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农、艺、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校现有奢岭、高新两个校区。奢岭校区坐落在五A级风景区-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南端,风景秀美幽静,生态环境宜人。校园占地面积83.43万㎡,建筑面积39.20万㎡;高新校区坐落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1519号,校园占地20公顷,建筑面积18万㎡。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806人,图书馆藏书129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175万元。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城建学院、电气信息学院、管理学院、交通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公共艺术学院、健康产业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思政教研部、基础教学部、体育教研部、创新创业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15个教学单位。开设了44个行业特色鲜明的本科专业,形成了土木建筑类、电气信息类、工程管理类、艺术设计类、健康类、人工智能类六个与产业链对接的专业集群。学校设计学学科为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B类;环境设计、工程造价2个专业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A类;环境设计、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自动化、建筑学等7个专业是省级一流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是省级品牌专业;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3个专业是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育计划试点专业;职场实态下的设计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土木工程专业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2个实验区是省级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12门、省级学科育人示范课2门、省级精品课4门、省级优秀课23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门和省级校企合作开发课程1门。
学校作为吉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试点单位,始终坚持以培养创新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个性化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吉林省教育厅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学校。建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客工场、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园、3个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中心、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2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长春建筑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长春建筑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建筑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四条 长春建筑学院奢岭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仁合社区奢岭四街长清公路临009号
长春建筑学院高新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街道阳光社区火炬路151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元/生.年) |
1 | 82901 | 安全工程 | 25000 |
2 | 81201 | 测绘工程 | 25000 |
3 | 81802 | 交通工程 | 25000 |
4 | 081811t | 智慧交通 | 25000 |
5 | 120204 | 财务管理 | 25000 |
6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25000 |
7 | 120103 | 工程管理 | 25000 |
8 | 120105 | 工程造价 | 26000 |
9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25000 |
10 | 120801 | 电子商务 | 25000 |
11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25000 |
12 | 120410t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25000 |
13 | 81001 | 土木工程 | 26000 |
14 | 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25000 |
15 | 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5000 |
16 | 81004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25000 |
17 | 081005t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25000 |
18 | 82801 | 建筑学 | 26000 |
19 | 82802 | 城乡规划 | 26000 |
20 | 82803 | 风景园林 | 25000 |
21 | 081006t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25000 |
22 | 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5000 |
23 | 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25000 |
24 | 80703 | 通信工程 | 25000 |
25 | 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5000 |
26 | 80801 | 自动化 | 25000 |
27 | 080904k | 信息安全 | 25000 |
28 | 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25000 |
29 | 80905 | 物联网工程 | 25000 |
30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5000 |
31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25000 |
32 | 080907t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25000 |
33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25000 |
34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25000 |
35 | 101101 | 护理学 | 25000 |
36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26000 |
37 | 130503 | 环境设计 | 26000 |
38 | 130504 | 产品设计 | 26000 |
39 | 130506 | 公共艺术 | 26000 |
40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26000 |
41 | 50303 | 广告学 | 25000 |
42 | 130310 | 动画 | 26000 |
43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26000 |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建筑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除国家资助政策项目外,我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相目。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分别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若多名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按生源地投档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我校在河南省艺术类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照河南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选择的是: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3.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依据国家招生文件给予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学校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东、湖北、湖南、河北、重庆、辽宁、江苏、福建、贵州、吉林、甘肃、江西、广西、安徽、黑龙江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区)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adi.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长清公路14公里处)
邮政编码: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752111/84135555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科研工作在土木建筑、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优势。现有国家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群1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10个、省级高校创新团队1个、校级重点科研平台7个。学校承担省级以上项目358项,发表学术论文2500余篇,获得专利181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2项。获得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吉林省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长春市第一届创新杯高价值专利大赛最佳组织奖及单项专利获奖1项,其他科研成果奖百余项,出版学术专著多部。“小微文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获批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该项目是继完成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后的又一获批国家资助项目。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先后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瑞典、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2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于2015年、2017年、2019年成功举办三届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两岸70余所高校校长出席论坛,对促进海峡两岸大学间交流与合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学校于2019年成功加入一带一路建筑类大学国际联盟,广泛开展与联盟高校间联合人才培养、师生交流互访、校际学科专业竞赛等学习与交流合作,为学校的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并以实际行动为“一带一路”建设向纵深推进做出积极贡献。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
2000年6月,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成立(即吉林建筑大学独立学院) 。
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
2006年1月,学校接受教育部独立学院教育工作水平评估测试,被评为优秀。
长春建筑学院
2011年4月,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并更名为长春建筑学院,同时撤销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的建制,举办者为吉林省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学校接受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评审。
2015年11月,学校获批吉林省首批试点转型发展试点校。
2017年12月,学校被确定为吉林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2018年7月,学校被确定为教育部人工智能学院首批项目培育学校。9月,学校顺利接受教育部专家组进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9年4月,学校当选全国应用型高校教师发展联盟常务理事单位。9月,学校被确定为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10月,学校加入“一带一路”建筑类大学国际联盟。11月,学校当选全国高校质量保障机构联盟首届常务理事单位,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被确定为吉林省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