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
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南京大学及其前身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谋国家之强盛、求科教之进步,为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南京大学在崭新的历史机遇中焕发出新的生机,首批入选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序列,首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入选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始终处于中国大学的第一方阵,获得了公认的社会影响和学术声誉。
截至2022年末,南京大学拥有仙林、鼓楼、浦口、苏州四个校区,有33个院系,本科生13934人、硕士研究生18158人、博士研究生8948人、留学生1691人。现有“双一流”建设学科16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本科专业91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2.0基地14个。有国家实验室(筹)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培育)1个,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1个,各类省部级科研平台80余个。
南京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拥有鼓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苏州校区(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1520号)和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四个校区。
第三条 南京大学向取得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分别颁发南京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通过全面考核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考生和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划研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包括明确招生工作总体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总体方案,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为本科招生章程(办法)与计划制定、选拔录取等工作提供意见。
第七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南京大学2024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24年招生专业和分流方向以学校公布的《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4年)》为准。
第九条 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预留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严格规范,坚持质量优先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南京大学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所在省(区、市)的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在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南京大学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南京大学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考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依据数学、语文、外语等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十五条 南京大学录取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招生计划调配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十六条 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为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安排在部分省(区、市)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南京大学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合作设立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简称“南赫学院”)。南赫学院开设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向取得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南京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南京大学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两校学士学位证书。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第十七条 南京大学国家专项、民族班、新疆班、西藏班、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大学强基计划、励学计划(高校专项)、外语类保送生、江苏省综合评价、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当年发布的相应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南京大学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政策请到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官网查询。
第十九条 除外语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南京大学其他专业学生均要求通过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被录取至南京大学技术科学试验班和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将在南京、苏州两地学习。
第二十一条 南京大学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新生入校时,按照录取专业(大类)的学费标准预收当年学费,标准为5200-7480元/生*学年;分流后按照准入专业所对应的学分制学费标准收费,并按学年进行学费结算。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生*学年。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标准为75000元/生*学年。本科生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 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南京大学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发布后,如遇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京大学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9686606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蓝鲸(ndzsxlj)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专业名称 | 专业特色 | 学科门类 | 专业类别 | 学制 |
地质学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 理学 | 地质学类(本) | 四年 |
