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7月,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注册地在沈阳,现有沈阳、阜新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和阜新市开发区育红路40号,占地面积105.5亩,校舍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校内实训室45个,校外实训基地52个。
学校现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3个师范专业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应用韩语、民族表演艺术、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文秘8个非师范专业。其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专业组建的小学与学前教育专业群被评为省级“兴辽卓越”高职专业群。近五年,有5本教材被评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 首批规划教材,其中有2本参评全国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教师荣获省级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一等奖3人次,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三等奖2人次;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奖项30余项。
学校特色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专业和民族表演艺术专业,是省内培养和传承民族语言和文化的重要教育基地,积极服务地域民族语言、文化建设工作。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学生参加2021年阜新市“走进世界玛瑙之都”大型文艺晚会并荣获“突出贡献奖”。学校重点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坚持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一专多能”型基础教育师资为目标,深化产教融合,多样化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创新,改革成果《“校企双元 协同共育”民族高职院校小学教育专业育人体系创新与实践》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为全省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方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 学前教育(师范类)、小学语文教育(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类)、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韩语、旅游管理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2) 学前教育(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类)、早期教育(师范类)、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在阜新校区,具体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育红路4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约合10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6平方米;生师比18.6:1;专任教师174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4%;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2.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70.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714.5元;图书12.9万册,生均图书36.4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所有专业对考生语种和性别无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最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学费最终以省发改委审批的为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570101K | 早期教育(师范类) | 3 | 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待批) |
2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3 | 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3500 |
3 | 570103K | 小学教育(师范类) | 3 | 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3500 |
4 | 570104K | 小学语文教育(师范类) | 3 | 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3500 |
5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 |
6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 |
7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 |
8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 |
9 | 570204 | 应用韩语 | 3 | 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 |
10 | 550301 | 民族表演艺术 | 3 | 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6000 |
待批准专业学费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
学生住宿费标准:4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精神,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对孤儿减免学费和宿费,对特困学生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另外对符合我校奖、助学金评定标准的可享受
省政府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额度: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对进档考生报考该专业的予以退档。除学前教育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无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我校早期教育(师范类)、学前教育(师范类)、小学语文教育(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类)、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韩语、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在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在各省份投档执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3)我校对实施“3+1+2”模式新高考省份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2024年招考委有关高考加分的规定,政策性加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内参与排序。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安排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物理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历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网址 :http://www.lnnc.edu.cn/
招生负责人 :金东烈(老师)
沈阳校区招生办负责人 :金东烈 130-6660-2008
沈阳校区招生电话:024-86614845(兼传真)
阜新校区招生办负责人 :王超 159-4187-6667
阜新校区招生电话:0418-2281834
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我校艺术类只有民族表演艺术一个专业,只录取参加辽宁省艺术类((J3)音乐表演(民声))统考的考生,对参加辽宁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专门化”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再相同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24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科研工作以服务“人才培养”为核心,建立了教学研究成果培育与转化推广机制。截至2021年7月,近五年,学校教师立项省级教学研究课题21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学校面向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动科研与区域产业协调发展,建立了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关联机制。近五年,学校立项省级科研课题28项、市级科研项目23项,6篇研究成果被市委内刊采用;获批专利9项,服务企业横向课题5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4项;科研工作开拓了新局面、迈上了新台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