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地形、地貌及土壤:贵南县土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主要有山地、滩地、河谷、谷地。山地位于县境的东南部,形成高山地带,中部为平滩地,西北部因黄河及其支流的切割,形成大小不等的谷地。县境内最高点直亥山峰海拔5011米,最低点黄河出境处海拔2222米,相对高差2789米,地形由东南呈13°向西北倾斜。土壤类型有9个土类,22个亚类,5个属,11个土种,呈明显的垂直分布,高山寒漠土→高山草甸土→山地草甸土→灰褐土→黑钙土→栗钙土,土壤以栗钙土为主,土壤厚度在50—100cm间,有机质含量为3%~4%,有利于牧草生长,适宜发展草地畜牧业。加之生态环境洁净,水质优良,少污染,土壤及牧草中铁、铜、镁、錳、锌、硼等元素含量丰富,特别有益于黑藏羊生长发育。
2、气候:呈高原大陆性气候特征。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全年日照时数2638.2~2885.2小时,年辐射量636.5千焦/平方厘米,年均气温2.3℃,其气温低,热量分布不匀,昼夜温差大,冬长夏短,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无绝对无霜期,干旱少雨。畜牧业生产主要分布在海拔3200~3400米之间的滩地和3500米以上的山地,年平均气温0℃以下,年积温在1500~1800℃之间。
3、水资源:贵南县属黄河流域,水能资源丰富,有大小河流7条。全县地下水资源量为1.84亿立方米/年,可开采量约0.81亿立方米/年。其水质无污染,年降水量少且不均匀,年均降水量在300毫米~550毫米之间,气候干燥、且蒸发量大,年蒸发量在1300毫米~900毫米之间,暖季短暂多雨,冷季漫长干旱。县境内黄河主要支流有茫拉河、居布水系、莫曲沟水系,河流年均流量为11.85立方米/秒,年径流量3.74亿立方米,茫拉河、沙沟河等黄河河谷地带为温暖的农业区。4、草地类型:贵南县土地总面积997.47万亩,其中天然草地面积851.64万亩,可利用草地面积813万亩。草地类型分为高寒草甸类、温性草原类、高寒草原类、温性荒漠草原类及温性荒漠类等5个草地类。
二.地域范围
贵南县平均海拔3200米以上,属海南藏族自治州管辖,位于青臧高原东北部,地处西倾山和黄河之间,为祁连山边缘至昆仑山的过渡地带,属共和盆地。地处东经100°13′~101°33′,北纬35°09′~36°08′。东西长134公里,南北宽71公里,全县总面积66.498万公顷(合997.47万亩)。全县现森多、塔秀、茫拉等六个乡镇,是全省的主要畜牧业生产基地和牛羊调出大县,全县共有贵南黑藏羊5.5650万只。因贵南黑藏羊被毛黑色,抗辐射能力强、保暖性强,特别适宜在贵南县地区放牧饲养。
三.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独特的感官特征:贵南黑藏羊头呈三角形,鼻梁隆起、额宽,嘴尖瘦,两耳略下垂;四肢端正、体质结实、楔形小尾,体格较大,体躯呈长方形,十字部比髫甲稍高,结构匀称,体格较大;其胸部宽深,肋骨开张良好,背腰平直,骨骼粗壮结实,肌肉发育适中,四肢高长,蹄质坚实,尾呈短瘦尾,体质结实。被毛多为辫状,公母羊均有角,公羊角粗大,公羊具有一对粗大螺旋状向上向外弯曲伸展的角,母羊角较小,扭曲转向两侧,个别无角。黑藏羊全身被毛及皮肤为黑色,羔羊毛色黝黑发亮,卷花呈环形或半环形弯曲,两型毛与绒毛比例适中。在藏羊群体中,出现全黑色个体者约占1~2%,羔羊毛色黝黑发亮,有环形、半环形卷花,深受群众喜爱,群众把黑色羔羊专门组群,选留纯黑色公羊作种羊,经过长期选育形成了青藏高原藏系羊的一个特有藏羊类型——贵南黑藏羊。
2、独特的内在品质指标:贵南黑藏羊在青藏高原海拔3200米以上的天然牧场上繁衍生息,在高寒缺氧、终年露天放牧无补饲、极为粗放的饲管条件下,形成体质结实、有较强的抗病力,善于登山远牧,夏秋牧草繁茂时期屯肥迅速,耐粗耐寒等独特体质体态结构和生理机制,加之生态环境洁净,水质优良,少污染,牧草生长旺盛,其肉质鲜嫩,具高蛋白,低脂肪,矿物质丰富,氨基酸种类齐全等特点,是生物学价值高,口味鲜美的优良肉食和半野味的绿色食品,当地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黑藏羊喝的是矿泉水,吃的是冬虫草,肉鲜味道好,为草原上的黑珍珠”。
3、安全要求:贵南黑藏羊的安全要求饲养管理、选育培育等生产技术要求应按DB63/T547.1-2005青海藏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DB63/T547.2-2005青海藏羊繁育技术规范、DB63/T547.3-2005青海藏羊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等要求实施,确保贵南黑藏羊的标准化生产,提高黑藏羊的生产性能;而肉品质量标准按DB63/T 515-2005青海省藏羊肉质量标准实施。
四.特定生产方式
1、草场条件:天然草场以禾本科、莎草科、姜薇、菊科牧草为主,覆盖度31%-90%,草场类型主要以山地草场类、高寒草甸草场为主。
2、饲养条件和饲养方式:贵南黑藏羊生长在保护区域范围内的天然草原,保持纯天然放牧饲养方式,以放牧为主,补饲水平很低,一般在冬季母羊产羔季节,对病弱及缺奶羔羊进行补饲。
3、贵南黑藏羊饲养管理:
3.1、羊群的组织。
3.1.1、年龄结构:一般的羊群中,青、壮、老羊大体上保持15%、75%和10%的比例,青年羊的比例要大于15%。
3.1.2、性别比例:贵南黑藏羊一般自然交配,每25—30只母羊需要配备1只种公羊。
3.1.3、选留淘汰:分别在产羔期、断奶期、周岁选留高产母羊与其后代,及时淘汰低产、老龄、体型不良及不孕母羊;将准备出栏的羊只与老弱残羊单独组群,在枯草期前经过放牧育肥后销售。
