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位于京西五环路晋元桥西北侧,毗邻首钢体育大厦,占地面积1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截至2022年,建有实训中心、学生机房、专业教室、实验室、网络中心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校园网出口总带宽200Mbps,数字资源量27TB,图书馆藏书35万册;学生公寓、餐厅、400米标准运动场、各种球类运动场地和学生活动中心等办学配套设施完备。
截至2022年,学院现设有管理学院、计算机与媒体艺术学院、护理与学前教育学院、冶金安全环保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基础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共7个二级学院。有信息技术、安全环保、经济管理、智能制造、社会体育、学前教育、护理等31个高职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2个成人专科学历教育专业。每年面向社会统一招生,招生形式有统一招生、自主招生、单考单招、以及成人考试招生。
首钢工学院2024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首钢工学院,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学历学位: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专科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首钢工学院相应层次学历证书,符合学校本科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制: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专业学制为2年或3年。
第四条 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办学地点:同校址。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考生数量、学校的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本科录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高考改革的省、市,执行其有关规定。
3.专业录取时,分数优先(认可政策性加分),结合专业志愿,按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和分专业录取。
5.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按专业或专业组的模式进行投档,考生需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具体分组及专业选科要求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6.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招生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2.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及国家颁布的考生体检建议中所列举的“不予录取”作为录取限制条件。以及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规定执行:
(1)报考高职(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影视动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2)报考高职(专科)学前教育、护理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无斜视、无弱视,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躯干或肢体残疾、肝功能异常、嗅觉迟钝、口吃、体态不匀称者不宜报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
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执行北京市教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高职(专科):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男生750元/学年、女生9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与教育工作,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9805806、59805808(本科)
(010)59805803、59805808(专科)
学校网址:http://www.sgi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首钢工学院招生办
第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招生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首钢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2014至2018年,学院获北京市高等院校综合教学成果奖6项、中国冶金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研成果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研究课题3项、中钢协微课比赛奖5项、北京市级精品课程1门、北京市精品教材5部。获北京市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奖项15个。在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等竞赛中,学院获得全国一等奖8个、全国二等奖20个、北京市一等奖10个。学院2名教师获得“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获“北京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4人。
办学理念
需求导向 德育为先 校企融合 面向未来
含义:需求导向,专业设置随经济社会发展调整,社会培训随行业需求变化,培养模式随技术发展创新,育人目标符合时代需求;德育为先,育德于心,养德于行,把立德树人融入到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校企融合,校企合作共商人才培养方案、共推职教课程改革、共建实习实训环境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水平;面向未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重学生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培养,引领面向未来职业教育新模式发展。
校徽
以“首钢”的汉语拼音字头“SG”和汉字“工”为设计元素,变形为相合的手形,建筑、结构、钢铁体块、六边螺帽结合汉字“工”,突出学院以冶金、机电、建筑、经济管理、现代服务业等专业为主的行业优势和办学特色。相合的手形传达出知识与技能的传授,象征学院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知行合一的和谐态势。图形简洁动感、造型独特,各部分有机铆合,象征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和谐持续、蓬勃向上的良好态势与勃勃生机;体现出求实、创新、自强、团结的办学理念与校训内涵;昭示着首钢工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广阔的发展空间、美好希冀和灿烂明天。
校训
自强 求实 团结 创新
校风
敦品励学 重能精技
含义:砥砺品德,奋发学习,德技并重,全面发展,立志成才;注重技能培养,勇于实践,德技并懋,知行合一,蔚然成风。
教风
博学 强能 弘德 育人
含义:学习风气浓厚,理论知识扎实;重视能力培养,技能突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因材施教,严管厚爱,崇德精技,培养社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
学风
勤学 正己 明辨 笃行
含义:勤奋学习理论知识,刻苦锻炼专业技能;培养良好职业素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坚定理想信念,立志成才;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勇于实践。
首钢工学院成立于1978年,其前身为北京钢铁学院分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工科高等院校;
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首钢工学院,学院以冶金、机电、建筑等工科专业为主;
1999年以前,学院以培养本科生为主,主要面向首钢分配;
1999年以后,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学院确立了以培养有鲜明职业特色、适应我国产业发展和产业经济结构调整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办学方针,开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创新和实践。逐渐缩招停办本科专业,转为培养高职专科专业。
2016年,北京市教委批准首钢工学院加挂“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学院”牌子。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