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现设有20个专业,在校生近2300余人。学院拥有电视剧制作甲级许可证,通过多专业综合联训的教学改革(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跨专业深入推进产教一体化协同育人,建立了开放互动的人才培养模式。围绕上海全力打造全球影视创制中心、亚洲演艺之都、全球动漫游戏原创中心这三项战略,学院正通过一系列的资源整合主动融入文教联动实现上海影视产业创新发展的新需求,引进全球优质电影教育和行业企业资源,打造多样化的影视人才培养平台,积极助力上海打造“1+3+X”的影视产业发展新格局。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达尔文路188号
三、层次
□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无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 投档规则:
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比例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数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二)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学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学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 志愿调剂:
对进档未被录取、符合调剂条件且服从调剂的艺术类考生,在艺术类别大类对口的前提下,按专业统考(联考)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艺术类专业。
对进档未被录取、符合调剂条件且服从调剂的普通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普通类专业。
(四) 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方式,不设分数级差。
(五) 同分政策:
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考生若出现同分情况:
艺术类考生依次比较艺术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普通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六) 加分政策:
遵循各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七) 如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如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八) 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相应省级招考部门规定为准。
(九) 在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普通类专业:
影视编导:29800元/年。
(二)艺术类专业:
1.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以上各专业33800元/年。
2.时尚表演与传播、摄影摄像技术、舞蹈表演、音乐剧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影视服装与化妆)、广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动漫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特效后期制作):以上各专业29800元/年。
(三)“高本贯通”专业:
1. 人物形象设计(高本贯通):29800元/年。
2. 摄影摄像技术(高本贯通):33800元/年。
3. 广告艺术设计(高本贯通)、影视动画(高本贯通):41800元/年
4.播音与主持(高本贯通):46800元/年。
5.舞蹈表演(高本贯通)、时尚表演与传播(高本贯通):49800元/年。
6.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高本贯通):66800元/年。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4600元。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38681620(工作日8:30-16:0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filmart.com
招生处(办)官网: www.shfilmart.com
咨询电话:021-50273668、50392087(工作日8:30-16:00)
十六、其他须知
1.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2.高本贯通专业的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后,须按照本科院校的要求通过入学转段考试转入本科。
3.高本贯通专业本科阶段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转入高校当年度同年级专业标准执行。
4.2024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5.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2002年8月,上海电影艺术学院正式进入筹备阶段。
2003年12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电影艺术学院艺术学院正式成立。
2004年1月8日,上海电影艺术学院正式揭牌。10月12日,正式开学。
2005年8月,学院南校区一期工程正式完工,交付使用。
2006年12月,学院南校区二期开始规划。
2017年12月19日,学院拟整体由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现址)搬迁至张堰教育园区。搬迁至金山张堰教育园区后,将同步启动和推进光影未来影视产业基地建设。分三期建设,一期项目选址于中侨学院西侧,北至康和路,东至德贤路,南至漕廊公路,西至东贤路,用地面积约107亩。
2023年6月16日,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星光影视产业学院揭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