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五龙河鲤地域保护范围为山东省莱阳市境内。东西最大横距35公里,南北最大横距65公里,面积1731.54平方公里。全市辖城厢、古柳、龙旺庄、冯格庄4个街道办事处及沐浴店镇、团旺镇、穴坊镇、羊郡镇、姜疃镇、万第镇、照旺庄镇、谭格庄镇、柏林庄镇、河洛镇、吕格庄镇、高格庄镇、大夼镇、山前店镇14个镇。地理坐标为:北纬36°34′10″-37°9′52″,东经120°31′00″-120°59′12″。全市五龙河鲤养殖面积400公顷,年产量约3000吨-4000吨。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头部略尖,口唇丰厚,体型肥满,体呈纺锤形,体长与体宽之比为2.5:1;体色金黄,臀鳍、腹鳍、尾柄呈黄红色。
2、内在品质指标:莱阳独特的气候、水质条件形成了五龙河鲤独有的生长环境,含有多种人体必需氨基酸及磷、钙、硒、铁等微量元素,营养丰富。其内在品质指标为:蛋白质含量18.6—20.5g/100g ,脂肪含量0.4—0.5g/100g ,富硒含量0.28—0.5mg/kg,锌含量13—16 mg/kg。五龙河鲤肉质鲜嫩、味道清香、口感柔滑、食味鲜美,无论清炖、葱油、糖醋等都味道鲜美,营养丰富,食用价值高。
3、质量安全规定:严格按照以上“3特定生产方式”中所提到的产地环境、育苗和养殖中的技术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五龙河鲤的产地环境必须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4-2001),产品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GB18406.4-2001)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按照上述各项标准要求,制订质量管理细则,强化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五龙河鲤的质量安全。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要求及水质条件之规定:主要生产养殖基地选择五龙河流域两侧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地域。水源无污染,稳定充足,进排水方便,池水透明度不低于20cm,池水保持在1.5~2.5米之间,夏秋季节池水应保持在2.0米左右。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渔业水质GB11607的规定要求标准。
2、鱼种选择与特定要求:养殖品种为莱阳五龙河鲤;外观体型正常,鳍条、鳞片完整,体表光滑,体质健壮,游动活泼,规格整齐;放养前鱼种进行消毒,常用消毒方法有:(1)1%食盐加1%小苏打水溶液或3%食盐水溶液,浸浴5分钟~8分钟;(2)5毫克/升~10毫克/升高锰酸钾,浸浴5分钟~10分钟。 3、生产过程管理:3.1、放养时间:通常在春天4月前后放养鱼种,放养时应选择晴天进行,以免冻伤鱼种。鱼种3.2、放养规格与密度:放养规格为100-200克/尾,密度为7500-10500尾/公顷。3.3、饲料与投饲:饲料投喂以豆粕、玉米、麸皮为主辅以少量配合饲料,饲料应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日投饲量:投饲量的多少应根据季节、天气、水质和鱼的摄食强度进行调整。鱼种的日投饲量一般为鱼体重的3%~6%,成鱼的日投饲量一般为鱼体重的1%~3%。3.4、病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3.5、日常管理:每天巡塘不少于2次。清晨观察水色和鱼的动态,发现严重浮头或鱼病应及时处理;每隔15天左右加水一次,每次池水加注10-15cm,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养殖全过程符合NY/T5281-2004 无公害食品鲤鱼养殖技术规范的要求。
4、产品捕捞及产后处理的规定:当年10月底,单体重量达到750g-1500g,即可通过人工捕捞方式进行收获。捕获的五龙河鲤商品鱼分级、称重,或入袋充氧装箱或入水族箱、活鱼箱(罐)等进行运输。
5、生产记录要求:做好全程记录生产过程,包括放养、投饵、水质管理、疾病防治、收获等,以备日后查询。
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莱阳域内所有的五龙河鲤养殖户,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五龙河鲤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图案,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莱阳市渔业技术推广站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示相结合的标示标注方法。
(1)包装:包装材料采用的聚乙烯材质塑料袋和印有特定图案的双层纸箱,包装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标识:产品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等级、商标、条形码、贮存指南、产品标准标号、农产品溯源编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生产日期、数量、毛重、联系电话等。
(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有充氧或冷藏设施。单品单运,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同运。
(4)贮藏:在避光、阴凉、干燥和低温处贮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