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环境
延津县,属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地下水资源丰富,土层深厚,易于耕作,无大气、水源和工业"三废"污染,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非常适宜各种农作物生产, 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国优质小麦生产示范基地县、全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示范县、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河南省食品工业强县。
延津县地处豫北平原黄河故道,土、肥、水以及气候条件非常适宜胡萝卜生长。土壤为黄河冲积母质,沙壤土,有机质含量0.6%~0.9%,全氮含量0.4%~0.6%,土壤质地疏松,有机质含量高,氮磷钾和微量元素丰富,非常适宜胡萝卜肉质根的膨大与良好品质的形成。地下水质好,PH值7.7~8;矿化度0.9~1.2之间,属极弱矿化水,文岩渠上游引黄退水,入渗好,地下水埋深3米~6米。光热资源充足,生长期降雨适中,排水条件好,肉质根膨大期不浇水,不淹水,肉根不会分叉,不会形成裂痕。
品质特点
得天独厚的自然生产环境,加上小樱大萝卜、豫红一号等当家优良品种的推广,造就了延津胡萝卜"个大、色鲜、味美、口感甜脆、含糖量高"的典型特点,被誉称"小人参"。延津胡萝卜除具有一般胡萝卜的营养成分外,其蛋白质、糖类和维生素E的含量较高。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测试,延津胡萝卜中的蛋白质的实际含量达到1.14%,可溶性总糖达到6.09%,维生素E的实际含量达到0.077/100g。
生产情况
胡萝卜自唐代引入中原地区,延津即有种植,悠久历史。据史料记载,延津县胡萝卜在明朝即为贡品。21世纪初开始,延津县从培育延津胡萝卜产业的发展主体入手,积极动员并大力扶持了一批有文化、会经营、懂技术的农民,成立了延津县果蔬产业协会、新乡市潭参蔬菜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等8家胡萝卜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已发展成为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新乡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截至2011年底,延津县胡萝卜种植面积已达15万亩,总产量60万吨,产值近3亿元,带动了近2万户农民直接从事胡萝卜种植、加工和营销,实现农民人均增收3880元。同时,延津以小潭乡为核心生产区,以创建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切入点,建设了河南省最大的无公害胡萝卜基地。以"小缨大个黄"、"延红一号"等优良品种为主推品种,大力推广示范无公害胡萝卜栽培技术。起草制定了《无公害食品胡萝卜生产技术规程》,并以新乡市地方标准DB4107/T111-2006正式发布实施,引导胡萝卜种植向标准化、无公害方向发展。该县还加大力度扶持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和新乡市潭参蔬菜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生产了胡萝卜醋、胡萝卜蜜醋汁、胡萝卜酱菜等一系列产品,其中胡萝卜醋、胡萝卜蜜醋汁的制作工艺已获国家发明专利。延津胡萝卜除畅销省内城市外,还远销北京、广州、青岛、武汉、西安、连云港、深圳、虎门等大中城市,并通过广州江南蔬菜批发市场、广西凭祥外贸、青岛斗元集团、连云港口福集团等出口港澳地区及东南亚国家。
荣誉认证
延津胡萝卜基地是"河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河南省无公害蔬菜产地"、"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河南省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生产备案基地",延津胡萝卜优良的品质,荣获了"无公害农产品"、"河南名牌农产品",成功注册了"贡参"牌商标,并成为"河南省著名商标""2011最具影响力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编号:AGI00150)",畅销全国各大城市,出口港澳,为农民带来了亩收入3000元的可观效益。
相关传说
明万历年间,神宗皇帝降旨,各州府县每年除向皇上进贡珍宝外,必须奉献当地名贵特产,以表忠诚。吏部尚书李戴(延津县东街人)知道后修书给延津知县,令他根据延津的土质情况,选出适当的礼品,不可故弄玄虚,欺骗皇上。延津知县因事先得到天官的嘱托,心中早已有了谱,所以只送来了一车红萝卜献给皇帝,说:"延津地质贫薄,遍地盐碱沙荒,众百姓以刮地皮熬碱糊口,没有什么稀奇的珍品。幸喜今年红萝卜却意外丰收。我们特地命人挑选这些上等萝卜进献,望吾主笑纳。"皇上一看,这些"上等"萝卜粗不过手指,长不到五寸,心中真有点反感。可又一想,这丰收之年的萝卜才有这么大一点儿,其他粮食作物就更可想而知了,灾荒年会更不好过。为了体现皇恩浩荡,当即下了道圣旨,免去延津县三年应交的皇粮,李戴与县令遂叩谢皇恩。从此,延津胡萝卜作为贡品并名扬海内外。
地理标志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河南省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申请对"延津胡萝卜"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农业部决定于2009年5月20日准予登记。
保护范围
河南省延津县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7′-114°46′,北纬35°07′-35°29′。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AGI2009-02-0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