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就业50强高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吉林省“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吉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职业本科大学建设实现突破,被列入吉林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
截至2023年5月,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校区位处国家战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核心地带,是国家批准的长吉新区的重要节点,处于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双通道”上。学院占地面积89.4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09万平方米,总资产17.20亿元。学院建有全国铁道类高职院校中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备、设施最先进的铁路综合演练基地,集车、机、工、电、辆所有铁路专业教学与实训于一体。
学院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吉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拥有国家双高专业群1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国家现代学徒制专业3个,国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2项,省双高专业(群)9个,主持制定全国铁道类专业标准7个,参与制定9个,入选国家“十四五”规划教材6本,拥有国家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1门,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12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优秀课程23门,省级学科育人示范课程2门。获评国家级样板支部2个、省级5个。
学院设有东北亚高铁学院、铁道运输学院、高铁综合技术学院、铁道工程学院、铁道机车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管理学院(乡村发展学院)、高寒高铁学院10个二级学院,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部、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产教融合中心、国际交流学院6个教学单位。学院现开设41个专业,构建“铁路专业引领,城轨、汽车、管理等非铁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形成“特色鲜明、数量适宜、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专业体系。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校址:
吉桦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洋草沟村吉桦东路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铁道供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车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机电设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铁路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智能焊接技术(李万君大国工匠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动车组检修技术(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铁道供电技术(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铁道车辆技术(与俄罗斯乌拉尔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智能交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取]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取]元;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取]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取]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一次性困难补助、换季补助、乘车补助、校内奖学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除中外合作类专业,学校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物流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以上专业宜男生报考,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1、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按照各省相关规定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
3、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专业录取时,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录取的省份,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否则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在第二、三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所在省市把各科成绩以小数的形式列入在总分之后,则按照该省这个排序顺序进行比较,否则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普通专业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分数相同时,实行“3+1+2”模式的省份,物理类先比较数学、外语、物理、语文成绩,再比较相关成绩;历史类先比较语文、外语、历史、数学成绩,再比较相关成绩。实行“3+3”模式的省份先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再优先比较选考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科目的成绩。
6、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7、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8、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9、我院中外合作类专业,在吉林省录取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录取。在其他省录取时,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10、申诉处理。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与学院纪委联系,由纪委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和回馈意见,联系电话0432-66136800。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tp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东路1号
联系电话:0432-66137555,0432-66137142
联系部门: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招生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与俄罗斯交通大学联合创办吉林省高职院校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东北亚高铁学院,与乌拉尔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铁道车辆技术专业,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举办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等专科教育项目。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高铁“走出去”战略,与泰国东部职业教育中心、泰国春武里技术学院合作共建“中泰詹天佑学院”“泰国高铁鲁班工坊”,输出中国职业教育方案和专业标准。先后培养了肯尼亚、哈萨克斯坦等3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336名铁路行业官员及留学生。每年选派师生赴俄罗斯、韩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境)外研修学习。学院是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中国-东盟轨道交通培训联盟、鲁班工坊建设联盟、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国际联盟等成员单位。
学院不断加快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际联合步伐,让学业紧盯产业、专业对接企业、事业领先行业,以吉林铁道职业教育集团为平台,吸引合作伙伴、夯实合作基础、把握合作热度,在教育教学、科研开发、质量评定等方面,开拓了与企业间的共处、共赢、共享的良好局面。学院先后加入4个校企合作联盟组织,创办4个产业学院、2个协同创新中心,校企共建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215个校内实训室、8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个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
学院荣获全国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全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部省品牌培育共建单位、全国“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院校、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高校、全国网络影响力50强高职院校、全国首批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铁路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全国职院百强校媒、全国优秀职院媒体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荣获吉林省文明单位、省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吉林铁道职业教育研究基地、省高等学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省中华职教社改革创新实验校、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科普教育基地、省五大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省五四红旗团委、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称号。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吉林铁路经济学校和吉林铁路运输职工大学。
一、吉林铁路经济学校历史变革
1948年10月,吉林铁路管理局成立吉林铁路职工学校。
1950年2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局技术学校。
1953年2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学校、吉林铁路管理局职工学校。
1955年9月, 更名为铁道部吉林铁路运输经济学校。
1958年9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中等专业学校。
1960年9月, 铁道部批准成立吉林铁道学院。
1961年6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中等专业学校。
1962年8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经济学校。
1970年11月,更名为吉林铁路局技工学校。
1972年9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局技术学校。
1980年6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运输经济学校。
1980年11月,教育部确定学校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1987年2月, 经铁道部批准,更名为吉林铁路经济学校。
二、吉林铁路运输职工大学历史变革
1958年8月, 吉林铁路管理局成立吉林铁路职工业余大学。
1960年9月, 更名为吉林铁道学院业大部。
1961年6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局职工中心业余大学。
1962年6月, 吉林铁路局直属机关职工业余学校并入。
1969年10月,吉林铁路局职工中心业余大学因“文革”停止办学。
1978年10月,恢复成立吉林铁路局职工中心业余大学。
1982年4月, 经铁道部批准、成立吉林铁路局职工大学。
1983年5月, 吉林铁路局职工学校、吉林铁路局教师进修学校、吉林铁路局电视大学工作站、吉林铁路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
1983年10月,原吉林、沈阳、锦州三个铁路局合并为沈阳铁路局后,经铁道部批准更名为沈阳铁路局吉林职工大学。
1988年12月,更名为吉林铁路运输职工大学。
1993年7月,吉林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吉林铁路干部学校)并入。
三、两校合并后的历史变革
2001年6月18日,经沈阳铁路局批准吉林铁路经济学校与吉林铁路运输职工大学合并,校名为吉林铁路经济学校(吉铁职大)。
2005年8月25日,沈阳铁路局与吉林省人民政府签属协议,将学校移交吉林省管理。
2006年2月23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