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创建于1947年,前身为关东医学院。1949年并入大连大学,称大连大学医学院。1950年撤销大连大学建制,大连医学院独立。1969年大连医学院举校南迁贵州省遵义市,建立遵义医学院。1978年在大连市原址复办,仍称大连医学院。1994年更名为大连医科大学。2007年搬迁至大连市旅顺口区新校园。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和哲学等多学科发展的医科大学,是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截至2023年5月,学校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占地面积15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3.2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74.36亿元,设备总值35.66亿元。实体馆藏116.58万册,电子馆藏212.44万册,数据库资源63种。现有二级单位52个,其中,教学科研机构23个、党政管理机构20个、群团组织2个、教学辅助机构6个,独立学院1个。现有附属医院14所,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机构前1%。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现有本科招生专业2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国家级6个、省级9个。
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单位,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现有国家级教学平台6个,省级教学平台30个;国家级课程5门,省级课程156门,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获全国首届教材建设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
学校现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年诊疗530万人次,年住院25万人次。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8个。肿瘤和心血管两个学科获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附属一院获批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附属一院、附属二院均入选“中国顶级医院100强”,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涌现出“南丁格尔奖获得者”“中国好医生”“中国好人”“全国首批教育世家”“最美医生”“杰出护理工作者”等诸多典型。
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大连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1万平方米(约合2269.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14.6;专任教师681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7.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8.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454.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3020.4元;图书117.0万册,生均图书54.5册。
住宿条件:学校2024级本科新生宿舍标准为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本科新生入学住宿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方案。
二、招生计划安排
1.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学校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科学制定本科招生计划;学校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1 | 100101K | 基础医学 | 5 | 5-7年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物理学科类;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 | 医学 | 5500 | 其震班 |
2 | 100601K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 | 岐黄班 | |
3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3医 | 8-10年 | 医学、 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 5500(前5年)12000(后3年) | ||
4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3医 | 8-10年 | 医学、 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 5500(前5年)12000(后3年) | 儿科学 | |
5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 | ||
6 | 100202TK | 麻醉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 | ||
7 | 100203TK | 医学影像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 | ||
8 | 100204TK | 眼视光医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 | ||
9 | 100205TK | 精神医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 | ||
10 | 100101K | 基础医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 | ||
11 | 100301K | 口腔医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 | ||
12 | 100401K | 预防医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 | ||
13 | 100502K | 针灸推拿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待备案) | ||
14 | 100510TK | 中医康复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待备案) | ||
15 | 100601K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5 | 5-7年 | 医学 | 5500 | ||
16 | 100701 | 药学 | 4 | 4-6年 | 理学 | 5500 | ||
17 | 100703TK | 临床药学 | 5 | 5-7年 | 理学 | 5500 | ||
18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 | 4-6年 | 理学 | 5500 | ||
19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 | 4-6年 | 理学 | 5500 | ||
20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4 | 4-6年 | 理学 | 5500(待备案) | ||
21 | 101007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4 | 4-6年 | 理学 | 5500 | ||
22 | 101101K | 护理学 | 4 | 4-6年 | 理学 | 5500 | ||
23 | 101102TK | 助产学 | 4 | 4-6年 | 理学 | 5500(待备案) | ||
24 | 71102 | 应用心理学 | 4 | 4-6年 | 理学 | 5200 | ||
25 | 71002 | 生物技术 | 4 | 4-6年 | 理学 | 5200 | ||
26 | 083002T | 生物制药 | 4 | 4-6年 | 工学 | 5200 | ||
27 | 82601 | 生物医学工程 | 4 | 4-6年 | 工学 | 5200 | ||
28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4-6年 | 管理学 | 5200 | ||
29 | 030101K | 法学 | 4 | 4-6年 |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 | 法学 | 4800 | |
30 | 130404 | 摄影 | 4 | 4-6年 |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历史学科类;在非高考改革省份,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3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4-6年 | 艺术学 | 10000 |
