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缙云麻鸭养殖历史悠久,经《缙云县志》考查,最早可考查到明代万历七年(1579年),在明万历、清康熙、乾隆、道光、光绪年间均有缙云县养“鸭”记载,民间俗称“草子鸭、水鸭”。光绪初年缙云县开始出现群鸭饲养,并放牧于邻近县市,人称“缙云鸭”,后来全称“缙云麻鸭”。从有史料记载算起,缙云麻鸭的养殖历史至少有430多年。缙云麻鸭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古时缙云人逢年过节有大户人家宰猪杀羊、小户平民杀鸡杀鸭的风俗习惯,甚至流传“无鸭不成宴”的说法。明清时期,有民谣流传:“番薯介,鼎峰茶,蟠龙金针,草子鸭”。可见,作为缙云古代四大名特产之一的缙云麻鸭具有悠久的历史。近年来,缙云麻鸭先后被列入“省、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名录、“国家级重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是全国159个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之一。1997年7月,国务院授予缙云县“中国麻鸭之乡”。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地貌情况:缙云县地势自东南向西北倾斜,主要地貌类型分中山 、低山、丘陵、谷地四大类,其中山地(林地)占总面积80%,最低海拔110米,最高峰大洋山海拔1500米。全县主要农作物有稻谷、小麦、玉米,农副品有米糠、麸皮等,能够满足缙云麻鸭在最初形成时的饲养需要。缙云县小河流交叉密布,构成无数河谷小盆地。这些河谷盆地的土壤以泥沙土(洪积泥沙土、峡谷泥沙土和砾石泥沙土)为主,有利于缙云麻鸭觅食消化。长期以来,缙云麻鸭游牧于境内河谷盆地的浅滩、田野,形成独特的缙云麻鸭地域品种。 (2)水文情况:缙云县地处山区,境内溪流分属三大水系,欧江水系:有好溪和东南边境诸溪;钱江水系:有新建溪;灵江水系:有永安溪和三溪。全县河流交叉密布,山塘水库无数,水资源十分丰富。缙云麻鸭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位于全国第一生态市的丽水市范围内,青山绿水共为邻。主要保护区地处仙霞岭余脉,以钱塘江水系的新建溪流域构成的河谷盆地,溪水潺潺,空气清新,生态优越;河谷盆地含沙的土壤非常适宜缙云麻鸭的健康生长。更由于缙云麻鸭长期游牧放养历史,培育了缙云麻鸭体型结构匀称、肌肉紧凑结实、体躯小而狭长的独有特性和性成熟早、产蛋率高、抗病力强、适应性广、饲料报酬率高、肉质鲜美的良好性能。根据国家农业行业标准《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6-2000)检测,缙云麻鸭养殖范围水质的综合污染数为1级,属清洁水平,适宜于缙云麻鸭等水禽动物养殖。 (3)气候情况:缙云县麻鸭养殖区域属亚热带气候区,日照充足,降水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温暖湿润,年平均气温17度,平均降水量1437mm,无霜期245天,具备缙云麻鸭独特的生长气候条件。 (4)人文历史:缙云县始建于唐武周年间(公元696年),历史悠久。由于缙云县地处山区,山谷硗瘠,耕地缺乏、在古代素有穷乡僻壤之称。但缙云县山水秀丽、自然条件优越、民风朴实、吃苦耐劳。在这种特定的生产生活环境条件下,缙云农民孕育出了具有地方品种特色的缙云麻鸭。据有关史料记载,早在清朝乾隆年间,我县的新建、新碧一带就有麻鸭养殖,俗称“缙云麻鸭”,《缙云县志》对此也有记载。但在当时,缙云麻鸭养殖完全处于农民家庭副业地位,规模很小。至清光绪初年,本县新建、笕川一带已出现小群麻鸭养殖,主要放牧于溪流河道、水田,每群数十只至百余只。民国初期,新建镇笕川等村的少数农民开始赶着麻鸭向丽水、松阳、遂昌、武义、永康、东阳等邻近县、市放牧。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缙云鸭农走出缙云向上海、福建等省市发展养鸭业,改革开放以后,我县大批鸭农开始向全国各地拓展市场。据调查统计,全县最高年份共有四万多鸭农在全国26个省、市、区发展麻鸭养殖及相关产业,年饲养量达到2800万只,提供商品蛋49.99万吨,总产值40.66亿元,鸭农纯收益5.27亿元,占当时全县农民纯收入的36.6%。由于缙云麻鸭的大量养殖,1997年7月31日,国务院中国经济特产办公室授予缙云县《中国麻鸭之乡》,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张德江作出了“这是山区农民致富的一条好门路,值得宣传”的批示,1999年8月20日浙江日报作了《缙云四万鸭农闯天下》的专题报导,缙云麻鸭名扬大江南北。