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2月,宿迁学院现有土地面积88.90万平方米,现有纸质图书170万余册,电子图书25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余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12465万元。现有200个实验(实训)室,4个校内实习实训基地,265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个创新创业基地。学校设有管理学院、文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九个二级学院和一个体育部,45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五个省及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1.5万余人。
学校拥有4个省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3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品牌专业、16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培育点、11门省一流课程、10门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8部省重点教材、省优秀教学团队3个,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
办学以来,学校向社会输送了十七届本科毕业生,共计57000余人,学生的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就业率、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等各项人才培养可比性指标均位于省内外同层次高校前列。
宿迁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宿迁学院。学校标识码:4132014160,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性质:省属本科高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第五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站,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工作,并协助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宣传工作站站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考生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普通类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开录取;江苏省以外地区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录取。
第十三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江苏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江苏省体育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四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一)江苏省的普通类考生进档后安排专业按照“投档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历史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物理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二)除江苏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按实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成绩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通过“院校子系统”投档给学校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成绩(含小数部分)。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三)当江苏省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录到该院校专业组内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江苏省以外地区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调剂或退档。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学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采用江苏省专业统考成绩。
(二)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美术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音乐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专业分÷专业满分)×0.5]×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首先按高考文化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分相同,则历史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物理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学校所有体育类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采用江苏省专业统考成绩。
(二)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体育类投档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体育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外语专业招生语种限英语或日语,非外语专业招生语种不限。学校开设英语和日语两门课程。
第十九条 学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心健康情况复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开设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招生网以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农学类专业2500元,体育类专业5300元。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4人间)、800元(6人间)。(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类奖学金;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要渠道,以学校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4001589150、4001599150
招生传真号:0527-84202305
招生电子邮箱:zb@sq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27-84203001
学校网址:http://www.sq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b.squ.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宿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科学研究能力明显提升。近三年,获批江苏省家禽智慧养殖与智能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等10个省级科研平台,宿迁市智能制造、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等2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获批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5项,新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53项。
校训:明德至善、博学致用
明德
明德出自《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清华大学时提出青年要“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今年教师节前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回信时指出,好老师要“立德修身,潜心治学,开拓创新”。建校以来,宿迁学院把提高师生道德修养作为宿院遵循和学校共识,以德立校,以德固基,以德育人。一是明大德。教育师生胸怀家国情怀与社会责任感,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个人价值追求,以“位卑未敢忘忧国”的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胸襟胆魄,“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满腔热血,点燃爱校建校兴校的道德热情,为开启“二次创业”新征程提供道德伟力。二是守公德。教育师生谨守公众之德、公权之德和工作之德,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个人价值准则,把“小我”融入“大我”,以“无我”的状态为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三是严私德。教育师生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个人价值内涵,守住道德底线。坚持“心不动于微利之诱”,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坚持“不以善小而不为”,以诚待人、以信取人、以理服人、以宽容人、以和处人,用品德高尚塑造师生群像。
至善
至善,出自《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至善”本质是臻于为学、为事、为人统一完美境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心怀‘国之大者’,把握大势,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建校以来,宿迁学院勉励师生驰而不息地探寻科学真理,锲而不舍地追求人格完善之境界。一是追求人格至善,革故鼎新。塑造师生健全人格,以优良的校风教育人,提升师生人文素养。培育师生健全人格,以浓厚的学术氛围引导人,营造向上向善氛围。养成师生健全人格,以丰富多样活动感染人,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二是追求道德至善,不断进取。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和积极的道德实践融入学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推动全校师生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者、崇尚者、践行者、传播者。三是追求工作至善,臻致完美。教育和引导全校师生践行宿院校风、宿院教风、宿院学风,秉承学校为家、学生为本、人才为王的“三为”办学方针,以誓争第一的锐气、善作善成的能力、科学谋事的智慧助力宿院发展,在开启“二次创业”新征程中找到人生真谛、生命价值、事业方向。
博学
博学,出自《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博学,既强调博物多闻,博闻多识,也强调笃学不倦,笃行强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校以来,宿迁学院积极用好“八校联建”“省市共建”叠加优势,勉励师生文理兼容,百科兼纳,内外兼修。一方面,突出博学博闻,强化通识教育。充分发挥我校多科性院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优势,聚力增强师生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文、自然科学与技术、美学艺术与实践能力五大素养,鼓励师生结合实际跨学科、跨专业授课选课,以高质量教学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突出笃学笃行,强化术业专攻。知识是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而获得知识的唯一途径是学习。大力培养浓厚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习惯,推进全员学习、终身学习,推动学习走深走实走心。加强课程设置、课程管理和课程资源等体系化、集成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宿院育人模式,形成宿院办学特色。
致用
致用,出自《周易》,“精义入神,以致用也”,意即学习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知识与技能并重,注重把所学知识运用到服务社会中去。致:使达到。致用强调学以致用、经世致用。2020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寄语广大高校毕业生,“希望全国广大高校毕业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作贡献。”建校以来,宿迁学院不负教育使命,扛起时代重任,勉励广大师生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一是聚焦办学定位。坚持应用技术大学办学定位,深度锚定学校的发展目标定位、办学层次定位、人才培养定位、学科专业定位、服务面向定位,建设一批特色学科、品牌专业、精品课程、服务平台等,打造学校软实力,扩大学校影响力、提升学校竞争力。二是聚焦学用结合。把“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贯通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引导师生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三是聚焦服务社会。积极对接国家需求和地方需要,激励广大师生把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作为价值追求和工作追求,自觉地投身于火热的社会实践,走进宿迁磨炼意志,融入宿迁增长才干,服务宿迁成就事业。
校训整体释义,明德是立德树人之根,至善是立德树人之源,博学是立德树人之果,致用是立德树人之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培养担当复兴大任、不负时代所托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放眼全球、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近年来,学校先后与新西兰、英国、法国、泰国、美国、加拿大、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高校开展校际合作交流,在师生互访、学术交流、合作培养人才等方面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国际合作交流空间不断扩大。
宿迁学院从2002年起与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等八所省属高校合作举办本科教育。
2003年8月,沭阳师范学校从宿迁学院剥离,恢复建制,校名为江苏省沭阳师范学校。
2004年4月,宿迁师范学校从宿迁学院剥离,校名仍为江苏省宿迁师范学校。6月,宿迁市广播电视大学从宿迁学院剥离,恢复建制。
2010年1月,宿迁学院筹建完毕。宿迁职业技术学院从宿迁学院剥离,在湖滨新区职业教育园区内正式建校。
2014年5月16日,教育部同意建立宿迁学院。6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宿迁学院。
2018年6月1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同意增列宿迁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0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同意宿迁学院转制为省属公办高校。
2022年9月29日,宿迁学院新校区正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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