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地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现有主校区、丹阳校区、润州校区和老校区等4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美丽的丹徒区十里长山南麓,依山建园,藏秀聚才。
学校2017年迁入镇江高校园区,占地面积近1000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6亿元。截至2023年5月,有12个二级学院(部)、42个专业,其中央财支持的提高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重点专业(群)3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3个,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十三五”期间,学校着力打造“三大专业组合”,即:集成装备制造、电气、交通等专业,构建镇江智能制造的“全过程”生产性专业组合,打造新工科板块;集成人文、旅游、艺术、财贸、学前教育等专业,构建镇江文化产业的“全方位”智慧型专业组合,打造新文科板块;集成医药化材、卫生护理、眼视光等专业,构建镇江民生事业的“全周期”服务型专业组合,打造大健康板块。现有“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9个,省精品课程10门,出版工学结合教材50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重点教材20部;有校内实训基地60个,建有数控、自动化系统、嵌入式系统等校内实训实验室150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164个。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近80万册,电子资源图书300多万种。学校设有国家专利导航研究基地、大运河文化带研究镇江分院、镇江市旅游学会、吕凤子文化教育研究所、全面素质教育研究所、沈括研究所和赛珍珠研究所等研究和服务机构。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标识码:413201105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地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是199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处进行招生录取。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美术类省统考。体育类考生须按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对各专业录取按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即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1.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文化成绩加美术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排序。
3. 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排序。
4. 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能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考生当前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62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48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 800元(镇价费[2017]106号)至1500元(镇发改收费发[2021]30号)。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专门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邮政编码:212028
招生咨询电话:4008881410
招生传真:0511-88962859
电子信箱:gzzb@zj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1-88962286
招生监督邮箱:jw@zj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zjc.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承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1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1个、江苏省高职院校社科应用研究协同创新基地1个、镇江市重点实验室2个;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3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4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工信部科技计划项目10项、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6项、省高校哲社科项目73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2项,其中政府奖9项;承担地方政府和企业横向合作课题170项;为部委办局、市县区提供政策咨询报告51篇;围绕企业技术创新研发的成果获授权专利54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0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05篇,其中SCI、EI、SSCI、CSSCI等收录论文64篇。《镇江高专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
校训:正则格致
“正则”源于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的作品《楚辞·离骚》,“正则”是屈原的名,也是伟大的教育家吕凤子先生1912年创办的我校丹阳校区前身——正则女子职业学校的校名。含义为公正而有法则,这是对做人的要求。
“格致”源于《礼记·大学》中“格物致知”一词的省称,意蕴崇尚科学和实践,探求真知,提高智能,掌握本领,力求全面发展学有特长。这是对求知求学的要求。
学校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与韩国牧园大学、英国西英格兰大学等学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学校积极探索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江苏科技大学合作“4+0”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与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理工学院联合开展“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牵头多所省市重点中职学校进行“3+3”、“4+2”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
学校与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本科、专科成人教育、远程网络教育,构建了中职、高职专科、应用型本科教育相互衔接,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高等教育等相互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了众多优秀的本专科毕业生。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镇江教师进修学院和创建于1979年的镇江职业大学、镇江广播电视大学。
1992年7月,镇江职业大学、镇江教育学院、镇江广播电视大学合并组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01年4月,江苏省劳动经济学校建制并入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03年5月,江苏省丹阳师范学校建制并入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11月,镇江开放大学挂牌成立,日常工作委托成人教育学院进行。
2015年,新校区建成。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