3.1.4、去势和留种:公羔去势时间是在出生后1—2周内,选留特征明显的公羊作为种用,鉴定不合格的后备公羊和淘汰种公羊,采用手术法或结扎法进行去势。
3.1.5、剪毛:每年剪毛一次,在6—7月份进行。
3.2、饲养要求:
3.2.1、种公羊的饲养要求:种公羊要常年保持体质健壮,精力充沛,不肥不瘦。在特殊情况下(如配种期)可进行适当的补饲,饲料必须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
3.2.2、母羊的饲养要求:多在18月龄或体重达到成年体重的65%时初配,母羊利用期为3—6年。
(1)空怀期:在配种前一个月,对母羊加强饲养管理,由于采食牧草不能满足正常营养需求,早晚提供优质青干草,对体膘差的还要额外添加营养,以提高受胎率和产羔率。
(2)怀孕前期:母羊怀孕的前三个月除放牧外,根据草场牧草情况而少量补饲。使母羊保持较好膘情,不吃霜草或霉烂饲料,不使羊受惊吓;不饮冰渣水。
(3)怀孕后期:这个阶段饲养管理的目的是,为母羊在哺乳期掉膘储备体能和体膘,提高母羊泌乳力;为胎儿生长提供营养,增加胎儿初生重,提高羔羊成活率。出牧、归牧、饮水、补饲都要慢而稳;在较平坦的牧场上放牧;作好产前准备工作,如圈舍、饲料、饲草、药品用具,清理产房并进行彻底消毒。
(4)哺乳期:这个阶段饲养管理的目的是,促进母羊多采食,提高母羊泌乳力,不使母羊过份掉膘,增强母羊再次繁殖的能力。母羊在产后4—6周放牧时间由短到长,距离由近到远,保持圈舍清洁、干燥。哺乳母羊每天出牧、归牧和中午哺乳各一次。
3.2.3、育成羊:以放牧为主,冬季每天补饲精料0.2kg-0.5kg,达到18月龄时配种。
3.2.4、羔羊:初生羔羊在生后半小时内吃到初乳,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产羔房勤换垫草,保持干燥。发育正常的羔羊,规定4月龄断奶。
4、饲养技术:4.1、贵南黑藏羊实行划区轮牧,根据草场类型、时间、草地载畜量和寄生虫的侵袭动态等,将天然草场分成春、夏、秋、冬四个轮牧区,每个轮牧区又按照地形、地势、水源、交通、草质、和羊群情况,划定出适合不同羊群的放牧草场。
4.2、加强日常饲养管理。在日常管理中保证营养平衡,防止营养物质的缺乏,对于妊娠后期母羊和羔羊更应该注意,要严格按照饲养管理标准进行;不能饮用死水和污水,以减少寄生虫 和病原微生物的侵袭;羊舍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
4.3、严格遵守检疫制度。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防疫监督机构定期做好羊的检疫工作,羊只出栏时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定执行。
4.4、定期进行预防接种。根据本地区历年发生传染病情况和地方病病流行情况,按计划进行预防接种,以防羊只感染传染病。一般在春秋两季进行疫苗接种。
4.5、定期驱虫。根据当地寄生虫的流行情况,在春、秋进行驱虫,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驱虫次数,两次驱虫间隔时间为7天,对驱虫后10天的粪便进行收集发酵处理。剪毛后7天后对羊用药物进行药浴,驱除外寄生虫。所有使用的兽药必须达到休药期规定时间后方可出栏上市。以上技术工作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和监督下完成。
五.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羊肉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7—1988)和《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11680—1989)的规定,内包装标志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388—1986)的规定。在运输中,运输设备应洁净,无污染,羊肉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不得同其它物品混装。商品羊运输时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检疫合格,并出具检疫证明,运输车辆在使用前后要按照《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标准》(GB16567—1996)的要求消毒。贵南黑藏羊地域保护范围内的县黑藏羊保种养殖协会、县黑羊场,在贵南黑藏羊肉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贵南县农牧局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示相结合的标示标注方法。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地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4、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5、经审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6、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7、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连读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