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3月,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3.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16万平方米;学校设有财经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现代服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冶金研究所等12个教学单位。
学院现有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电子商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工程造价等52个招生专业。其中,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为教育部装备制造类专业示范点;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群、移动通信技术专业群、软件技术专业群、智能制造专业群、智能建造专业群、新商贸专业群、冰雪旅游专业群、绿色智能矿冶技术专业群、新能源发电技术专业群9个专业群被确定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项目;自动化专业群、电子信息专业群、机械制造技术专业群、电子商务专业群、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被确定为吉林省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工业机器人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智能焊接技术4个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专业试点验收;自动化专业群、电子信息专业群,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被确定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自动化专业群、矿业工程类专业群、冶金技术专业群、电子信息专业群、涉外旅游专业群5个专业群被确定为“十二五”省级特色专业群;软件技术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紧缺人才培养试点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冶金技术、涉外旅游、计算机网络技术、工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等6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示范专业;智能制造技术实习实训基地被确定为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先后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中航工业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等1600余家单位开展合作交流,并与华晟经世、中德诺浩、大连东软、大唐移动、中航未来、北京正保等知名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同时,学校积极与泰国坦亚武里皇家理工大学、德国F+U萨克森职业学院等国外知名教育机构及学校广泛开展实质性国际交流与合作,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于2016年加入中德职教联盟,并被确定为副理事长单位。同年,中德职教联盟吉林示范基地在我校落成。2019年学校入选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2020年学校申报的鲁班学堂教育援外项目获教育部立项批复。2021年学校申报的中文工坊项目获教育部立项批复。学校牵头组建了“北方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和“北方冶金职业教育集团”。“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东北培训基地”“全国服务外包技能考试吉林市培训中心”“吉林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等先后在学校建成。
学校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服务培训。近年来,学校先后牵头组建成立吉林省电子商务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吉林省通信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吉林省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校被吉林市总工会确立为“吉林市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竞赛示范基地”,积极为当地企业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先后为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鑫达钢铁公司、鹿鸣矿业、夹皮沟矿业等单位开设业务骨干素质提升培训班,为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长白县望天鹅风景区、夹皮沟金矿、红旗岭镍矿、大黑山钼矿、孟家岗铁矿等企业的科技开发项目提供了智力支撑。学校获批吉林省安全生产资格考培点,承接国家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考评员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等任务。学校是吉林省首批设立职业技能鉴定训练基地院校之一,先后被确定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基地”。第二届中国直播经济产业峰会授予我校“吉林省数字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学校连续多年成功承办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职称无纸化考试,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考试、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吉林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大学英语、计算机、自学考试考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学校作为吉林省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相继申报四批50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Web前端开发、建筑信息模型(BIM)、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等16个“1+X”证书制度试点在我校设立省级工作办公室(考核管理中心),面向全省开展“1+X”试点工作。学校是吉林省首批设立职业技能鉴定训练基地院校之一,先后被确定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基地”等,可培训项目达到83个。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汉阳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山前街道合肥社区汉阳街65号;
长青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道新北社区长青路24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3.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4.光伏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5.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6.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7.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8.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9.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10.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12.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
13.智能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4.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5.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16.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17.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18.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9.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20.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
21.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2.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3.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2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动车鉴定与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2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6.民航运输服务(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27.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2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29.导游(冰雪旅游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0.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1.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32.大数据与会计(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33.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3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35.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6.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7.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38.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39.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40.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41.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2.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3.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4.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5.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6.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47.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8.移动应用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49.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50.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700元;
51.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奖励、资助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担当奉献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金、技能创新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突发事件补助,自然灾害补助、学费减免等。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
4、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3+1+2”改革的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再选科目总分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以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再选科目总分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3+3”改革的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6、退 档: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65号
联系电话:0432-63426560; 0432-63426587
第十四条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吉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吉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吉林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吉林省高校档案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全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吉林省高校妇委会工作先进单位”“吉林省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奖”“吉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吉林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吉林省脱贫攻坚组织贡献奖”等荣誉。
1964年8月,“吉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建校。
1965年3月,学校更名为“中国黄金矿产公司吉林中等技术学校”。
1970年12月,学校又更名为“吉林冶金工业学校”。
1988年,学校开始与昆明工学院联办专科函授教育。
1990年,与东北工学院联办专科函授教育。
1994年,学校被原国家教委评为“国家级重点学校”。
2001年,学校与东北大学联合招收专升本函授学员。
2002年1月,学校正式升格为“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学院被吉林省自考委批准为高职院校自考主考院校。
2021年10月,学校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正式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