予省教育厅高校服务辽宁振兴发展科技成果省内转化十强高校等称号。
学校2011年组建省属事业单位——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系统开展新能源电动飞机研制工作,相继有多款型号取得型号合格证、完成首飞、科研试飞等工作,其中有三款型号为世界首款获得当地民航局适航审定合格证,奠定了学校电动飞机研制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地位。2021年10月,国家工信部新能源航空器专项确定由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牵头负责,获批国拨经费2.39亿元;2022年获批某部民机专项氢燃料内燃机飞机关键技术研究,研究经费8430万元。2021年辽宁通航研究院新能源电动飞机研发创新团队获中国航空学会创新团队奖。目前学校已取得民航局141运行许可,并正在积极筹建飞行学院,着力做好民航运输飞行员全过程培养工作。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式、国际化办学,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截至2023年4月,与俄罗斯、法国、英国、德国、美国、芬兰、日本、韩国、捷克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余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有教育部批准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2个,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国(境)外友好院校开展校际联合培养和长短期交流项目40余个。2007年以来,先后有来自80多个国家的数千名留学生到校学习。现面向留学生开设英文授课本科专业5个、硕士专业5个、博士专业2个,英文授课教师队伍150余人。2011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院校资格,2013年获评“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2021年获评“辽宁省来华留学示范高校”,2021年获评“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先进集体”。
1950年,在年轻的共和国开始全面启动经济建设之初,便将发展航空事业摆在了重要位置。1952年4月,中央政府决定在沈阳开办一所航空学校,使之成为设在北京、南京、西安、沈阳等地的六所航空院校之一,同年确定校名为“沈阳航空工业学校”。学校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时间 | 校名变更情况 | 主管部门 |
1952.08 | 沈阳航空工业学校 |
重工业 部航空工业局 |
1953.09 | 东北第一工业学校 | 第二机械工业部 |
1955.01 | 沈阳第一工业学校 | |
1956.01 | 沈阳航空工业学校 | |
1958.12 | 沈阳航空学院 | 第一机械工业部 |
1959.1 | 沈阳航空工业学校 | |
1960.02 | 沈阳航空工业专科学校 |
第三机械工业 部航空工业部 航空航天工业部 航空工业总公司 |
1962.08 | 沈阳航空工业学校 | |
1969.03 | 国营第251厂 | |
1972.09 | 沈阳航空工业学校 | |
1978.05 |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 |
1999.04 |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 辽宁省人民政府 |
2002.09 |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防科工委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 |
2008.06 |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 工业和信息化部接续原国防科工委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 |
2010.03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 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 |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