长期以来,缙云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麻鸭产业发展。将缙云麻鸭养殖业列入各个时期的农业发展规划,先后建立了“养鸭协会”、“畜禽特研究所”、“麻鸭养殖推广中心”、“养殖商会”、“缙云县麻鸭养殖技术协会”等社团组织,更好地为发展麻鸭产业服务。县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于1999年6月先在新碧镇下小溪村建立缙云麻鸭良种繁育基地,2001年又在新建镇览川村创办了缙云麻鸭祖代场;2003年10月26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缙云麻鸭地方系列标准》;2006年4月14日缙云麻鸭品种通过浙江省农业厅认定;2009年4月29日缙云麻鸭被浙江省农业厅列入了“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三.地域范围
缙云麻鸭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范围包括:缙云县的八镇、八乡。即五云镇、新建镇、壶镇镇、东方镇、东渡镇、大源镇、舒洪镇、大洋镇;七里乡、双溪口乡、溶江乡、三溪乡、胡源乡、前路乡、方溪乡、石笕乡。东邻仙居县、永嘉县,西与丽水市、武义县毗邻,南至青田县,北接永康市、磐安县。地理坐标为东经119°52′00″~120°25′00″,北纬28°25′00″~28°57′00″。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感观特征和特性:“缙云麻鸭”体躯小而狭长,蛇头饱眼,嘴长而颈细,前身小、后躯大,臀部丰满下垂,行走时体躯呈45度角,体型结构匀称,肌肉紧凑结实。缙云麻鸭的主要感观特征和性能:I系:母鸭以褐色雀斑羽为主,腹部羽毛颜色较浅,喙呈灰黄色、胫、蹼呈棕黄(红)色;公鸭羽毛深褐色,头、颈及尾部羽毛呈墨绿色,有光泽。II系:外貌毛色相对于I系浅,母鸭以灰白色雀斑羽为主,腹部羽毛为白色,头颈部羽毛有一条带状棕色背线,喙灰黄色、胫、蹼呈桔黄(红)色;公鸭羽毛浅褐色,其中主翼羽、腹部、颈部下方羽毛为灰白色,颈部上方、尾部羽毛呈绿色。青壳系:外貌毛色与I系鸭相近,但公母鸭的喙呈青色特征明显。以上三个品系的成年鸭体重1200—1400克,500日龄产蛋量300—310枚,平均蛋重65—68克,总蛋重18—20千克,饲料转化率1:2.8—3.0。鸭蛋呈椭圆形,平均蛋重58—68克,蛋形指数1.35—1.4,蛋壳厚度0.29—0.35mm,壳色呈白色和青色,其中青壳系鸭青色蛋比例可达85—95%. (2)内在品质:“缙云麻鸭”的肉用以产蛋后的淘汰母鸭为主,部分为经过育肥的雄鸭。淘汰母鸭屠宰率(全净膛)65%—70%,屠体外观白净,毛孔细致,肉白色,肉味浓郁、汤味鲜美、口感独特,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多种人体必须的营养成分。经检测:“缙云麻鸭”可食部分胴体含水份 64.8%,蛋白质21.1 %,氨基酸总量 20.8%,脂肪4.4 %,营养成分优于其他麻鸭。 (3)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蛋鸭饲养管理技术规范》(NY/T5261-2004)进行生产管理,鸭场环境符合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兽医防疫执行《无公害食品-蛋鸭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T5260-2004)的标准;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蛋鸭饲料的各种安全指标应达到《产蛋鸭、种鸭配合饲料》(GB 8964-88)的要求。
五.特定生产方式
(1)鸭场选址要求:缙云麻鸭饲养场址选择,应坐北朝南,靠近水源,水量充足,进排水方便,养殖水源符合GB11607规定,养殖水质无污染、无异色、异臭和异味。大气环境应符合GB3095的标准要求,场地环境质量标准符合NY/T388,饮水质量符合NY/5027的要求。不受工业“三废”影响,远离交通要道、村镇、工厂、学校和其他畜禽养殖场500米以上,三通条件较好。场区内设生活区、管理区、生产区,各区块之间应进行隔离;并有相应的防疫消毒和污水处理设施。 (2)品种(系)选择:缙云麻鸭品种分Ⅰ系、Ⅱ系、青壳系三个品系。在选择缙云麻鸭父母代和商品代苗鸭时要符合DB331122/T03.1—2003中的规定,对不符合品种要求的及时淘汰处理。 (3)饲养管理:从雏鸭到产蛋期的饲养管理按照育雏期(0-4周龄)、育成期(5-16周龄)、产蛋期(17周龄以上)三个阶段进行划分。各阶段的主要饲料营养指标按照DB331122/T03.4—2003标准配制。