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现有苍梧校区、通灌校区、宋跳校区和墟沟校区4个校区,主校区(苍梧校区)坐落在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西游记》文化发源地花果山西麓,总占地2193.83亩,校舍面积63.76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名、研究生1800余名。学校设有20个学院,开设70个本科专业,覆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农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和医学等10个学科门类。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好、素质高、能力强,具有海洋意识、创新精神、家国情怀的复合应用型人才。专业建设紧密对接国家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不断加大调整和发展力度。目前,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8个专业入选教育部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7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6个专业入选江苏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
学校坚持以课程思政为引领,按照“拓宽基础、重视应用、强化素质”的总体要求,不断扩充课程总量、优化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模式,积极打造一流课程。构建对学生价值观念、综合素质和能力结构具有清晰映射关系的一流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6门。建有江苏省重点教材33部,5部教材入选首批江苏省本科优秀培育教材。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深化,承担江苏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全面学分制改革”,项目通过了由省教育厅主持的验收鉴定,并入选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学校被遴选为“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近5年,学校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和二等奖5项、江苏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和二等奖10项。
学校拥有规格齐全、功能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全校拥有12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各类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7.76万台套,总值4.23亿元。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99万余册,中外文纸质期刊800多种,电子期刊151万余册,学位论文1100万余册、各类音视频3.5万小时,拥有中国知网、ScienceDirect、IEL、EBSCOhost、Springer-Link等电子文献数据库28种,自建6个海洋专题特色数据库子库。学校室内外运动场地总面积13.6万平方米,拥有主运动场、第二运动场、主体育馆、龙舟训练馆、游泳馆和水上项目训练场等一大批室内室外体育设施,满足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群体活动等各类需要。学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绿化覆盖率达50%,生态式、园林化、节约型校园基本形成。
江苏海洋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海洋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苏海洋大学全国统一高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江苏海洋大学”,英文名称为“JIANGSU OCEAN UNIVERSITY”,缩写为“JOU”。 学校法定住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设有苍梧校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邮编:222005)、通灌校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8号,邮编:222001)、宋跳校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昌生路2号,邮编:222069)。国标代码:4132011641。
第四条 江苏海洋大学是江苏省政府所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研究生、本科生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6月,学校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海洋大学招生委员会和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是江苏海洋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校内监督部门是江苏海洋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处。招生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坚持阳光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集)志愿。
第十三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所在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所在省有关政策执行,使用所在省文化、专业统考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如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不同,按其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录取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录取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以英语授课,建议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函〔2013〕83号、苏发改收费发〔2023〕580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学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学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 学年,
农林类专业2500元/ 学年,
医学类专业6800元/ 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学年,
体育类专业5300元/ 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学费文科5200元/ 学年、理科5500元/ 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9000元/ 学年。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奖、贷、助、勤、补、免”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详情请联系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18-85895078。
第二十二条 学校学院介绍、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简章及官方媒体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海洋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江苏海洋大学授予相应学位,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同时授予外方合作学校相应学位。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官方网址:www.jou.edu.cn,咨询电话:0518-80307598。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95032。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苏海洋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
2024年4月17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以科研和社会服务为两翼,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贡献和技术支持。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区域发展特色,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方向,海洋科学为江苏省优势学科,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物工程、药学等4个学科被列入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建有一批海洋特色鲜明、学科力量雄厚的科技研发和服务平台。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级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省军民融合发展智库及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5个。2021年5月,江苏海洋大学大学科技园被科技部、教育部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近年来,荣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60余项,其中国家级科学技术奖2项。
学校坚持以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为突破,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交流搭建高端平台。学校目前已与多所国外高校签署教育与科研合作协议,与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国数十所高校保持友好往来。与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合作,共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江苏海洋大学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学生海外学习项目运作良好,来校留学生规模稳步提升。
江苏海洋大学的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19年民国农商部与江苏省合办的海州渔业技术传习所。1958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锦屏磷矿技术学校、新海连水产专科学校、新海连制盐工业学校相继成立。1985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创办淮海大学,胡耀邦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校长丁石孙教授担任顾问委员会主任,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12所高校对口援建。1989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在筹建淮海大学的基础上建立淮海工学院。
1998年5月、2000年1月、2002年8月,江苏盐业学校、连云港水产学校和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淮海工学院。
2007年4月,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11月,“在淮海工学院的基础上建设江苏海洋大学”被列入江苏省“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2009年3月,学校通过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评审。
2010年11月,学校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批复,筹建省级大学科技园。
2013年8月,学校正式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5年3月,学校在原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基础上成立淮海工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成为学校最大的二级学院。办学地点在淮海工学院宋艞校区。
2016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将依托淮海工学院建设江苏海洋大学列入江苏省“十三五”规划。
2017年11月,学校创建江苏海洋大学通过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高等学校设置规划论证。7月3日,经江苏省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8月,学校更名江苏海洋大学被列入《江苏省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设置“十三五”规划》。
2018年1月,学校入选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
2019年7月6日,淮海工学院正式更名为江苏海洋大学。
2021年5月17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和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合作设立江苏海洋大学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成为学校获批的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2022年3月,江苏海洋大学申报增设的海洋信息工程专业获批为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2023年5月,江苏海洋大学镇江技术转移中心揭牌。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