注:表中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学费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基础医学(其震班)和中西医临床医学(岐黄班)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按学校规定,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标准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可以继续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习。达到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博士学术学位。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招生专业学费执行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学生住宿费为6人间800元/生/学年,住宿标准若有变化,住宿费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及辽教发〔2006〕76号,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具体按学校学生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统筹政府、学校、社会等多渠道资金,建立了以“保障性资助、激励性资助、引导性资助”为体系的学生奖励资助系统,各类奖励资助政策健全完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有针对性、分层次的资助服务。
保障性资助政策主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企业和个人捐赠类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
激励性资助政策主要激励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学生自觉加强自身素质培养,勤奋学习,励志成才。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类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各类校级奖学金,以及企业和个人在校设立的奖学金。
引导性资助政策主要鼓励和引导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部队等领域建功立业。包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资助,退役士兵各类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教育资助政策。
六、录取办法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授予学位门类为医学、理学、工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授予学位门类为艺术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各专业授予学位门类见本章程中的专业设置说明。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全部招生省份均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科目范围一(物理或历史)单科成绩、科目范围二单科最高成绩、科目范围二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86110222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学校网址:https://www.dmu.edu.cn/
电子邮箱:dy_zhaosheng@163.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5月,学校现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有部级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技平台51个。“十三五”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440余项;2022年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项,实现了我校自主培养“杰青”项目的历史性突破;以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SCI论文4743篇,进入ESI高被引论文55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作为参与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47项。
学校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留学生教育水平位居全国医科类高校前列,是全国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高校。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自主招生资格和教育部“丝绸之路”“高校研究生”“中非友谊”奖学金项目,2018年通过全国来华留学教育质量认证。生源累计覆盖五大洲117个国家;先后与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27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余所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与日本顺天堂大学、冈山大学等开展科研合作、研究生交流项目,与美国恩波利亚洲立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迪肯大学等开展本科生学分互认项目;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了“中美公共卫生硕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MPH)”。加入中俄医科大学联盟、“一带一路”国际医学教育联盟、中国-乌克兰大学联盟。
关东医学院
1947年5月4日,创建关东医学院,是中国共产党为适应人民解放战争和新中国建设对医学人才的急需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正规医科高校,大连市立护士学校并入关东医院,更名为关东护士学校。
1949年,关东医学院与大连工学院并入新成立的大连大学,成为大连大学医学院,关东护士学校更名为大连大学附属关东医院附设护士学校。
大连医学院
1950年,大连大学撤销后独立成立大连医学院,正式成为五年制医科高校,大连大学附属关东医院附设护士学校更名为大连医学院附设卫生学校。
1955年,开始研究生教育。
1965年8月,根据三线建设的需要,卫生部决定大连医学院全部南迁。
1965年底,经中央批准,决定南迁贵州省遵义市,成立遵义医学院,大连医学院附设卫生学校停止办学。
1978年,大连医学院在原址复办,恢复研究生招生。
1983年,大连医学院附设卫生学校在原址复办,恢复招生。
1984年,丹东市卫生学校改建大连医学院丹东分院。
大连医科大学
1994年1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医学院丹东分院更名大连医科大学丹东分校。
1999年7月,经辽宁省计划委员会、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大连医科大学分校。
2000年,大连医科大学丹东分校参与组建丹东职业技术学院。
2001年11月,建立了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03年,大连石化医院并入大连医科大学。
2005年,沈阳铁路局大连医院并入大连医科大学。
2004年3月,经教育部教确认大连医科大学分校为独立设置的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2007年8月,学校搬迁至旅顺新校园,新校园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2010年,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2011年,大连市友谊医院正式命名为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大连市友谊医院。12月,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大连市中心医院正式挂牌。同年底,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2年9月5日,学校将护理学系和附属卫校合并成立护理学院。
2013年2月,大连市儿童医院正式揭牌成为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大连市儿童医院。5月,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同月,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7月,入选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高校。10月,入选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承担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2017年1月,大连医科大学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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