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湖羊原来叫做胡羊,源于北方蒙古羊,距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据历史资料记载,南宋迁都临安,黄河流域的居民大量南移,同时把饲养在冀、鲁、豫的“大白羊”携至江南,主要饲养在江浙两省交界的太湖流域一带。又据宋《谈志》记载,原先湖羊主要分布于浙江西北部的安吉、长兴等县,后来逐渐由山区移向平原,由放牧转入舍饲,经过人们长期驯养和选育,逐步形成了湖羊品种。 21世纪以来,羊肉消费需求日益增加价格也不断攀升,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养殖不断发展,湖州湖羊产业发展迅速。湖州多次举办湖羊文化节和赛羊会,湖羊文化得到了弘扬。南浔区练市镇被授予“湖羊文化名镇”荣誉称号,长兴县吕山乡被授予“浙江湖羊之乡”; 2015年长兴吕山湖羊获得全国“十大魅力农产品”称号,德清新市湖式剪羊肉被编入了《中国名菜谱》, 湖州练市镇荣膺浙江省餐饮协会颁发的“红烧羊肉第一镇”美誉。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生态条件。湖州市地处浙江北部,太湖南岸,紧邻江苏、安徽两省,是一个河流成网、交通方便、土壤肥沃、气候温暖、雨量充沛,适宜发展粮食、畜牧等综合性农业生产的地区。现辖三县、两区,东部为水乡平原,西部以山地、丘陵为主,俗称“五山一水四分田”。全市地势大致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西部多山,东部为平原水网区。京杭大运河及东、西苕溪,杭宁、申苏浙皖、申嘉湖高速及104、318国道等贯穿。独特的水网区域和丘陵平原相间的环境,给湖州湖羊生产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条件,同时也给饲养区间形成理想的防疫隔离屏障。 2、气候条件。湖州市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季风显著,四季分明;雨热同季,降水充沛;光温同步,日照充沛;气候温和,空气湿润;地形起伏高差大,垂直气候较明显。全市年平均气温12.2~17.3℃,无霜期224~246天,年日照时数1613~2430小时,年太阳辐射总量102~111千卡/平方厘米,年降水量761~1780毫米,年降水日数116~156天,年平均相对湿度均在80%以上。湖州风向季节变化明显,冬半年盛行西北风,夏半年盛行东南风,年平均风速1.7~3.2米/秒。独特的气候条件非常适合湖州湖羊的生活,有利于提高湖州湖羊品质,同时也有利于水稻、桑树、蔬菜和茶叶种植及牧草和饲料作物生长,更形成了 “桑基鱼塘”的特色,为湖州湖羊生产提供丰富的农作物秸秆饲料资源外更为湖州湖羊提供良好的饲养场地。
三.地域范围
湖州湖羊产地为湖州市域全境,辖吴兴和南浔2个区和德清、长兴、安吉3个县,具体分布于44个乡(镇)、511个行政村。陆地分别与杭州余杭区、嘉兴桐乡市、江苏吴江市、安徽宁国和广德市、江苏宜兴市相邻,北面与太湖相连。位于东经119度14分至120度29分、北纬30度22分至31度11分之间,东西长126公里,南北宽90公里范围内,总面积5818平方公里。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感官特征 1.1外貌特征 湖羊属短脂尾绵羊。体格中等,头狭长而清秀,公、母羊均无角,鼻骨隆起,眼大凸出,多数耳大下垂。颈细长,体躯偏狭长,肩胸较狭窄,背腰平直,腹微下垂,尾扁园且尾尖上翘,四肢偏细而高,母羊尻部略高于耆甲,乳房发达。公羊体型较大,前躯发达,胸宽深,胸毛粗长。 1.2生产特征 湖羊终年舍饲,适应高温高湿环境。早期生长发育快,6月龄羔羊可达成年羊体重的70%以上,成年公母羊体重分别为65公斤、45公斤左右。湖羊性成熟早,公母羊5~6月龄性成熟,四季发情,多胎多羔,平均产羔率为230%左右。湖羊产肉性能高,屠宰率和净肉率分别为52%和38%左右。湖羊肉质细嫩多汁,胴体美观、均称、光净、有弹性,肉呈棕红色,脂肪分布均匀。湖羊初生所宰剥的小湖羊皮皮板轻柔、毛色洁白、花纹呈波浪状、光泽美观。 2、独特的内在品质 湖羊肥羔肉蛋白质达17%-19%,人体所需要的必需氨基酸种类齐全,氨基酸总量在14%-17%,谷氨酸、天门冬氨酸、亮氨酸、赖氨酸、缬氨酸及苏氨酸等氨基酸的含量均较丰富,尤其是谷氨酸、赖氨酸含量高,占必需氨基酸总量的16.5%和8.7%。 3、产品相关标准与规范 2013年,湖州市湖羊规模养殖比重(存栏20只以上)为66.35%,湖羊养殖逐渐由散养向规模化方向发展。