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始建于1953年,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结核病防治院,1992—2003年曾更名为内蒙古胸科医院,2003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3]25号)精神,由原内蒙古SARS救治中心与原内蒙古胸科医院合并组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医院主要负责结核病、SARS病等呼吸道传染病,肝炎、痢疾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虫媒传染病、经血液和性等途径传播的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负责重大食物、职业中毒、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各种自然灾害引发疾病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开展必要的综合医疗服务。。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同时也是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中心、自治区化学中毒救治基地。2014年,自治区政府投资1.2亿元建设自治区重点卫生建设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是自治区级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自治区有资格培养结核病学硕士研究生单位,是自治区结核病学重点学科,是自治区结核病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拥有自治区结核病参比实验室、自治区感染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自治区结核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感染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医院还分别是自治区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主委单位、自治区医师学会结核病学医师分会主委单位、自治区医师协会感染病学医师分会主委单位和自治区医师协会骨结核医师分会主委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占地面积452亩,建筑面积43000㎡。编制病床800张,其中400张传染病房(包括应急床位50张)按照国际标准设计,全部为负压通气病房。医院共有临床科室13个,分别是6个内科(包括儿童传染病科)、骨关节结核科、胸外科、ICU、门诊、急诊、麻醉科、康复中心,医技科室共6个。
医院现有职工446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1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41.3%。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15人,本科学历22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占全院职工总数的87.7%。
医院拥有核磁共振、64排CT、数字X光机、数字平板血管造影机、全自动生化检验系统、高压氧舱等先进的大型医疗设备,康复中心配备了全球尖端的“卡伦系统”(智能康复运动评测和训练平台系统)等一流康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