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仙林、三牌楼、锁金村、江宁四个校区,25个院(部、中心),另外还在扬州举办了独立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截至2023年3月,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12个,本科专业61个。目前有4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4‰,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1个,国家一流专业27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9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国家级卓越计划专业8个。作为主要协同单位入选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作为牵头单位入选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2个。现有各类在籍生3万余人。
学校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支撑条件。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1个;原信息产业部重点实验室11个。图书馆拥有纸质文献藏书量274万余册,其中信息、通信、电子等专业文献齐全、富有特色。
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成绩显著,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长期以来,学校立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质量人才,坚持“基础厚、素质高、能力强”的原则,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了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近年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国家级一流课程22门,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教育部—英特尔精品课程1门,爱课程网中国大学MOOC课程80门;国家级精品(优秀)教材2部;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自办学以来,学校为国家输送了各类优秀人才26万余名,很多成为国内外信息产业和人口健康领域的领军人物、技术精英和管理骨干,享有“华夏IT英才的摇篮”之誉。
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其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八路军战邮干训班,是我党、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4年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南京邮电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邮电大学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高校
第四条 学校层次:本科、硕士、博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第五条 院校标识码:4132010293;学校在各招生省(区、市)的代码,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仙林校区);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三牌楼校区)。具体专业学习地点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招生类别:普通本科生(含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 普通类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按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排序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或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学校在新高考改革省份(区、市)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报考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综合分,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无艺术类综合分的均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加专业统考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如考生综合分或总分相同,以考生原始文化分排序录取,如原始文化分仍相同,以考生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或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英语和翻译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实行学分制收费。普通本科新生学费预收标准: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20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工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800元,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专业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具体收费标准可登陆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网站查询。住宿费标准:800-1500元/生•学年(视学生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第六章 学生毕业
第十八条 在规定年限内,学生达到《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颁发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条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邮电大学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院开设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在南京邮电大学学习期间,可根据情况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
第二十一条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报考专业需满足相应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条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的学费,国内学习期间每生每年57000元;学生赴美国学习期间,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邮电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赴美国学习后,符合美方授予学位条件者,在获得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同时,还将由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并维护考生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监督电话:(025)85866836,邮箱:jbxx@njupt.edu.cn。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根据在校的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情况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教育资助,同时学校设立新生科创基金、学业奖学金和电信、华为、小米、烽火通信、共进电子、远东教育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国家助学贷款外,学校还提供了入学绿色通道和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减免学费、临时特困补助等多种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资助措施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政策详见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 话:(025)85866668 85866669
传 真:(025)85866270
地 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
邮 编:210023
E-mail: zsk@njupt.edu.cn
网 址:http://zs.njupt.edu.cn
微信公众号:南邮本科招生(joinNJUPT)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南京邮电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南京邮电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大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学校构建“信息材料、信息器件、信息系统、信息网络、信息应用”五位一体的大信息发展格局,在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网络空间安全、有机电子与信息显示、集成电路与微组装、智能电网、光通信、智能制造、现代邮政、人口学等研究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98项。近三年,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类国家级科研课题421项;发表高质量论文5879篇。学校实施“一市一院”校地特色化合作战略和“一技一企”校企协同创新战略,与地方政府共建校地研究院和技术转移分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9个,与企业共建校企创新平台39个。学校围绕通信、物联网等学科特色,完成了物联网领域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到服务社会的全方位布局,建成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众创空间3个。
校训:厚德弘毅 求是笃行
“厚德”出自《易经•坤卦》,意指君子应增厚美德,容载万物。以此为校训意在强调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同时期望全校师生以高尚的道德立身。
“弘毅”,出自《论语•泰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意为:读书人不可以不心胸宽广、意志坚强。“弘毅”,寓意师生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不断磨励自己的毅力,意志坚强,心理素质过硬,能够经得起各种困难和挫折的考验。
“求是”出自《汉书•河间献王传》,意指科学地研究客观事物的规律,实实在在地办事。“求是”是治校和治学精神的具体体现,表现为奋斗精神、牺牲精神、爱国精神、革命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用求是的精神培养勇于求索的人,是大学的责任。
“笃行”出自《礼记•中庸》,是为学的最后阶段,就是既然学有所得,就要努力践行所学,使所学最终有所落实。以此为校训,体现出教育要坚持“三个面向”的教育方针和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
“厚德”和“弘毅”是做人、做事、为学的前提,体现了做人、做事、做学问的具体要求,“求是、笃行”反映了做人、做事、为学态度和精神,也体现了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育人宗旨。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入选国家2017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招收本、硕、博三个层次海外留学生,生源来自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60余国,目前在校留学生规模800余人。先后有千余名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校参加国际会议、讲学和访问,现有80余项学生海外交流项目,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成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招收本硕博三个层次学生。积极参与国际电信联盟(ITU)组织的各项会议,承接亚太电信组织(APT)在中国的培训任务,积极参与通信领域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
南京邮电大学的前身是1942年创办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战时邮务总局干部训练班。
1942年,“战时邮务总局干部训练班”创办于山东滨海抗日民主根据地东甘霖村。
1948年,学校在益都(青州)定名华东邮电学校,隶属于当时华东邮电管理总局。
1949年8月,学校从山东济南迁到南京市。
1950年12月,学校扩建成为直属邮电部的南京邮电学校,兼办中等专业和高等专科班。
1951年,改名为华东邮电学校。
1954年,学校发展分立为邮电部南京电信学校和南京邮政学校。
2005年4月,正式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
2011年,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3年,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7日,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并入南京邮电大学。
2016年5月,国家邮政局与南京邮电大学共建现代邮政学院和现代邮政研究院。
2017年8月,南京邮电大学“微纳器件与信息系统创新引智基地”项目入选国家“111计划”。9月,南京邮电大学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10月,南京邮电大学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名单。
2018年3月,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11月26日,南京邮电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的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
2020年8月,南京邮电大学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约共建“南京邮电大学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10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2021年3月,科学技术部批准建设南京邮电大学省部共建有机电子与信息显示国家重点实验室。9月,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A类)。
2022年2月,入选第二轮“双一流”高校名单。
2023年3月21日,南京邮电大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