遵照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地环境检测管理办法》(农质安发【2003】9号)、《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规范》(NT/T5335-2006)、《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NT/T5295-2004)及《无公害食品畜禽用水水质》(NY5027-2008)等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湖州市太湖湖羊专业合作社、长兴永盛牧业有限公司、南浔练市年丰湖羊养殖场、吴兴明峰湖羊养殖场、南浔雅克家庭农场等湖羊规模养殖场均通过湖羊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同时,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1994,国务院令153号发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湖羊的品种特性、等级评定标准(GB 4631-2006),修订颁布《湖羊饲养技术规范》(DB 3305/T27—2013)。
五.特定生产方式
1、环境与设施 湖羊养殖选址要地势高燥,水源充足;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羊场布局要合理,有围墙,管理与生活区、生产区分离,建有相应防疫、排泄物处理等配套设施,污道净道分设。羊舍一般为坐北朝南建设,偏东不超过30度,保持羊舍纵向轴线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呈30度-60度角;羊舍间距一般为5米~7米,羊栏应沿羊舍长轴方向呈单列或双列布置,羊舍檐高2.5m以上,羊床采用木条、老毛竹条或水泥预制品铺成,间隔1cm-1.5cm空隙以漏粪尿。羊场内必须配备栅栏、食槽、饮水槽或自动乳头式饮水器、羔羊补料槽、冰箱等设施。 2、品种性能 湖羊以早期生长快、成熟早、四季发情、多胎多产,所产羔皮花纹美观,为我国特有的羔皮用优良地方绵羊品种。湖羊性情温顺,食性杂,耐粗饲,易管理。 3、生产管理技术 3.1 羔羊生产管理 羔羊出生后30分钟内及时吃上初乳,羔羊出生后40日龄内对于母乳不足的弱羔做好人工辅助或用代乳品哺喂, 7—10日龄羔羊开始补饲优质青干草和粗蛋白为16%的精料, 45日-70日龄体重在15公斤左右羔羊实施断奶,断奶后羔羊按照公母、大小分群饲养。 3.2 育肥羊饲养管理 保证生长所需的充足营养,出栏前45天-60天进行短期育肥,育肥后期严格执行休药期,达不到休药期的,禁止出售。 3.3 繁殖母羊饲养管理 空怀期以群养为主,配种前一个月对母羊实行短期优饲,配种后至30天内应适当降低营养标准,妊娠第一个月保证母羊饲养环境安静,妊娠31天至90天,可适当加料,以干草为主,妊娠90天至分娩前,按母羊膘情,逐步适当加料,不随意改变饲养方式和羊群换栏,减少并圈和驱赶运动,避免应激造成流产;临产前7天,做好乳房保健;分娩结束后,应给母羊喂麸皮盐汤,产后1~3天内适当减少精料和青绿饲料喂量,母羊分娩3天~5天后,日粮精料应逐步增加,干草自由采食;断奶前7天~10天应减少精料和多汁饲料喂量,防止乳房炎的发生。 3.4 配种 初配年龄为母羊6月-8月龄、体重35公斤以上,公羊8月-10月龄、体重45公斤以上,初配种羊体重达到成年羊体重的70%以上;一般以春秋二季配种, 4月-6月份、9-11月份配种为宜,现实生产中注意避开7月-8月产仔;合理安排生产模式,实现2年产3胎的目标,提倡推广“一母带双羔”和“羔羊适时断奶或提前断奶”等实用配套技术。 4、选种选育技术 湖羊以本品种选育为主,后备种羊应考虑同胞数、羔皮等级和体重等选育指标,尽量从多羔的母羊后代中选留个体,初生公羔羊重2.25 kg以上,母羔2 kg以上;同胎羔数公羔2头以上,母羔3头以上;六月龄平均体重母羔为35kg、公羔为45 kg,成年羊平均体重公羊为79 kg以上、母羊50 kg以上。保持能繁母羊群更新率在25%以上;及时淘汰更新种公羊,防止近亲交配。 5、疫病预防控制技术 湖羊饲养环境、水质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相关规定要求;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的药物,出售前用药必须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羊场建立日常卫生消毒制度和紧急消毒预案;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免疫时间可根据生产实际和产生免疫力的时间确定,并应定期检测抗体水平。其他疫病预防免疫根据当地疫情或动物防疫部门的规定确定。 6、产后处理技术 羊场应有统一的记录表格,准确完整地填写生产情况(包括引进种羊、母羊配种日期、羔羊出生日期、初生重、二月龄种、补料数量、免疫注射日期、诊断与用药、肉羊出售、病死羊无害化处理等记录);种公羊、可繁母羊应登记编号、佩带耳标,并记录其主要生产性能;根据原始记录,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指导生产。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湖州市域全境从事湖羊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湖州市畜牧兽医局提出申请,签订标志使用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