天文学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一级重点学科 | 理学 | 天文学类(本) | 四年 |
大气科学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 | 理学 | 大气科学类(本) | 四年 |
汉语言文学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重点学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 | 四年 |
软件工程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 | 工学 | 计算机类(本) | 四年 |
哲学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一级重点学科 | 哲学 | 哲学类(本) | 四年 |
生物科学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本) | 四年 |
历史学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本) | 四年 |
物理学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 | 理学 | 物理学类(本) | 四年 |
法语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 四年 |
校徽
南京大学校徽外形采用盾形的设计风格,该风格为中央大学时期所流传下来。校徽的左下方及右下方为英文“NANJING UNIVERSITY”。南大校徽确定了特定色值的紫色为标准色,并将其命名为南大紫。
校徽正中为南京市——雪松,寓意南大坚忍不拔的精神。雪松的下方为书图案及“1902”字样,点明南京大学的建校时间为1902年。校徽的上方中间部位为由“南京”的艺术字体所组成的圆形图案,其两旁各有一只金陵辟邪神兽(貔貅),是南京的标志。(图册:南京大学视觉形象规范化标准)。
校色
南大标准色为紫色(南大紫),无正式校色。中央大学时校色为紫金二色,加之松青,故依据传统当为紫、金、青三色。紫色象征典雅、庄穆、高贵、浪漫,金色象征辉煌、光明、灵气、智慧,青色代表活力、自由、健康、纯朴、坚韧、清雅。紫金合于学校所在名山紫金山,青合于学校之象征树松。
吉祥物
南京大学校园文化吉祥物是“南大小蓝鲸”,2016年12月30日发布。由于“蓝鲸”谐音“南京”,南大学子也时常亲切地以“蓝鲸大学”来表达对学校的热爱。长期以来,“小蓝鲸”一直是南大校内众多学生组织、文创设计团队热爱的卡通形象。同学们自发设计了众多版本的“小蓝鲸”卡通形象,作为各类活动宣传品、文创产品卡通形象。学校已启动“小蓝鲸”等商标注册,“小蓝鲸”即将成为南京大学校园文化的象征和吉祥物。
校训
“诚朴雄伟,励学敦行”八字校训,不仅言简意赅,琅琅上口,易于传记,而且端庄大气,寓意深刻,富有哲理。“诚朴雄伟”原是中央大学时期的校训,“励学敦行”是从中国古代前贤名句中选取而来。“励学”二字在古文中常有出现,宋真宗写过一首名为《励学篇》的诗,劝勉人勤奋学习;“敦行”见于《礼记·曲礼上》:“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将“诚朴雄伟”与“励学敦行”两句合为一起,既反映了南京大学的优良传统与特色,又能体现学校办学的理想追求和实现途径。八字校训既各自独立成意,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浑然一体,涵盖了教育思想、科学精神、品格修养等各个方面。
校歌
南京大学历史上最早的校歌(原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歌,创作于1916年前后)为南京大学校歌。该校歌由现代中国音乐界一代宗师李叔同先生制谱,南高师首任校长江谦先生作词。
歌词:
大哉一诚天下动,
如鼎三足兮,曰知、曰仁、曰勇。
千圣会归兮,集成于孔。
下开万代旁万方兮,一趋兮同。
踵海西上兮,江东;
巍峨北极兮,金城之中。
天开教泽兮,吾道无穷;
吾愿无穷兮,如日方暾。
校庆
南京大学在院系调整之后以“五二〇”(五月二十日)为校庆日。
排序 | 著名校友 | 成就 |
1 | 黄纬禄 | 中国著名火箭与导弹控制技术专家和航天事业的奠基人之一,“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知名导弹专家,被誉为“巨浪之父”、“东风-21之父”、“航天老总” |
2 | 冯康 | 数学家,中国有限元法创始人,计算数学研究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计算中心创始人 |
3 | 闵乃本 | 晶体物理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 |
4 | 王德宝 | 生物化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 |
5 | 秦仁昌 | 植物学家,我国蕨类植物学奠基人,曾任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 |
6 | 张存浩 | 物理化学家和激光化学家,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
7 | 钱骥 | 空间技术和空间物理专家,两弹一星元勋,中国空间技术的开拓者,中国地球物理学科的主要创业者 |
8 | 朱光亚 | 中国核科学事业的主要开拓者之一,吉林大学物理学创始人之一,“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被誉为“中国工程科学界支柱性的科学家”、“中国科技众帅之帅” |
9 | 严济慈 | 物理学家、教育家,中国现代物理学研究工作的创始人之一,中国光学研究和光学仪器研制工作的奠基人之一,中国研究水晶压电效应第一人 |
10 | 曾联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设计者 |
南京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历史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
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南京大学调整出工学、农学、师范等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1888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
1994年,南京大学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大学。
1999年,南京大学进入国家“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
2006年,教育部和江苏省再次签订重点共建南京大学的协议。
2011年,教育部和江苏省签署协议继续重点共建南京大学。
2016年,南京大学入选首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
2017年,南京大学入选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15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2018年5月,获准成为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11月,入选教育部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2019年5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
2020年4月2日,与南京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等高校正式宣布成立国际大学气候联盟。
2020年10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
2021年,加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联盟。
2022年5月20日,南京大学召开庆祝建校120周年大会。 6月28日,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软件与工程、集成电路、数字经济与管理四个学院同时揭牌。8月9日,南京大学无锡应用生物技术研究所正式成立。8月19日,南京大学-苏银金融租赁联合研究中心成立。11月28日,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揭牌大会暨国关学术季启动仪式在仙林校区举行,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正式亮相,同时标志着南京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成立。
2023年3月30日,高等教育专业评价机构软科发布"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南京大学排名第六。4月8日,联合成立“中国大学创意写作联盟”。
以上数据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