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于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前身是成立于2001的首批省级示范软件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软件学院。
建院以来,形成了集研究开发、人才培养、成果产业化为一体的产、学、研人才培养和就业基地,紧密结合专业实际,打造多个教学实践平台即格微协同翻译生产线(国家级教学实践平台)、航空发动机知识化设计支撑平台(国防专项教学实践平台)、工艺规程协同编制平台(国防专项教学实践平台)、专题情报平台(省级专项教学实践平台)、格微协同协作平台(省级专项教学实践平台)、数字生态校园平台(省级专项教学实践平台)、智能巡检云平台(省级专项教学实践平台),形成了特色的计算机应用专业群(省级示范专业)、航空工程专业群(计算机+数控+航空)、商务管理专业群(计算机+外语+商务)、数媒动漫专业群(计算机+创意设计)。培养了万余名深受国防、兵工、航空航天、装备制造、软件“互联网+”应用等行业领域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化企业欢迎的计算机、航空、数控、电子商务、外语和数字媒体类专业人才,是辽宁省技能型领军人才和实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作为辽宁省唯一具备航空特色的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航空企业急需人才的输送基地。作为软件开发和软件服务产业的领头羊,是辽宁省软件开发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作为国家两化融合排头兵,是沈阳经济区两化融合的重要基地。承接多个国家重大项目,是国内最大工程资料协同翻译基地。毕业生考取专升本比例高,是为省内高校输送专升本人才的优质生源基地。北软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青春号 众创空间”,是大学生众包众创的综合性的服务平台。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014年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计算机专业群2017年入选辽宁省职业教育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成为省内民办高职院校唯一的代表。2021年10月,辽宁省教育厅发布《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职业教育2021年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评审结果的公示》,我院申报的软件技术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双双入选“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辽宁省教育厅发布《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兴辽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学院申报的计算机专业群和航空智能制造专业群双双入选“兴辽卓越专业群建设项目”。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设有计算机系、现代商务与管理系、数字媒体系、航空工程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劳动教育教研部、军事与体育教研部、美育及艺术教研部、就业指导教研部,纪委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保卫处、教务处、教学督导组、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处、后勤管理处、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办公室、产教融合办公室,实践中心、信息与网络中心,团委,工会,图书馆等单位。
学院与其举办者沈阳格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格微公司)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全院所有专业实施双元育人。格微公司是以两化融合、产教融合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历了从大学研究室、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软件学院和产业园区近23年的发展历程,形成了集研究开发、人才培养、成果产业化为一体的产、学、研基地。格微公司作为多语言协同翻译技术国家与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创新平台)和教育部批准列入的先期重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国家级),是面向北软和市内、省内其它高校及有关行业的软件与大数据人才及两化融合应用人才培养和创新人才孵化基地、机器翻译产业基地和翻译人才培养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53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4.9万平方米(约合522.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7平方米;生师比19.9:1;专任教师282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16.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69.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358.6元;图书25万册,生均图书39.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招生所有专业语种不限。招生所有专业无性别限制。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2800 |
2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3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4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2800 |
5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6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7 | 510214 | 工业软件开发技术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2800 |
8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9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10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0000 |
11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0000 |
12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13 | 440107 | 建筑动画技术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14 | 500409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15 | 500405 | 空中乘务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1700 |
16 | 500406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17 | 460103 | 数控技术(两化融合)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18 | 460102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3年 | 3-4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8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600元起/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多项奖励政策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激励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大学生为国家富强而努力学习,我校实行多层面奖励政策:院长特别奖学金3000元/年,快乐学习标兵奖学金2000元/年,快乐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快乐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等。校园内各项文体活动、科技竞赛、大中型校园活动给予发放即时性奖励。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并执行各省的相关投档规定。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物理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历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6.联系电话、网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53号
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8928718、88928719、88928720
传真:024-88928830
纪委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24-88928716
网址:http://www.nsi-soft.com
本章程由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