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由全总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前身是1946年4月从华北联合大学分离建校的晋察冀边区行政干部学校,与中国人民大学同根同源。截至2022年,学校现有北京海淀和河北涿州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30亩,建筑面积34.58万平米。学校图书馆拥有纸质藏书90万余册,电子图书200余万册,电子期刊90余万册。
截至2022年,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学院、工会干部培训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安全工程学院、社会工作学院、文化传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工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劳模学院)、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等14个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外语教学部2个公共教学部;开设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劳动经济学、财务管理、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社会学、安全工程、职业卫生工程、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酒店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应急技术与管理、劳动教育、旅游管理、应用统计学、工会学等25个普通本科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英语2个专科专业。
截至2022年,学校劳动关系、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新闻学、安全工程、劳动与社会保障7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酒店管理6个专业为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此外,还拥有法学、劳动关系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劳动关系协调与发展综合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文化传播创新人才培养教育团队”“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学育人团队”“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劳模本科班)教学团队”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干部培训核心教学团队”5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劳动关系协调与发展实验教学中心”“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2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2个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由全总和教育部共建。学校本科学制为4年,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设有北京校区和河北涿州校区,北京校区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邮编:100048),涿州校区地址为河北省涿州市(邮编:072750)。
第三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对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并发挥监督作用。
第六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及教育部审批,来源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将本科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考虑录取非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各省(区、市)有关规定进行征集;如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地区。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以省(区、市)内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为准,如省(区、市)内未规定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当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以省(区、市)内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为准,如省(区、市)内未规定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作为参考。对于进档考生,其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2024年学校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统一改学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其中,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市)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参加普通本科相关批次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在各生源省(区、市)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授予学位为艺术学学士学位。我校按普通类专业录取的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学生转专业依据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转专业规定办理。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学校在招生网站公布录取进展,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第十九条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京价(收)字〔2003〕251号;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京价(收)字〔2000〕217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安全工程、职业卫生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急技术与管理、应用统计学专业4600元人民币/学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80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4200元人民币/学年。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京价(收)字〔1999〕014号;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京发改〔2008〕1721号文件的规定,根据住宿条件,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900/1020元人民币。
第二十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减”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全总奖学金等奖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以及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学后,通过申请、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予以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4级本科新生第一、二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三、四学年在北京校区(本部)就读。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本科毕业生,颁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电话:010-68416757、010-68411395,
招生监察电话:010-88562520,收费监督电话:010-66074689,
招生网站:https://www.culr.edu.cn/zhaosheng/,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culrzhaosheng 。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大力发展科学研究和智库建设,截至2022年,拥有全国工会学研究会、中国工人历史与现状研究会、中国工会·劳动关系论坛等多个学术研究平台,大国工匠与劳动模范研究所、“一带一路”与劳动关系研究所等7个校属研究机构和中国职工发展研究所等21个院(部)属科研机构,形成了一支研究能力突出、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研究团队,在工人阶级与工会理论、劳动关系、劳动法学、劳动经济、职业安全卫生、劳动教育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学校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劳动关系和工会研究院以“资政、启民、崇劳、厚生”为使命,聚焦重大问题,服务国家战略,通过编辑研究动态、撰写咨询报告、发布蓝皮书等形式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中央和全总相关决策提供智力服务。劳动教育研究院聚焦研究中国特色劳动教育模式与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构建,通过创办《劳动教育评论》、编辑《劳动教育研究专报》、发布《中国劳动教育发展报告》、主办劳动教育高端研讨会和全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峰会等形式,在劳动教育决策制定、政策咨询、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智库作用。
学校现办有三家学术刊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致力于工会理论和劳动关系理论的深入研究,努力反映该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已形成鲜明的刊物特色和高品质的学术质量;《劳动教育评论》为国内首家劳动教育研究专门刊物,致力于繁荣劳动教育科学研究,为劳动教育学科建设及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中国教工》为工会领域国家级教育类综合性期刊,以促进教育事业特别是教育工会事业发展为宗旨,是广大教育工作者提高理论素养的有益工具,是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指导、宣传和交流工会工作的重要阵地。
学校素来重视与国(境)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学术交往和联系,截至2022年,先后与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越南、新加坡、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荷兰、意大利和阿根廷,以及港澳台湾地区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关系,开展多层面、多领域的学术研讨和师生交流互访活动。学校在公派访问学者、师资海外培训、人才联合培养、国际工会干部培养、举办国际学术性系列主题活动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国际学生招收和培养、海外引智等专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中华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前身是1946年4月从华北联合大学分离建校的晋察冀边区行政干部学校。
1949年初,学校迁至天津,更名为华北职工干部学校。
1949年9月,根据刘少奇同志的指示,华北职工干部学校更名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李立三同志兼任第一任校长。
1954年8月,经党中央批准并由刘少奇同志亲自审定学校校址,学校从天津迁至北京。
中国工运学院
1984年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正式改建为中国工运学院,系中央部委所属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为学校书写“中国工运学院”院名。
1985年,经教育部同意,工会学专业和劳动保护专业列入国家198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在全国工会系统统一招生。
1987年1月1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中国工运学报》(季刊)。3月正式创刊,公开发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彭真为《学报》创刊题词。1989年,《学报》改为双月刊。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03年5月,中国工运学院改制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12年,教育部批准学院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学院正式启动MP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劳动关系方向)、(工会工作方向)的招生培养工作。
2017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共同印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关于共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意见》,学校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2018年五一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极大地鼓舞了学校继续办好劳模本科教育的信心,极大地鼓舞了全校师生员工“弘扬特色创一流”的决心。
2019年4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