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诞生于“健康中国”新时代,是一所上海市属应用技术型本科医学院校。截至2023年2月,学校地处浦东张江科学城国际医学园区,拥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药学、药物分析、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工程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医疗产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智能影像工程、助产学等20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工程技术、医疗产品管理、智能影像工程等专业为全国首创,健康服务与管理、医学影像技术为上海首设,助产学、药物分析、卫生检验与检疫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填补了上海空白。
学校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市级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4个、市级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1个、市级“新工科”专业建设项目2个。获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1项、上海市虚拟仿真实验项目8项、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92项。
学校拥有崇明医院、周浦医院、嘉定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4所直属附属医院,奉贤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等2家附属医院;组建了覆盖上海市9个区的“上海健康医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联盟”,成员单位40家;与瑞金医院、中山医院、新华医院等多所三甲医院开展合作订单班,并与数百家高水平医疗服务机构、医疗器械企业和检测单位保持全方位紧密合作关系。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健康医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健康医学院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健康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助产专业用人单位一般只招女生。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学校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不含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公共管理类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上海市提前批考生根据考生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于投档成绩同分的考生,上海秋考考生参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排序规则。其他省市文科考生依次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排序;理科考生依次按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排序;不分文理的考生依次按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排序。
5.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不愿调剂者,予以退档。
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本、专科专业:文科类每生每学年6500元,理工体类每生每学年7000元,医学类每生每学年74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临床工程技术方向、中日合作)每生每学年21000元(沪发改规范〔2023〕4号、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第56号、沪教委财[2021]3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5881608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mhs.edu.cn
招生官网:zs.sumhs.edu.cn
咨询电话:021-65881635
十六、其他须知
1.上海本科提前批招生,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为订单定向培养,录取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书》。培养全科医师的临床医学专业只招收规定区户籍的考生,定向崇明区的计划单列,最低录取分数不超过其他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分或不低于上海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两者就低),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计划调整给其他区。为本市院前急救机构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招收上海生源。
2.新疆喀什地区招生的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为订单定向培养,录取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书》。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2月,学校同时拥有上海市分子影像重点实验室及4个上海市高校重点实验室与工程中心。2021年上海市首家5G+智慧医疗创新实验室落户我校,上海市智能医疗器械与主动健康协同创新中心成功获批。学校积极打造科技创新与应用转化的汇聚平台,获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专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等科研项目。学校教师累计发表高水平论文1673篇,授权各类专利累计394项,签约横向课题595项,获得纵向课题550项,其中国家级93项。2022年科研经费2946万元(不含附属医院)。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法国、比利时、日本和美国等17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的合作,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人才培养合作机制。
学校前身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957年,上海市第四护士学校成立。后上海第四护士学校划归新华医院领导,改名为上海第二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护士学校。
1981年,改为上海第二医学院新华卫生学校,并经教育部审定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1989年6月,原新华卫校、瑞金护校、九院护校合并成立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
1999年,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卫生技术学院成立。
2003年,由上海市教委审批成为上海市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建设院校。
2005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建校。
2006年,学校整体搬迁至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2012年,学校入选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名单,承担“3+2”3年制专科临床医学教育人材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培养。
2013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入选“2012-2013年度50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名单。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1960年,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专科学校医疗器械分校创建,隶属卫生部。
1971年8月,又决定撤销该校建制,选择部分教师充实上海市电子学校,校舍暂借上海医疗仪器厂使用。
1974年5月20日,卫生部致函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建议恢复上海医疗器械工业专科学校,归口上海市领导。6月29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工交组批复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同意复办,校名改为上海市医疗器械七二一工人大学。
1977年5月,经卫生部提出建议,于1978年10月恢复上海医疗器械工业专科学校校名,划归上海市教卫办领导。
1981年,教育部决定上海医疗器械工业专科学校由上海市领导改为国家医药管理局和上海市双重领导,以国家医药管理局为主,并定名为上海医疗器械专科学校。
1992年,更名为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2000年9月,学校划转到上海市,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为主。
2003年5月,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学校划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组建上海理工大学医疗器械学院,同年7月正式挂牌,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2008年,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上海医疗器械专科学校成为国家示范性建设重点培育高职院校。
2010年,学校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
2013年,学校顺利通过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验收。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1950年,上海市卫生局创建上海卫生人员训练所。
1952年7月,在上海市卫生人员训练所的基础上组建上海市卫生学校。
1955年,上海市助产学校并入上海市卫生学校。
1958年,在上海市卫生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上海医学专科学校,设医疗专修科和中专部。
1960年7月,附设中专部与上海医学专科学校分离,迁至上海市卫生干部进修学院与其合并,恢复成立了上海市卫生学校。
1970年7月,上海市卫生学校迁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原林业部12号信箱办学,更名为云南省楚雄卫生学校(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979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复校,组建上海卫生干部进修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医学类成人高校。
1983年,更名为上海卫生职工学院。
1985年,更名为上海职工医学院。
2001年,学院被列为普通高校高职招生学校。
2010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转型更名为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
合并升格
2015年5月22日,由原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上海健康医学院,同期由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和上海市卫生学校合并组建成立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6月,上海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共建上海健康医学院的协议;同年,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南院)成为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6年4月,学校与上海理工大学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
2017年1月,学校与上海中医药大学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
2018年7月,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共建启动仪式在喀什举行。
2019年1月,上海健康医学院崇明校区和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区中心医院(筹)正式揭牌。3月,学院参与共同组建成立上海健康医学院药学服务教学联盟。12月,学校与上海体育学院举行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签约仪式。
2020年7月,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第一康复医院(筹)、虹口区区域康复联合体签约在江湾医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