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0月,学院占地面积近600亩,藏书61万册,固定资产总值4.7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3亿元。现有7个二级学院,开设招生专业近40个。现有大数据财经、数字商贸、现代艺术设计、旅游康养、数字信息、科技服务6个专业群;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品牌专业、高水平专业、卓越专业22个;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300余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实训基地2个。
学院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辽宁省首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院校,辽宁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院校,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辽宁省首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单位。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校本部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6万平方米(约合53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3平方米,生师比21: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806.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223.7元,专任教师369名,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6%,图书64.4万册,生均图书66.5册。
住宿条件:我校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分为6人间和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以及现有各专业近三年招生就业状况,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参考市场需求,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在调研基础上,召开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年度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工作会议,形成初步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2.我院招生语种不限。日常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暂无其他外语教学种类,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
3.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530101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 | 530205 | 财富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3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4 | 530303 | 大数据与审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5 | 530304 | 会计信息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6 | 49020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7 | 53050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900 |
8 | 530605 | 市场营销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9 | 530701 | 电子商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10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1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12 | 530810 | 供应链运营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3 | 4901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14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5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16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新媒体运营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7 | 590208 | 知识产权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8 | 460105 | 工业设计(数字化设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19 | 460206 | 电梯工程技术(电梯维护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0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1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22 | 530706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3 | 5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4 | 500209 | 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5 | 5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26 | 540113 | 休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7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8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29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30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1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三年 | 五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000 |
32 | 550112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三年 | 五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000 |
33 | 550114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五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000 |
34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供应链金融)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35 | 530202 | 金融科技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6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7 | 500406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备注:1.招生专业和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后审批公布为准。
2.各专业(含新增专业)学费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6人间10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院综合奖学金。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学院鼓励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级专业类职业技能比赛、重要文化艺术比赛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对在赛事中获奖学生设立单项奖学金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如下: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奖的团体,分别奖励团队15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奖的团体,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1500元。具体按《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学费减免政策:按照国家对孤儿学生学费减免相关政策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在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优先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录取艺术类专业的省份,要求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相应文化课控制线。辽宁省艺术类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24-89872456 89710533
29872225 89871386(传真)
网址:http://www.lnemci.com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无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4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牵头组建辽宁现代制造服务业职教集团,成立全国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东北分部,立足服务辽宁、对标前沿、特色发展,深耕校企命运共同体。与顺丰、京东、好利来、三菱电梯等国内知名企业深化校企合作,推动社会优质资源向育人资源转化,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产业布局,建有7个产教紧密融合型实训基地、30余个校企双向工作站、5个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产业学院,校企协同育人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动力强劲。获评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辽宁省职业教育兴辽产业学院2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领示范作用成效明显。
学院培训资源充沛,拥有一大批专兼结合的行业企业培训专家,配备标准化培训公寓120间,开发校外培训基地50余个,同时能满足300人左右的培训教学。建院以来,服务国家战略和辽宁振兴,累计完成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培训12万余人次,公务员和县域经济系列培训8000余人次,西藏、新疆、重庆等地对口支援培训任务6000余人次,辽宁省领导干部出国及后备干部培训500余人次,形成经济管理类干部培训的品牌优势。定制个性化服务,开发“菜单式”教学,深入打造经济管理干部、县域经济、对口支援、职业院校师资、职业技能提升等培训项目特色,拓展老年大学和社区学院,形成多元化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年均培训20000人次以上。
学院是东北三省一区“一带一路”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单位、英国国家学历学位评估认证中心(UK NARIC)副理事长单位,获得2020年中泰职业教育国家合作贡献奖。与美国西阿拉巴马大学、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韩国又松大学、泰国东部职教中心、泰国格乐大学等多所境外知名高校、教育机构互签友好合作协议,在共享高水平海外教育资源、打造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品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方面积极展现新作为。
1979年,辽宁省经贸委干训班成立,是为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
1984年1月,依托辽宁省经贸委干训班,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辽宁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为省属公办正厅级管理干部院校。
1986年3月,学院更名为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1997年,学院开始试办高等职业教育,被辽宁省教育厅列为全省首批15所高职试点院校之一。
2000年8月,辽宁省工艺美术学校并入学院。
2002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成立。
2003年2月,辽宁省物资学校、辽宁省工业经济学校并入学院。
2006年12月,辽宁省建材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辽宁省轻工干部培训班、辽宁省冶金干部学校并入学院。
2009年,学院成功获批为辽宁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15年,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7年,学院获评辽宁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8年,学院获批成为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7月,学院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019年12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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