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经省发改委批复,吉林工商学院在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畔移地建设新校区。2014年学校整体搬入卡伦湖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达98.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3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32.6万余平方米。截至2023年6月,学校招生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份。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构建了德智体美劳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45个本科专业和16个专科专业,覆盖了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农学7个学科门类。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1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奖76项,获批省级及以上教研课题762项,其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项,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75项,教育厅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9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专业10个。拥有省级一流课程(金课)6门、省级虚拟仿真课程2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学科育人示范课2门、省级课程思政建设课程2门、省级普通本科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个、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坊1个、省第三批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1个。
学校设有“吉林省高等财经教育研究基地”等3个吉林省高等教育研究基地,“粮油食品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等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教学基地“吉林省粮食工程双师双能教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园1个,省双创示范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实训基地1个,省级首批本科高校耕读教育校外实践基地1个,长春市创新创业实训基地1个。大学生创业园2022年被省人社厅评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学校获批吉林省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申报了20项27个级别的证书。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以“财经”为底色,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为亮色,突出发展“粮食”“餐饮”为特色,多学科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财经类学科专业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主动与行业对接,面向财经类行业、产业、企事业单位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为省直相关部门提供人才培训和咨询服务;原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以培养粮食全产业链应用型人才为主的院校,目前学校在粮食综合教学、科研能力方面已进入国家前列;学校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餐饮类本科人才培养院校,始终把“技能传承和文化传承”相结合,以“吉菜”菜系开发、吉菜标准体系建立、吉菜文化打造为己任,形成了“美景+美食+文化”的品牌特色,为吉林饮食走出吉林、走出国门做出了重大贡献。
吉林工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吉林工商学院卡伦校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六家子村委会卡伦湖大街1666号。
吉林工商学院和平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街道新立社区和平大街224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金融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饲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会计学(校企合作试点)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现代粮食工程技术(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专科专业: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特困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相关资助项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日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 金融科技、保险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具备一定英语基础,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学校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俄语。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学校按投档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成绩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在符合专业对体检、语种要求的前提下,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 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 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予调剂录取。
5.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则依照第2条所述单科顺序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艺术类专业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如生源省份无相关要求,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数÷高考文化满分)×50%+(专业分数÷专业满分)×50%]×750
6.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lb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联系电话:0431-82306251 82306253 82306255 82306258(传真)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工商学院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结合财经类科研资源申报的“吉林省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获省科技厅批准为吉林省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汇集粮食领域高层次人才,与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国家粮食产业人工智能仓储装备与服务技术创新中心”获批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学校获批第三批“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获批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单位、获批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理事单位。截至2023年6月,先后获批“吉林省粮食品质控制工程研究中心”等11个省级科研平台,分别与延边大学、珲春市共建“吉林粮食与边疆安全研究院”,“珲春创新发展研究院”等2个联合研究机构,自建“吉林省饮食文化研究院”等4个校级科研机构。科研成果《优质稻谷收储作业5T管理规程》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开发布,并持续开展应用推广。学校拥有省特色高水平学科1个,累计发表省级以上论文7270篇,其中,重点期刊174篇,核心期刊论文1225篇,SCI检索论文65篇,SSCI检索论文4篇,EI检索论文414篇,CPCI检索论文354篇。
学校坚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拓展国际合作交流空间。与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瑞士教育集团、法国AD教育集团、日本京都情报大学院大学、马来西亚亚洲城市大学、泰国格乐大学等10余所海外院校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国际合作教育项目。与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连续招生13年。作为吉林省孔子学院(课堂)理事成员单位,参与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汉语桥”线上文化感知交流活动,发挥我校烹饪等特色专业优势,圆满完成韩国大教集团彩虹孔子学院的课程录制工作,展现出“吉菜”烹饪技艺和文化内涵,为弘扬中华美食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担当使命和责任。
学校前身
吉林财税专科学校
1960年,财政金融学校建立。
1969年,被迫停办。
1978年,复校,更名为吉林省财政学校。
1984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成立吉林财税专科学校。
1993年,更名为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
2000年,由吉林省教育委员会统管,吉林省财政厅主管划归吉林省教育厅主管。
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960年,吉林省商业学校建立。
1984年3月,由吉林省政府批准改建为吉林商业专科学校。
1993年7月,由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998年12月,学校顺利地通过国家教委的教学工作合格评价。
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
1984年4月3日,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成立。
合并组建
吉林工商学院
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原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和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实体合并组建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定名为吉林工商学院。
2012年2月,经省发改委批复,学校在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畔移地建设新校区。
2013年12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4年5月,学校当选为全国高等财经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9月,学校整体搬入卡伦湖新校区。
2015年12月,学校被批准为吉林省首批应用型试点本科院校。
2018年12月,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2020年9月,学校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就建立全面合作框架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其中包括共建吉林工商学院。
2021年6月,学校与延边大学共建吉林粮食与边疆安全研究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