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9月原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整建制并入并组成新的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背靠行业、面向社会,构建了既承担高等职业教育三年制、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又承担交通行业相关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的办学模式。截至2022年,学校现有校区6个,分布在徐汇、宝山、浦东、闵行、嘉定等5个区,占地面积近400亩。学校下设城市轨道交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筹)、公用事业和路桥工程学院(筹)、港航工程系、智慧交通系、经济管理系、人文艺术系七大院系。共开设具有综合交通行业特色的专业37个,中高职教育贯通专业11个,五年一贯制专业10个。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和“集装箱运输管理”为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关务与外贸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重点专业建设。“现代物流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为交通运输部主干专业建设。“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现代物流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5个专业被列入上海市“085”工程重点专业建设。“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是上海市一流高职专业。 智能网联汽车专业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群为上海市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为上海市中高职教育贯通高水平专业。物流管理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高水平专业。
2024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2050号;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浦东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下盐路2888号;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紫琅路118号。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道路工程检测技术、道路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6个专业录取新生在徐汇校区就读;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5个专业录取新生在宝山校区就读;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6个专业录取新生在闵行校区就读;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在浦东校区就读。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报到须知”说明为准。学生完成第一学年学业升入高年级后的就读校区以届时学校的整体安排为准。
三、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统一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4个专业为艺术类专业,其他专业为普通类专业。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无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生源按当地确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若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至本校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则予以退档。
(5)录取过程中如遇考生同分,则依次、逐项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2.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与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生源按当地确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投档依据的成绩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具体的投档比例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2)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与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折算而成的综合分(综合分折算公式以当地省级招办制定的为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3)若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至本校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则予以退档。
(4)录取过程中如遇考生同分,则依次、逐项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3.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征集平行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4.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5.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统一高考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418922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cp.edu.cn
学校官网“统一高考招生”专栏:www.scp.edu.cn/list.aspx?nid=292&cid=476
咨询电话:021-68159622、021-64473037(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十六、其他须知
(一)为将来就业考虑,建议色弱考生慎重报考本校的艺术类专业和轨道交通类专业。
(二)本章程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先后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深入推进“1+X证书”试点,是上海市汽车类专业“1+X”省级办公室,为学生培养和就业搭建了优质平台,培养的学生深受企业欢迎。
学校是上海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背靠交通行业资源优势,汇聚成员单位71家(含8家行业协会、28家企业单位、24所中职学校、7所高职院校、3所本科院校、1家科研单位),构筑了与国家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战略相对接的“京津冀沪宁晋川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联盟”,走上了一条职业教育“跨系统、跨行业、跨产业、跨区域”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改革创新之路,2020年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示范职教集团培育单位,为行业人才培养输送、提升上海综合交通服务品质、促进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助力。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学校是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城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交通教育职教分会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唯一一家英国IMI三级中心、中国男子板球国家队共建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学校连续十一届22年获“上海市文明校园(文明单位)”称号,是上海市特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上海市优质高校建设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双一流”建设院校培育单位、上海市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和教育部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培训基地、中国男子板球国家队共建单位。
海港大学
1979年,上海海港职工大学创建。
运输大学
1960年,上海汽车运输学校创建。
1968年, 更名为上海市红旗汽车学校。
1970年,上海市红旗汽车学校撤销。
1975年,上海市交通运输局721工人大学创建。
1976年,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技工学校创建。
1977年,上海市汽车修理公司技工学校创建。
1979年,上海市交通运输局中专班创建。
1979年,上海市汽车修理公司技工学校更名为上海汽车修理九厂技工学校。
1980年,上海市交通运输局721工人大学更名为上海市交通运输局职工大学。
1980年,上海市交通运输局中专班更名为上海市交通运输学校。
1981年,上海汽车修理九厂技工学校并入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技工学校。
1982年,上海市交通运输学校、上海市交通技工学校并入(合署)上海市交通运输局职工大学。
1984年,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技工学校更名为上海市汽车运输技工学校。
1986年,上海市交通运输学校更名为上海市交通学校。
1988年,中共上海市交通运输局党校并入上海市交通运输局职工大学。
1988年,中共上海市交通运输局党校更名为中共上海市交运公司党校。
1988年,上海市交通运输学校、上海市交通技工学校独立办学。
1989年,上海市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并入(合署)上海市交通学校。
1990年,上海市汽车运输技工学校更名为上海市交通技工学校。
1993年,上海市交通运输局职工大学试办上海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合署)。
1996年,上海市交通运输局职工大学、中共上海市交运公司党校、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市交通技工学校合并组建(合署)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教育中心。
1996年,中共上海市交运公司党校更名为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党校。
2001年,上海市交通运输局职工大学撤销。
铁路学校
1978年上海铁路局上海职工学校创建
1984年 更名为上海铁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1986年 更名为上海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轨道学院
2008年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加入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960年上海市公用事业中等技术学校创建
1968年上海市公用事业中等技术学校停办
1973年上海市公用事业技工学校复校
1975年上海市公用事业技工学校升格为上海市公用事业721工人大学
1988年上海市公用事业721工人大学改建为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
上海市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01年4月上海市交通运输局职工大学、上海海港职工大学、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合署)、上海铁路中专学校(合并)升格为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12月,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发起单位之一,组建上海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
2012年,学院获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先进服务集体。
2012年,学院获评上海市特色院校建设单位和上海高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2014年6月,上海大学巴士汽车学院(部分)并入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