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3年6月官网显示,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校园占地面积50.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6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963.85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51.13万元,图书馆藏书40.87万册。学校现有教学楼二栋,艺体综合楼一栋,内设篮球馆、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舞蹈馆、琴房;有标准化体育运动场、篮球场、网球场等运动场地;设有餐厅超市综合楼和可容纳5000余名学生的公寓四栋,附属小学一所。先后建设了教师教育综合素质训练中心、学前教育实训中心、计算机网络技术实训中心、财会电算化实验室等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20余个。
学校设有人文教育系、小学教育系、学前教育系、外语系、体育系、职业技术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7个系部。学校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小学教师和幼儿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黑龙江流域文化研究基地、鹤岗市农村管理干部培训基地。2011年学校率先成为全省9所高职(专科)院校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院校之一,2013年学校又被列为全省6所高职(专科)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紧缺人才培养招生录取试点院校之一。招生区域辐射到全国24个省、自治区。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概况
院校名称: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2905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三、招生条件
1.考生报名条件、报名方法、身体检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工作,按照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2.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四、录取规则
1.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
①报考普通类的考生,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综合分计算公式: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音乐类专业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按综合分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报考体育类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以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按综合分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末段同分考生,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标准:3500-4500元/生/年,学费执行标准以发改、财政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2.住宿费:600元/生/年。
六、资助政策
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每年均有助学金、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毗邻宝泉岭中心医院
学校网址:https://www.hgtc.org.cn
招生咨询电话:(0468)8951520 8951519
八、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前身溯源
鹤岗市师范学校
1958年12月,鹤岗市师范学院创办,校址在工农区中心站(现晶体管厂)。
1959年春,鹤岗市师范学院下马,改建为鹤岗市师范学校。
1961年,取消鹤岗市师范学校编制,学校师资设备并入鹤岗市第一中学,学校停办。
1971年3月,抽调鹤岗市第一中学部分师资和教室办师范教育,鹤岗市师范学校复办,时在市第一中学校内称“师范连”,对外称师范学校,受鹤岗市第一中学和鹤岗市教育局的双重领导。
1972年5月,行政上脱离鹤岗市第一中学领导。
1989年,被评为全国首批27所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范学校之一。
1992年,入选全国17省(市)20所首批试办五年制专科班的学校之一。
鹤岗矿务局师范学校
1972年5月,鹤岗矿务局师范学校创办,与矿务局干校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1986年,迁址梧桐河畔,体制上完全独立,由鹤岗矿务局直接领导。
鹤岗矿务局财经学校(鹤岗财经学校)
1980年5月,学校创办。
1984年2月,鹤岗矿务局煤矿学校改为鹤岗煤炭财经学校,被列为部属15所中专之一,承属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由鹤岗矿务局代管;同年9月,正式招生。
1996年5月,鹤岗煤炭财经学校更名为鹤岗财经学校。
鹤岗市教师进修学院
1958年,鹤岗市教师进修学院创办。
1966年后,停办。
1976年,复办。
1979年,改为鹤岗市教育学院。
合并发展
200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同意在鹤岗市师范学校、鹤岗矿务局师范学校、鹤岗矿务局财经学校、鹤岗市教师进修学院(资源)合并基础上建立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时撤销三所中专学校的建制。
2007年12月,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被评为“良好”等级。
2011年,被列为黑龙江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的高职高专院校。
2013年,被列为黑龙江省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紧缺人才培养招生录取高职(专科)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