在饲养方法上,育雏期采取自由采食,育成期进行适当限饲,产蛋前期、产蛋高峰期根据产蛋情况采取定量、自由采食。 (4)疫病防治:按照缙云麻鸭免疫程序,做好鸭瘟、禽流感等疫菌苗的预防注射,开产前用驱虫药物驱除体内外寄生虫。做好鸭场日常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场内活动水体清洁。鸭舍、运动场每隔一周消毒一次,饲养器具、运输工具专人专用,在门口和入口处设立消毒池,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消毒,严禁无关人员和其他动物入场,及时扑杀鸭场的蝇、蚊、老鼠等有害动物,确保鸭群健康。 (5)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缙云麻鸭生产过程必须执行《缙云麻鸭系列地方标准》,饲养管理与卫生条件必须按照标准要求;苗鸭发运前应按GB16549中的规定进行检疫,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按GB16567中的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剂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规定的高效、低毒和低残留要求;兽药和兽药生物制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执行,确保缙云麻鸭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在地域范围内的缙云麻鸭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缙云麻鸭”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必须向缙云县麻鸭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标志使用人要严格按照“缙云麻鸭”的相关产品要求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统一采用“缙云麻鸭”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缙云麻鸭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加强对缙云麻鸭地理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技术咨询与服务指导,对标志使用人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等进行定期或跟踪检查,实行动态管理。 (3)在“缙云麻鸭”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范围内的缙云麻鸭生产经营者,未向缙云县麻鸭养殖技术协会提出使用“缙云麻鸭”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不得使用“缙云麻鸭”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缙云麻鸭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伪造、冒用缙云麻鸭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缙云麻鸭”商品分苗鸭、青年鸭、淘汰鸭、鸭蛋四个品类,其包装根据品类不同,分别选择包装用品。禽苗、鸭蛋包装用的材料应符合GB 11680的规定;青年鸭、淘汰鸭采用无污染、清洁的笼具包装。 (5)“缙云麻鸭”深加工系列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等级、商标、条形码、保质期、贮存指南、单位名称和地址、产地名称、产品标准编号、生产批号、毛重(克)。标识清楚、简洁,包装材料整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应符合符合GB 9687要求。 (6)贮藏:加工后的缙云麻鸭系列产品必须在清洁、无异味、避光、阴凉的专用库房中贮藏。 (7)运输:活禽、鸭蛋运载工具执行GB16567的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办理《畜禽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深加工产品的运输必须采用无污染的交通工具,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